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91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 方案编号:CS2306 版本号:1.1 版本日期:2018 年 11 月 22 日 15 | 58 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 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4、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包括产β- 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5、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 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 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 · 镇江市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镇江市 · 研究者:彭如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珊珊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珊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园富路1号B2栋1层
- 联系人邮编
- 51810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彭如冰,医学系医学专业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戴家门300号
- 邮编
- 212021
- 单位名称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S23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单剂量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后,考察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和参比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和参比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 受试者,并在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 18~65 周岁(包括 18 周岁和 65 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 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 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未来 6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 措施(见方案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2.年龄为 18~65 周岁(包括 18 周岁和 65 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 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 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未来 6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 措施(见方案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标准
1.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者(经临床医 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2. 既往有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消化系统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吸收 者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 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 5 支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3 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 2 个单位(1 单位=12 盎司或 360mL 啤酒,5 盎司或 150mL 白酒,1.5 盎司或 45mL 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 期间避免饮酒者
5.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 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 胺类)者
7. 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 价的药物(包括中药)者
8.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试验制剂及辅料中 任何成分(如淀粉、糊精、微晶纤维素等)过敏者,以及对青霉素等其他β-内酰胺类 抗生素过敏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9. 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 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0. 妊娠期、哺乳期或育龄期妇女筛选时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及试验期间 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在 6 个月内生育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2. 不能保证给药前 48 小时内禁食柚子、火龙果、芒果、橙子、杨桃及其制成 的果汁,或者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3. 不能保证给药前 48 小时内禁食富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黄 嘌呤(如动物肝脏、海鲜、豆制品)的食物或饮料,或者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食用 此类产品者
14.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5. 怀疑或确认筛选前 1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 成瘾药物(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 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阳性者
16.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丙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呋塞米、依他 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左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 性药物、丙磺舒等)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2. 既往有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消化系统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吸收 者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 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 5 支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3 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 2 个单位(1 单位=12 盎司或 360mL 啤酒,5 盎司或 150mL 白酒,1.5 盎司或 45mL 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 期间避免饮酒者
5.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 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 胺类)者
7. 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 价的药物(包括中药)者
8.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试验制剂及辅料中 任何成分(如淀粉、糊精、微晶纤维素等)过敏者,以及对青霉素等其他β-内酰胺类 抗生素过敏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9. 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 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0. 妊娠期、哺乳期或育龄期妇女筛选时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及试验期间 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在 6 个月内生育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2. 不能保证给药前 48 小时内禁食柚子、火龙果、芒果、橙子、杨桃及其制成 的果汁,或者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3. 不能保证给药前 48 小时内禁食富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黄 嘌呤(如动物肝脏、海鲜、豆制品)的食物或饮料,或者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停止食用 此类产品者
14.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5. 怀疑或确认筛选前 1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 成瘾药物(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 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阳性者
16.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丙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呋塞米、依他 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左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 性药物、丙磺舒等)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用法用量:混悬剂;口服;单次0.125g;规格0.125g/袋;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受试制剂0.125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英文名:Cefprozil for Oral Suspension ; 商品名:Cefprozil for Oral Suspension
用法用量:混悬剂;口服;单次0.125g;规格0.125g/5ml;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参比制剂0.125g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inf评价时间:空腹试验: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餐后预试验:给药前到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空腹试验: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餐后预试验:给药前到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镇江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2-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1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珊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3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12
- 药物名称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 方案编号:CS2306 版本号:1.1 版本日期:2018 年 11 月 22 日 15 | 58 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 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4、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包括产β- 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5、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 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 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S23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