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03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6-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 · 武汉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张定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勇兵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潘勇兵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43020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定宇,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1号
- 邮编
- 430040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14
- 试验方案编号
- WIBP2018003 ;1.1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为评估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40 mg/0.8 mL)和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40 mg/0.8 mL)单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比对两者药代动力学吸收、代谢行为的相似性。
次要目的为评估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40 mg/0.8 mL)和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40 mg/0.8 mL)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比对两者安全的相似性。
次要目的为评估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40 mg/0.8 mL)和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40 mg/0.8 mL)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比对两者安全的相似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的健康男性
2.筛选期体重>50 kg且<8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不含界值)
3.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用药物可能出现的风险,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筛选期体重>50 kg且<8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不含界值)
3.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用药物可能出现的风险,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明确的过敏史(既往有一种食物或药物过敏、既往有哮喘、荨麻疹者)、对试验用药物或者其中成分过敏者。
2. 既往接受过抗CD4治疗或TNF-α拮抗剂治疗者(如反应停、强克、类克、益赛普、恩利、来氟米特)
3. 既往应用过阿达木单抗或其类似物者
4. 已知有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者
5. 身体内有移植器官存在者
6. 有严重的、进行性的、未控制的肝、肾、血液、胃肠道、内分泌、心、肺、神经和脑等疾病史者
7. 存在精神病史者
8. 已知有免疫系统病史(如胸腺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者,或抗核抗体检查滴度≥1:160的受试者
9. 已知有复发或慢性感染病史,曾患有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感染,包括且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腔感染(如支气管扩张),鼻窦炎,反复发作的尿路感染,开放,引流或皮肤的感染性伤口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者
11. 试验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曾经献血≥400 mL者
12. 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3. 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
14. 试验给药前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 支者或给药前6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单位= 17.7 mL 乙醇,即 1 单位 =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者
15. 不愿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物理避孕措施者(如避孕套等)者
16. 试验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药)者,或者末次用药距离试验给药日不足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7. 试验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西柚、葡萄柚、芒果、火龙果、葡萄汁、橙汁等任何含有丰富黄酮类或柑橘苷类化合物,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8. 筛选时阿达木单抗抗药抗体检测阳性者
19. T-SPOT试验阳性的受试者
20. 乙肝五项、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21.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胸片、心电图检测项目存在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2. 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 者或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23. 不能遵守试验的禁饮食及饮食要求,或拒绝在试验过程中禁用含咖啡因或高嘌呤类的饮食(如巧克力、动物内脏、海产品、黄豆、浓肉汤、茶、咖啡、可乐)者
24.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2. 既往接受过抗CD4治疗或TNF-α拮抗剂治疗者(如反应停、强克、类克、益赛普、恩利、来氟米特)
3. 既往应用过阿达木单抗或其类似物者
4. 已知有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者
5. 身体内有移植器官存在者
6. 有严重的、进行性的、未控制的肝、肾、血液、胃肠道、内分泌、心、肺、神经和脑等疾病史者
7. 存在精神病史者
8. 已知有免疫系统病史(如胸腺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者,或抗核抗体检查滴度≥1:160的受试者
9. 已知有复发或慢性感染病史,曾患有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感染,包括且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腔感染(如支气管扩张),鼻窦炎,反复发作的尿路感染,开放,引流或皮肤的感染性伤口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者
11. 试验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曾经献血≥400 mL者
12. 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3. 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
14. 试验给药前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 支者或给药前6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单位= 17.7 mL 乙醇,即 1 单位 =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者
15. 不愿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物理避孕措施者(如避孕套等)者
16. 试验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药)者,或者末次用药距离试验给药日不足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7. 试验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西柚、葡萄柚、芒果、火龙果、葡萄汁、橙汁等任何含有丰富黄酮类或柑橘苷类化合物,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8. 筛选时阿达木单抗抗药抗体检测阳性者
19. T-SPOT试验阳性的受试者
20. 乙肝五项、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21.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胸片、心电图检测项目存在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2. 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 者或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23. 不能遵守试验的禁饮食及饮食要求,或拒绝在试验过程中禁用含咖啡因或高嘌呤类的饮食(如巧克力、动物内脏、海产品、黄豆、浓肉汤、茶、咖啡、可乐)者
24.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规格:40mg/0.8ml;单次皮下注射:40mg;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达木单抗注射液;英文名:Adalimumab Solution for Injection;商品名:修美乐 HUMIRA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规格:40mg/0.8ml;单次皮下注射:40mg;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用药后观察到的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到最后一个浓度可定量时间点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清除率(CL)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末端消除速率常数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任何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13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5-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03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勇兵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24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036
- 药物名称
- 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800014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斑块型银屑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达木单抗注射液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WIBP2018003 ;1.1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