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62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静脉输注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和原研药雅美罗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I期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8-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5-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5-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8-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余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樑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林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 8 号
- 联系人邮编
- 311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余琛
- 学位
- 理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淮海中路966号2号楼13楼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28-BE;3.1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19-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比较HS628和雅美罗®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相似性,并评价两者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本试验的相关信息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能够遵守本试验的各项要求,可按照方案进行各项检查并能够报告主观症状者;
3.年龄≥18岁且≤40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健康男性者
4.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19 kg/m2和26 kg/m2),且体重在50~80 kg之间者(含50 kg和80 kg);
2.能够遵守本试验的各项要求,可按照方案进行各项检查并能够报告主观症状者;
3.年龄≥18岁且≤40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健康男性者
4.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19 kg/m2和26 kg/m2),且体重在50~80 kg之间者(含50 kg和80 kg);
排除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者;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400 mL,或输血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3.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或不能/不愿意接受静脉穿刺者;
4. 对托珠单抗或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既往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者(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或对于相关的试验中需用到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或静脉滴注针头,或静脉滴注软管)过敏者;
5.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性疾病、恶性肿瘤、或心力衰竭病史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
6. 目前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肝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代谢系统、精神病或其它显著疾病者,或者其它能影响药物吸收和代谢的疾病者;
7.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患任何侵入性感染者;
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个月内接受卡介苗(BCG)接种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者;
10. 既往接受过抗IL-6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接受华法林、环孢霉素、茶碱、他汀类药物或预计试验期间可能接受上述药物者;
13. 在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者(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
14. 酗酒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 mL葡萄酒),或酒精吹气试验为阳性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或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和可卡因);
1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7.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8.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口腔温度>37.6℃);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210 ms,QRS ≥ 120 ms,QTc ≥ 450 ms;
1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
20. 抗药物抗体检测阳性者;
21.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任一项检测阳性者;
22.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和/或其伴侣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其伴侣有妊娠计划者,或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2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4. 研究者、研究单位、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400 mL,或输血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3.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或不能/不愿意接受静脉穿刺者;
4. 对托珠单抗或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既往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者(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或对于相关的试验中需用到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或静脉滴注针头,或静脉滴注软管)过敏者;
5.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性疾病、恶性肿瘤、或心力衰竭病史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
6. 目前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肝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代谢系统、精神病或其它显著疾病者,或者其它能影响药物吸收和代谢的疾病者;
7.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患任何侵入性感染者;
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个月内接受卡介苗(BCG)接种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者;
10. 既往接受过抗IL-6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接受华法林、环孢霉素、茶碱、他汀类药物或预计试验期间可能接受上述药物者;
13. 在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者(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
14. 酗酒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 mL葡萄酒),或酒精吹气试验为阳性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或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和可卡因);
1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7.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8.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口腔温度>37.6℃);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210 ms,QRS ≥ 120 ms,QTc ≥ 450 ms;
1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
20. 抗药物抗体检测阳性者;
21.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任一项检测阳性者;
22.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和/或其伴侣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其伴侣有妊娠计划者,或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2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4. 研究者、研究单位、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628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80mg;静脉滴注;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托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名:Toci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雅美罗ACTEMRA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80mg;静脉滴注;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所选择的最后一个时间点时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Cmax、Tmax、CL、T1/2、Vd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3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25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9-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62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09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620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静脉输注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和原研药雅美罗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I期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和原研药雅美罗的I期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28-BE;3.1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19-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