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0988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健康人体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周期、自身交叉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4-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5-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5-09;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19-10-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餐后试验不等效,终止该试验)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西 · 太原
- 山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 · 太原 · 研究者:阎爱荣
- 山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 · 太原 · 研究者:李荣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董志奎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董志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一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32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阎爱荣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29号
- 邮编
- 030012
- 单位名称
- 山西省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荣山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29号
- 邮编
- 030012
- 单位名称
- 山西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101486-BE-2018013,v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19-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缓释片(Ⅱ)为受试制剂,以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缓释片(Ⅱ)(商品名:希刻劳®)为参比制剂,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餐后状态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头孢克洛缓释片(Ⅱ)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65周岁(含临界值),男女均可;
2.体重:男性受试者的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 [=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愿意在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临床试验。
2.体重:男性受试者的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 [=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愿意在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临床试验。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麻疹、皮肤瘙痒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或花粉过敏者),或对已知对本药组分、类似物(尤其对头孢类或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2.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有意义的心血管、血液、肝、肾、内分泌、呼吸、消化、神经、精神、免疫、皮肤及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病史,或将危害志愿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的因素,或曾有过重大手术史;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采血困难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5.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清病原学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女性受试者妊娠结果检查阳性者;
7. 筛选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355mL啤酒或30mL白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期间戒酒;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超过5根,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前48小时及在试验期间戒烟;
10.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00mL)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且应用试验药物者;
12.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克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抗酸剂,丙磺舒,华法令、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效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克拉维酸;
1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14.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咖啡因(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阳性者;
16. 酒精呼吸筛查阳性者;
1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2.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有意义的心血管、血液、肝、肾、内分泌、呼吸、消化、神经、精神、免疫、皮肤及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病史,或将危害志愿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的因素,或曾有过重大手术史;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采血困难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5.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清病原学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女性受试者妊娠结果检查阳性者;
7. 筛选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355mL啤酒或30mL白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期间戒酒;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超过5根,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前48小时及在试验期间戒烟;
10.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00mL)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且应用试验药物者;
12.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克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抗酸剂,丙磺舒,华法令、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效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克拉维酸;
1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14.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咖啡因(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阳性者;
16. 酒精呼吸筛查阳性者;
1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缓释片(II):
用法用量:缓释片;规格0.375g/片;口服;空腹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缓释片(II):
用法用量:缓释片;规格0.375g/片;口服;餐后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缓释片(II) 英文名:Cefaclor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s (II) 商品名:希刻劳
用法用量:缓释片;规格0.375g/片;口服;空腹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缓释片(II) 英文名:Cefaclor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s (II) 商品名:希刻劳
用法用量:缓释片;规格0.375g/片;口服;餐后每周期给药1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单次服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包括: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次要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包括:Tmax,t1/2z,λz,AUC_%Extrap;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伴随用药,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山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2-05
- 山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1-31
- 山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88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董志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03
- 申请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0988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头孢克洛缓释片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感染。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健康人体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周期、自身交叉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101486-BE-2018013,v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19-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