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5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td(SII)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观察固定复方制剂培哚普利吲达帕胺氨氯地平中固定复方培哚普利吲达帕胺与氨氯地平之间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5-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6-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0-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小玲
- 申请人名称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td(SII)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罗小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6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锐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90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KH-06593-019;修订后临床研究方案版本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后临床研究方案
- 版本日期
- 2019-0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在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确定在空腹状态单次给药后,固定复方制剂S 06593(培哚普利精氨酸5 mg/吲达帕胺1.25 mg/氨氯地平5 mg)中固定复方制剂(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 mg/吲达帕胺1.25 mg)与氨氯地平5 mg 之间是否存在药物代谢动力学相互作用。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50 岁(含18 岁、50 岁)
2.男性
3.中国人(来自中国大陆的亚洲人)
4.体重50-100 kg(含50kg、100kg)
5.体重指数(BMI):19 ≤ BMI ≤ 28
6.血压正常(视为健康志愿者):仰卧位舒张压(DBP):60 mmHg ≤ DBP <90 mmHg,仰卧位收缩压(SBP):100 mmHg ≤ SBP <140 mmHg
7.无体位性低血压(即受试者由仰卧位改为立位后3 分钟, 立位SBP 比仰卧位SBP 下降<20 mmHg 且立位DBP 比仰卧位DBP 下降 <10 mmHg)
8.心率正常(HR):60 b.p.m ≤ HR ≤ 100 b.p.m
9.在12 导联心电图检查中无临床相关的病理学发现,包括: 0.12 秒≤ PR 间期 ≤ 0.20 秒; 0.08 秒≤QRS 持续时间≤ 0.12 秒; QTc ≤ 430 毫秒(按照Bazett 公式计算QTc :QTc(毫秒) = QT(毫秒)/ RR(sec) )
10.3.5 mmol/L ≤ 钾 ≤ 5.5 mmol/L
11.无与研究方案相矛盾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病史,在病史中无临床相关的发现,所有体格检查(包括体温)无临床相关的发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无临床相关的发现
12.正常饮食习惯(例如既不是素食者也不是严格素食主义者)
13.获取知情同意
14.受试者在入选访视时符合所有筛选标准、不符合所有筛选排除标准
15.入选访视时体格检查结果正常
16.筛选访视进行的实验室筛查结果,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和尿液分析结果显示无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7.肌酐 <123 μmol/L
18.AST、ALT 和GGT 在正常实验室范围内
19.筛选访视时获得了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并且受试者仍然同意继续参加研究
2.男性
3.中国人(来自中国大陆的亚洲人)
4.体重50-100 kg(含50kg、100kg)
5.体重指数(BMI):19 ≤ BMI ≤ 28
6.血压正常(视为健康志愿者):仰卧位舒张压(DBP):60 mmHg ≤ DBP <90 mmHg,仰卧位收缩压(SBP):100 mmHg ≤ SBP <140 mmHg
7.无体位性低血压(即受试者由仰卧位改为立位后3 分钟, 立位SBP 比仰卧位SBP 下降<20 mmHg 且立位DBP 比仰卧位DBP 下降 <10 mmHg)
8.心率正常(HR):60 b.p.m ≤ HR ≤ 100 b.p.m
9.在12 导联心电图检查中无临床相关的病理学发现,包括: 0.12 秒≤ PR 间期 ≤ 0.20 秒; 0.08 秒≤QRS 持续时间≤ 0.12 秒; QTc ≤ 430 毫秒(按照Bazett 公式计算QTc :QTc(毫秒) = QT(毫秒)/ RR(sec) )
10.3.5 mmol/L ≤ 钾 ≤ 5.5 mmol/L
11.无与研究方案相矛盾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病史,在病史中无临床相关的发现,所有体格检查(包括体温)无临床相关的发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无临床相关的发现
12.正常饮食习惯(例如既不是素食者也不是严格素食主义者)
13.获取知情同意
14.受试者在入选访视时符合所有筛选标准、不符合所有筛选排除标准
15.入选访视时体格检查结果正常
16.筛选访视进行的实验室筛查结果,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和尿液分析结果显示无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17.肌酐 <123 μmol/L
18.AST、ALT 和GGT 在正常实验室范围内
19.筛选访视时获得了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并且受试者仍然同意继续参加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研究中可能不配合,和/或研究者预计受试者依从性不佳
2. 同时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既往3 个月内参加了另外一项干预性研究(包括研究最后一次访视);如果参加的是非干预性登记研究或者流行病学研究是允许的
3. 受试者已经参加过本研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4. 计划在研究过程期间参加强烈的体力活动
5. 受试者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监禁人员、处于紧急情况中的人员、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的受试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且无司法保护的受试者
6. 受试者为研究者、协助研究者、研究助理、药剂师、研究协调员、或是直接参与方案实施的其他人员
7. 不愿禁用含奎宁及黄嘌吟的饮料(茶、咖啡、可乐、巧克力)。从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期间,受试者每日不应饮用> 5 杯的含咖啡因饮料。从入选访视直至研究结束期间,受试者必须禁止饮用或食用这类饮品。
8. 入选访视前至少7 天起至研究结束期间,不愿禁用含葡萄柚(及其果汁)、金丝桃(圣约翰草)的饮品或食品。
9. 总体每日吸烟 >5 支,住院期间仍吸烟者(住院期间绝对禁止吸烟)。
10.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阳性(苯丙胺类、可卡因、大麻素类、阿片类、苯二氮类和巴比妥酸盐类)。
11. 具有急性或慢性酒精滥用史或证据(定义为每周饮酒量超过21 单位)。
12. 每日饮酒 > 30 g。
13. 给药前48 小时内饮酒。
14. 已知或可疑的药物依赖。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罹患可能会干扰研究药物给药的严重精神病、医学或者外科疾病病史。
16. HIV(HIV1 和HIV2 抗体)、乙型肝炎(HBs 抗原或HBc 抗体测定)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或HCV RNA)或梅毒检查结果为阳性。
17. 任何可能干扰数据解读或使受试者产生不必要危险的因素。
18. 前臂或手背静脉很难插入静脉滞留针。
19. 入选访视前30 天内接受了任何已知具有肝毒性或肾毒性的药物,或者已知可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和/或转运的物质(假如半衰期低于6 天)。
20. 入选访视前2 周内接受了任何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包括非处方药物、草药或营养补充剂如复合维生素),用量< 1.5 g/d 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21. 存在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消化性溃疡、胃肠道出血)、肝脏或肾脏疾病、心脏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病史或后遗症。
22. 对硫酰胺、二氢吡啶类或ACEI 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
23. 对研究药物辅料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
24. 对其他药物、其他药物辅料或食物成分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异常不良反应、特殊行为、或哮喘)。
25. 遗传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与既往ACEI 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病史。
26. 具有长QT 间期综合征的个人史或家族史。
27. 痛风发作或尿酸性肾石症病史。
28. 患有急性或慢性系统性疾病(包括肾功能不全和肝功能不全)。
29. 乳糖不耐受病史。
30. 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病史。
31. 既往12 个月内输过血或者血浆衍生物。
32. 在入选访视前90 天内、研究期间及研究完成后3 个月内捐献血液衍生物。
33. 受试者未满足所有入选标准。
34.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症状、体征或者急性疾病。
35.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接受了外科手术。
36.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接受了输血或者血浆衍生物。
37.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使用了镇静剂、安眠药、安定剂或者其他具有致瘾性的药物。
38.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阳性(苯丙胺类、阿片类、可卡因、大麻酚类、苯二氮卓类、巴比妥酸盐类)。
39.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过量饮用茶、咖啡、巧克力饮料和/或含有黄嘌呤或奎宁的饮料(每天> 5 杯)。
40. 既往48 小时内饮酒和/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为阳性。
41. 在入选访视前7 天内饮用或食用含有葡萄柚、橘子、柠檬的饮料及其果汁、金丝桃(圣约翰草)的饮品或食品。
42. 在入选访视前2 周内接受处方药物治疗或合并治疗(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草药或营养补充剂如复合维生素),用量< 1.5 g/d 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43. 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
2. 同时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既往3 个月内参加了另外一项干预性研究(包括研究最后一次访视);如果参加的是非干预性登记研究或者流行病学研究是允许的
3. 受试者已经参加过本研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4. 计划在研究过程期间参加强烈的体力活动
5. 受试者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监禁人员、处于紧急情况中的人员、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的受试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且无司法保护的受试者
6. 受试者为研究者、协助研究者、研究助理、药剂师、研究协调员、或是直接参与方案实施的其他人员
7. 不愿禁用含奎宁及黄嘌吟的饮料(茶、咖啡、可乐、巧克力)。从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期间,受试者每日不应饮用> 5 杯的含咖啡因饮料。从入选访视直至研究结束期间,受试者必须禁止饮用或食用这类饮品。
8. 入选访视前至少7 天起至研究结束期间,不愿禁用含葡萄柚(及其果汁)、金丝桃(圣约翰草)的饮品或食品。
9. 总体每日吸烟 >5 支,住院期间仍吸烟者(住院期间绝对禁止吸烟)。
10.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阳性(苯丙胺类、可卡因、大麻素类、阿片类、苯二氮类和巴比妥酸盐类)。
11. 具有急性或慢性酒精滥用史或证据(定义为每周饮酒量超过21 单位)。
12. 每日饮酒 > 30 g。
13. 给药前48 小时内饮酒。
14. 已知或可疑的药物依赖。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罹患可能会干扰研究药物给药的严重精神病、医学或者外科疾病病史。
16. HIV(HIV1 和HIV2 抗体)、乙型肝炎(HBs 抗原或HBc 抗体测定)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或HCV RNA)或梅毒检查结果为阳性。
17. 任何可能干扰数据解读或使受试者产生不必要危险的因素。
18. 前臂或手背静脉很难插入静脉滞留针。
19. 入选访视前30 天内接受了任何已知具有肝毒性或肾毒性的药物,或者已知可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和/或转运的物质(假如半衰期低于6 天)。
20. 入选访视前2 周内接受了任何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包括非处方药物、草药或营养补充剂如复合维生素),用量< 1.5 g/d 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21. 存在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胃肠道疾病(例如消化性溃疡、胃肠道出血)、肝脏或肾脏疾病、心脏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病史或后遗症。
22. 对硫酰胺、二氢吡啶类或ACEI 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
23. 对研究药物辅料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
24. 对其他药物、其他药物辅料或食物成分有过敏史或超敏反应的病史(异常不良反应、特殊行为、或哮喘)。
25. 遗传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与既往ACEI 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病史。
26. 具有长QT 间期综合征的个人史或家族史。
27. 痛风发作或尿酸性肾石症病史。
28. 患有急性或慢性系统性疾病(包括肾功能不全和肝功能不全)。
29. 乳糖不耐受病史。
30. 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病史。
31. 既往12 个月内输过血或者血浆衍生物。
32. 在入选访视前90 天内、研究期间及研究完成后3 个月内捐献血液衍生物。
33. 受试者未满足所有入选标准。
34.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症状、体征或者急性疾病。
35.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接受了外科手术。
36.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接受了输血或者血浆衍生物。
37.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使用了镇静剂、安眠药、安定剂或者其他具有致瘾性的药物。
38. 尿液药物筛查结果为阳性(苯丙胺类、阿片类、可卡因、大麻酚类、苯二氮卓类、巴比妥酸盐类)。
39. 自筛选访视至入选访视,过量饮用茶、咖啡、巧克力饮料和/或含有黄嘌呤或奎宁的饮料(每天> 5 杯)。
40. 既往48 小时内饮酒和/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为阳性。
41. 在入选访视前7 天内饮用或食用含有葡萄柚、橘子、柠檬的饮料及其果汁、金丝桃(圣约翰草)的饮品或食品。
42. 在入选访视前2 周内接受处方药物治疗或合并治疗(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草药或营养补充剂如复合维生素),用量< 1.5 g/d 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43. 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吲达帕胺氨氯地平片: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 规格:培哚普利5 mg/吲达帕胺1.25 mg/氨氯地平5 mg 给药途径:口服 用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培哚普利5 mg/吲达帕胺1.25 mg/氨氯地平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英文名:Amoldipine Besylate Tablets,商品名:络活喜(Norvasc)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 规格:氨氯地平5 mg 给药途径:口服 用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氨氯地平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 规格:培哚普利4 mg/吲达帕胺1.25 mg 给药途径:口服 用药频次:单次给药 剂量:培哚普利4 mg/吲达帕胺1.2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评价: 在每治疗阶段给药前及给药后超过240 h 期间采集血样(0.25h、0.5h、0.75h、1h、1.5h、2h、3h、4h、6h、8h、10h、12h、14h、24h、36h、48h、72h、96h、144h、192h、240h (总共22 份血样)),用于计算每次治疗中培哚普利、培哚普利拉、吲达帕胺和氨氯地平的血浆药动学参数Cmax、tmax、AUClast、AUC 和t1/2Z 。评价时间:每治疗阶段给药前及给药后超过240 h 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 不良事件(任何时间)、血压和脉率(在每次给药后定期检测)以及体格检查。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 末次采血后3-5 天的ECG、血压、脉率以及实验室参数测量结果。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15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无2020-07-2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5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小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3-28
- 申请人名称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td(SII)/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56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901,
- 药物名称
- 培哚普利吲达帕胺氨氯地平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观察固定复方制剂培哚普利吲达帕胺氨氯地平中固定复方培哚普利吲达帕胺与氨氯地平之间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 试验通俗题目
- 固定复方制剂培哚普利吲达帕胺氨氯地平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KH-06593-019;修订后临床研究方案版本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后临床研究方案
- 版本日期
- 2019-05-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