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67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9-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美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柳芸
- 申请人名称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柳芸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创业研发园A座205室
- 联系人邮编
- 71007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美霞 博士学位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右外西头条8号
- 邮编
- 10006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BLFZ-INJ-I-028;3.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日本科研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氟比洛芬酯注射液(5 ml:50 mg,商品名: ROPION®)为参比制剂,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氟比洛芬酯注射液(5 ml:50mg)为受试制剂,比较两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代谢物氟比洛芬的主要药代动力
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等效性。
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 18~65 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及 65 周岁,男女均可,比例适当)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本人能够充分与研究者进行沟通,同意遵守试验规定,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本人能够充分与研究者进行沟通,同意遵守试验规定,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或可疑的对试验药物或相关药品(如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
2. 经全面体格检查及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搏、体温(腋温))检查,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存在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4.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5. 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期;
6.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前 2 周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试验结束前需采取至少一种物理避孕措施,试验结束后可采取物理或药物避孕措施) ;
7.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有胃肠道病史者(如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克隆恩氏病、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等);
9. 有支气管哮喘史者(包括阿司匹林哮喘);
10. 研究者判断在筛选前 1 个月内存在重症全身性感染性疾病者;
11.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2.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和抗原 P24 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3.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筛选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 5 支(包括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或等量的烟草制品,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个单位酒精(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 ml)者,或在给药前 48 h 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7. 给药前 48 h 内,服用过任何富含黄嘌呤、咖啡因、茶碱的饮料或食物(比如巧克力等),或葡萄柚水果(比如西柚、杨桃、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等)或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者;
18. 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或中草药产品者;
19. 静脉采血困难者: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总量超过 200 ml,或筛选前 3 个月内输血或接受过血液制品总量超过 200 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或接受手术者;
21.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3. 筛选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比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酮康唑等;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2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因任何原因被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2. 经全面体格检查及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搏、体温(腋温))检查,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存在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4.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5. 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期;
6.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前 2 周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试验结束前需采取至少一种物理避孕措施,试验结束后可采取物理或药物避孕措施) ;
7.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有胃肠道病史者(如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克隆恩氏病、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等);
9. 有支气管哮喘史者(包括阿司匹林哮喘);
10. 研究者判断在筛选前 1 个月内存在重症全身性感染性疾病者;
11.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2.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和抗原 P24 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3.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筛选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 5 支(包括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或等量的烟草制品,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个单位酒精(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 ml)者,或在给药前 48 h 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7. 给药前 48 h 内,服用过任何富含黄嘌呤、咖啡因、茶碱的饮料或食物(比如巧克力等),或葡萄柚水果(比如西柚、杨桃、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等)或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者;
18. 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或中草药产品者;
19. 静脉采血困难者: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总量超过 200 ml,或筛选前 3 个月内输血或接受过血液制品总量超过 200 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或接受手术者;
21.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3. 筛选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比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酮康唑等;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2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因任何原因被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 5ml : 50 mg ;单次静脉注射受试制剂5 ml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比洛芬酯注射液;Flurbiprofen Axetil Injection; ROPION@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 5ml : 50 mg ;单次静脉注射受试制剂5 ml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指标: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指标: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用药期间:给药前1小时内及给药开始后监测受试者生命体征;试验结束时: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妊娠、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修改后同意 · 2019-08-19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同意 · 2019-09-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67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柳芸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4
- 申请人名称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679
- 药物名称
-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FBLFZ-INJ-I-028;3.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