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9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完整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高脂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8-10-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0-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10-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11-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周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飞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联系人姓名
- 秦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云祥路88号
- 联系人邮编
- 5105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勇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关门石38号
- 邮编
- 404000
- 单位名称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WS-BYS-18B23;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的头孢丙烯干混悬剂(规格0.125g/袋)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Lupin生产的头孢丙烯干混悬剂(规格125mg/5ml,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同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试验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健康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输血四项、妊娠检查(女性))、酒精呼气测试、毒品筛查、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本人或其配偶\伴侣在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前30天内无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性行为;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健康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输血四项、妊娠检查(女性))、酒精呼气测试、毒品筛查、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本人或其配偶\伴侣在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筛选前30天内无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性行为;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对头孢丙烯干混悬剂或任意药物组分过敏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骨骼系统疾病者;有将危害受试者的安全,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疾病者,如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
3. 在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计划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7.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8. 受试者在试验期间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
9. 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等;
10.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12. 筛选前1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
13. 筛选前1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筛选时酒精检测呈阳性或研究首次服药前2天内饮酒;
14. 筛选前1个月内长期饮过量的含咖啡因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以及食用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以及食用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高脂饮食不耐受等)或筛选前1个月内有显著不正常/特殊饮食(如节食等);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或器械临床试验并服用了研究药物或使用了研究器械;
18.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9.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0. HIV、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者;
21. 女性试验前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23. 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依从方案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骨骼系统疾病者;有将危害受试者的安全,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疾病者,如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
3. 在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计划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7.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8. 受试者在试验期间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
9. 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等;
10. 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12. 筛选前1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
13. 筛选前1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筛选时酒精检测呈阳性或研究首次服药前2天内饮酒;
14. 筛选前1个月内长期饮过量的含咖啡因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以及食用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以及食用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高脂饮食不耐受等)或筛选前1个月内有显著不正常/特殊饮食(如节食等);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或器械临床试验并服用了研究药物或使用了研究器械;
18.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9.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0. HIV、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者;
21. 女性试验前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23. 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依从方案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用法用量:干混悬剂;规格0.125g/袋;温水溶解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25mg,用药时程:1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英文名:Cefprozil for Suspension,商品名:CEFPROZIL
用法用量:干混悬剂;规格125mg/5ml;温水溶解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25mg,用药时程:1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30分钟内至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30分钟内至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0-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19-03-20
- V1.02019-03-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05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16
- 药物名称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高脂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WS-BYS-18B23;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8-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