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88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较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双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单剂给药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3-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4-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4-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7-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无锡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
- 无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贺晴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孔详生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孔详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
- 联系人邮编
- 519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菁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ZM008-I;1.2版(2018/12/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19-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剂静脉给药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剂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免疫原性。
评价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剂静脉给药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剂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年龄≥18岁且≤4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性者;
3.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8~26 kg/m2之间者(包括临界值);
4.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后的3个月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者;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岁且≤4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性者;
3.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8~26 kg/m2之间者(包括临界值);
4.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接受试验用药品给药后的3个月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者;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既往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及恶性肿瘤病史者;
2. 给药前4周内已知有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抗感染治疗或住院的任何感染性疾病;或者有以下症状者:发热、盗汗、寒战;体重减轻;乏力;肌肉/关节疼痛;咳嗽、呼吸短促、痰中带血;腹泻或腹痛;小便有灼烧感或者小便次数多于正常情况;皮肤红、热或者身体有褥疮者;
3. 给药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对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或者对任何辅料发生超敏反应,对人、人源化或鼠单克隆抗体有重度过敏史,过敏体质者;
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8.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1、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呼吸>20次/分钟或<12次/分钟、耳温>37.5℃);2、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白蛋白、单核细胞绝对值、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移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C反应蛋白、血沉>1×ULN;总胆红素>1.5×ULN;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淋巴细胞绝对值<1×LLN);研究者认为其他检测有临床意义者;3、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间期≥210 ms,QRS≥120 ms,QTc≥450 ms,或者既往有临床意义心电图异常史者;
9. 有临床意义的胸部X射线检查异常者,除外无临床呼吸道症状、体征的两肺纹理增多;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11.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
12. 筛选期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抗药抗体(ADA)阳性者;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筛选期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氯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14. 给药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15. 给药前2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和维生素者;
16.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9个月内计划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1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给药前一天烟检结果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给药前一天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9.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葡萄柚、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任何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20.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2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既往参加过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者;
22.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23.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者;
24. 研究者、研究中心、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2. 给药前4周内已知有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抗感染治疗或住院的任何感染性疾病;或者有以下症状者:发热、盗汗、寒战;体重减轻;乏力;肌肉/关节疼痛;咳嗽、呼吸短促、痰中带血;腹泻或腹痛;小便有灼烧感或者小便次数多于正常情况;皮肤红、热或者身体有褥疮者;
3. 给药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对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或者对任何辅料发生超敏反应,对人、人源化或鼠单克隆抗体有重度过敏史,过敏体质者;
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8.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1、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呼吸>20次/分钟或<12次/分钟、耳温>37.5℃);2、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白蛋白、单核细胞绝对值、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移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C反应蛋白、血沉>1×ULN;总胆红素>1.5×ULN;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淋巴细胞绝对值<1×LLN);研究者认为其他检测有临床意义者;3、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间期≥210 ms,QRS≥120 ms,QTc≥450 ms,或者既往有临床意义心电图异常史者;
9. 有临床意义的胸部X射线检查异常者,除外无临床呼吸道症状、体征的两肺纹理增多;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11.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
12. 筛选期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抗药抗体(ADA)阳性者;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筛选期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氯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14. 给药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15. 给药前2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和维生素者;
16.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9个月内计划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1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给药前一天烟检结果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给药前一天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9.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葡萄柚、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任何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20.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2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既往参加过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临床试验者;
22.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23.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者;
24. 研究者、研究中心、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规格:80mg/4ml;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单剂给药;剂量:4mg/kg;用药时程:在早餐后半小时左右开始进行输注,输注时间为约1h。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托珠单抗注射液;Tocilizumab Injection(雅美罗)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规格:80mg/4ml;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单剂给药;剂量:4mg/kg;用药时程:在早餐后半小时左右开始进行输注,输注时间为约1h。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所选择的最后一个时间点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无穷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清除率(CL)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胸片、不良事件以及合并用药。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必要时对中和抗体(NAb)进行检测。评价时间: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1-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19-09-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88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孔详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1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889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对DMARDs治疗应答不足的中到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成年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双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单剂给药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比较LZM008注射液与雅美罗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LZM008-I;1.2版(2018/12/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19-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