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96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QL1604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3-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5-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6-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7-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 · 杭州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范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虞泽凯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虞泽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8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5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范云;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 邮编
- 310022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L1604-001;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19-0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观察单次及多次静脉注射QL1604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并确定后期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单次及多次注射QL1604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
评价单次及多次注射QL1604后外周血T细胞表面PD-1受体占有率(RO)
评价注射QL1604后,受试者产生抗QL1604抗体(ADA)的情况
初步评价QL1604的抗肿瘤活性
观察单次及多次静脉注射QL1604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并确定后期临床研究的推荐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单次及多次注射QL1604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
评价单次及多次注射QL1604后外周血T细胞表面PD-1受体占有率(RO)
评价注射QL1604后,受试者产生抗QL1604抗体(ADA)的情况
初步评价QL1604的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 18-70 周岁(含界值)
2.性别:男女不限
3.ECOG体能评分为 0~1 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5.患者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 1.1)
6.组织细胞学证实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肿瘤免疫治疗除外)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7.重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等):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 ;血红蛋白(Hb)≥90 g/L ;血清白蛋白≥30 g/L ;胆红素≤1.5 倍 ULN,ALT 和 AST ≤2.5 倍 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 ≤5 倍 ULN;肌酐≤1.5 倍 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件三);心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无脑膜转移,无脑转移、或伴有无症状性脑转移,或有症状脑转移经过治疗且稳定超过4周,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 2 周
9.任何与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经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10.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1.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
2.性别:男女不限
3.ECOG体能评分为 0~1 分
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5.患者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 1.1)
6.组织细胞学证实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肿瘤免疫治疗除外)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7.重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等):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 ;血红蛋白(Hb)≥90 g/L ;血清白蛋白≥30 g/L ;胆红素≤1.5 倍 ULN,ALT 和 AST ≤2.5 倍 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 ≤5 倍 ULN;肌酐≤1.5 倍 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件三);心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无脑膜转移,无脑转移、或伴有无症状性脑转移,或有症状脑转移经过治疗且稳定超过4周,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 2 周
9.任何与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已经恢复至≤1级(脱发除外)
10.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1.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无临床症状的甲减或放化疗导致的甲减可纳入);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不能纳入】
2.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3.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已知对任何QL1604组成成分过敏
4. 单次注射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患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5. 存在NCI-CTCAE 5.0 ≥2 级的心律失常,≥2 级的心力衰竭,任何分级的心房纤颤,或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6.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研究用药前不足 4 周的受试者(如果先前接受靶向治疗,靶向治疗与研究用药的时间间隔不足2周)
7.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38.5 度(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除外)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copies/mL者,或甲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9.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
10.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用药结束时间不足 4 周
11. 受试者接种过抗肿瘤活疫苗,或曾经接受过抗肿瘤免疫治疗,或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2.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4. 筛选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临床上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血压> 160/110mmHg),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16.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和/或申办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3.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已知对任何QL1604组成成分过敏
4. 单次注射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患有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5. 存在NCI-CTCAE 5.0 ≥2 级的心律失常,≥2 级的心力衰竭,任何分级的心房纤颤,或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6.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研究用药前不足 4 周的受试者(如果先前接受靶向治疗,靶向治疗与研究用药的时间间隔不足2周)
7.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38.5 度(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除外)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copies/mL者,或甲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9.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
10.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用药结束时间不足 4 周
11. 受试者接种过抗肿瘤活疫苗,或曾经接受过抗肿瘤免疫治疗,或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2.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4. 筛选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临床上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血压> 160/110mmHg),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16.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和/或申办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QL1604注射液: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注射液;规格;100mg:4ml/支;静脉输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给药后的24小时,需密切观察过敏反应,如有发生,应依据本院的医疗时间与相关指南进行临床处置。
中文通用名:QL1604注射液:
用法用量:多次给药;注射液;规格;100mg:4ml/支;静脉输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给药周期:DLT观察期后,受试者进入多次给药阶段,给药间隔为2周,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PD)、出现无法耐受的不良事件、或病灶完全消失、失访、病故、或研究者判断应该终止用药等,以发生者为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确定 MTD、DLT 及后期推荐剂量。 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治疗后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由研究者进行试验药物相关性判断。评价时间:按照方案执行收集相关指标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K 参数:Tmax、Cmax、AUC和tl/2;Cssmin、Cssmax、Css-av、tl/2、AUCss、DF、Vz和CLs。及RO等。 免疫原性相关指标:ADA 的发生率及其滴度,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ADA和Nab随时间的变化等。 初步疗效指标:评价指标包括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疾病进展时间(TTP)、无进展生存期(PFS)等。评价时间:按照方案执行收集相关指标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4-01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2-1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6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虞泽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9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64
- 药物名称
- QL1604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QL1604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QL1604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QL1604-001;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19-0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