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72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HLX22单抗注射液在HER2过表达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药效学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0-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7-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7-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4-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艳辉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艳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凯科国际大厦7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丁艳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22-001;1.0版本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0-10-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标准疗法无效的晚期或转移实体瘤患者中评估 HLX22 的安全性和最大耐受剂量 (MT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具有生育能力者须同意并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3.年龄大于等于 18 岁且不超过 75 岁。
4.HLX22 首次给药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既往细胞毒性化疗、既往激素治疗(雄激素去除疗法治疗前列腺癌例外)、既往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或局部放射疗法至少间隔 28 天,与既往使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进行的化疗至少间隔 42 天,与既往免疫治疗至少间隔 42 天。
5.至少具有一处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作为评估依据。
6.进入试验时,东部肿瘤合作组织 (ECOG) 评分 ≤ 1。
7.经组织学确诊为 HER2 阳性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标准疗法无效或无法耐受的患者。
8.经免疫组织化学(IHC)法确诊为HER2阳性肿瘤且:(1)至少为HER2阳性3+(+++)或(2)至少为HER2阳性2+(++)且荧光原位杂交法(FISH)检测呈阳性。
9.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x109/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80x109/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3;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5x正常值上限 (ULN)。
10.具有充分的肝功能:总胆红素水平≤1.5x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2.5xULN(对于已知肝转移或原发性肝细胞癌患者,则AST和ALT≤5xULN)。
11.具有充分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50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对于极端体重(BMI<18.5或>30)的患者,则使用肾脏病饮食改良 (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 MDRD) 公式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GFR)≥ 50mL/min者合格。
12.具有充分的心功能:经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50%。
13.肝细胞癌患者,Child-Pugh 评分必须为A。
14.能够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接受治疗和检查。
15.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2.具有生育能力者须同意并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3.年龄大于等于 18 岁且不超过 75 岁。
4.HLX22 首次给药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既往细胞毒性化疗、既往激素治疗(雄激素去除疗法治疗前列腺癌例外)、既往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或局部放射疗法至少间隔 28 天,与既往使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进行的化疗至少间隔 42 天,与既往免疫治疗至少间隔 42 天。
5.至少具有一处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作为评估依据。
6.进入试验时,东部肿瘤合作组织 (ECOG) 评分 ≤ 1。
7.经组织学确诊为 HER2 阳性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标准疗法无效或无法耐受的患者。
8.经免疫组织化学(IHC)法确诊为HER2阳性肿瘤且:(1)至少为HER2阳性3+(+++)或(2)至少为HER2阳性2+(++)且荧光原位杂交法(FISH)检测呈阳性。
9.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x109/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80x109/L;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3;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5x正常值上限 (ULN)。
10.具有充分的肝功能:总胆红素水平≤1.5x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2.5xULN(对于已知肝转移或原发性肝细胞癌患者,则AST和ALT≤5xULN)。
11.具有充分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50mL/min(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对于极端体重(BMI<18.5或>30)的患者,则使用肾脏病饮食改良 (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 MDRD) 公式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GFR)≥ 50mL/min者合格。
12.具有充分的心功能:经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50%。
13.肝细胞癌患者,Child-Pugh 评分必须为A。
14.能够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接受治疗和检查。
15.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排除标准
1.患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或用药前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2. 因先前治疗仍存在≥2级毒性(2级脱发除外)的患者。
3. 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情况的不稳定或未控制的疾病: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高血压控制不佳(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或对降压药依从性差;6 个月内发生过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或急性心肌梗塞;未控制的糖尿病或对降血糖药依从性差;CTCAE≥2级的高钙血症;存在慢性未愈合的伤口或溃疡;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患者安全性或研究完整性的其他慢性疾病。
4. 有间质性肺部疾病病史的患者。
5. 新诊断或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下述情况下可以纳入有脑转移病史的患者:患者接受过手术治疗或放疗,目前病情稳定,且在输注第一剂HLX22前至少14天内没有服用过类固醇治疗脑水肿,可使用抗痉挛药物)。
6. 除了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任何并发恶性肿瘤(但若患者恶性肿瘤病史超过3年未复发,则可纳入试验)。
7. 多柔比星(或当量)累积剂量≥360mg/m2的患者。
8. 入组研究前4周内(如为单克隆药物临床试验,则为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主)参与了另一项临床试验,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有意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
9. 怀孕(通过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验确定)或哺乳期女性。
10. 已知有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史的患者。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苷酸[HBV DNA]滴度>研究中心正常参考数值)或丙肝(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12. 研究者认为患者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其它因素。
2. 因先前治疗仍存在≥2级毒性(2级脱发除外)的患者。
3. 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情况的不稳定或未控制的疾病: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高血压控制不佳(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或对降压药依从性差;6 个月内发生过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或急性心肌梗塞;未控制的糖尿病或对降血糖药依从性差;CTCAE≥2级的高钙血症;存在慢性未愈合的伤口或溃疡;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患者安全性或研究完整性的其他慢性疾病。
4. 有间质性肺部疾病病史的患者。
5. 新诊断或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下述情况下可以纳入有脑转移病史的患者:患者接受过手术治疗或放疗,目前病情稳定,且在输注第一剂HLX22前至少14天内没有服用过类固醇治疗脑水肿,可使用抗痉挛药物)。
6. 除了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任何并发恶性肿瘤(但若患者恶性肿瘤病史超过3年未复发,则可纳入试验)。
7. 多柔比星(或当量)累积剂量≥360mg/m2的患者。
8. 入组研究前4周内(如为单克隆药物临床试验,则为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主)参与了另一项临床试验,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有意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
9. 怀孕(通过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验确定)或哺乳期女性。
10. 已知有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史的患者。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苷酸[HBV DNA]滴度>研究中心正常参考数值)或丙肝(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12. 研究者认为患者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其它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1mg/kg/3周:
用法用量:规格:360mg/18mL,仅用于静脉注射,终浓度不得超过10mg/mL或低于0.75mg/mL。
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50 mL,输注时间为1小时±15 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50 mL,输注时间为1小时±15 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中文通用名:3mg/kg/3周:
用法用量:规格:360mg/18mL,仅用于静脉注射,终浓度不得超过10mg/mL或低于0.75mg/mL。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中文通用名:10mg/kg/3周:
用法用量:规格:360mg/18mL,仅用于静脉注射,终浓度不得超过10mg/mL或低于0.75mg/mL。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中文通用名:25mg/kg/3周:
用法用量:规格:360mg/18mL,仅用于静脉注射,终浓度不得超过10mg/mL或低于0.75mg/mL。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需用生理盐水将HLX22稀释至200mL,输注时间为2小时±15分钟。稀释后的HLX22应在8小时内(室温下)使用。如果制备后不能立即使用,应在2-8°C 条件下避光保存,且在24小时内使用。
每3周给药一次,最多可以给药1年时间。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发生不良事件(AE)的患者数量和百分比。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LX22 的最大耐受剂量。评价时间:每一剂量组DLT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不同剂量队列HLX22的PK参数。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LX22 抗体的产生与否和产生比率(免疫原性)。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缓解率(OR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28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72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艳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4-1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723
- 药物名称
- 1mg/kg/3周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HLX22单抗注射液在HER2过表达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药效学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LX22单抗注射液在HER2过表达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22-001;1.0版本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0-10-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