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06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J197 胶囊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单臂、开放、安全性、 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5-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6-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6-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8-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吉林 · 延吉安徽省 · 合肥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建明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 · 延吉 · 研究者:朴红心
-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刘爱国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古善智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伟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东芳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郭亚兵
- 温州市中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张济周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辉灿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段辉灿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北段 18 号 1 号楼 4 单元(B1 栋)4 层 8 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博士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内科楼5楼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JWL-HJ197-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22-05-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HJ197 胶囊多次口服给药治疗晚期肝细胞癌(HCC)患者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及 II 期推荐剂量(RP2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参加本研究,且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在18-80 周岁,性别不限;
3.病理学确诊的晚期肝细胞癌(无法切除或转移),BCLC(巴塞罗那)分期 为 B-C 期;既往经标准系统化疗和/或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 HCC 患者;
4.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5.Child-Pugh 肝功能评级:A 级或较好的 B 级(≤7 分且肝性脑病评分为 1);
6.筛选期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7.预期生存时间≥ 3 个月;
2.年龄在18-80 周岁,性别不限;
3.病理学确诊的晚期肝细胞癌(无法切除或转移),BCLC(巴塞罗那)分期 为 B-C 期;既往经标准系统化疗和/或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 HCC 患者;
4.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5.Child-Pugh 肝功能评级:A 级或较好的 B 级(≤7 分且肝性脑病评分为 1);
6.筛选期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7.预期生存时间≥ 3 个月;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在首次服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靶向治疗(包括索拉非尼);首次服 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靶向治疗外的任何系统性抗癌治疗(包括化疗、生物 免疫治疗等)、以及任何肝脏局部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小手术、经皮乙醇注 射、射频消融、经动脉[化疗]栓塞或放疗);首次服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 血液强化治疗(包括输血、血液制品或刺激血细胞生成的药物,如粒细胞 集落刺激因子 G-CSF); 首次服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治疗;
2. 已知为肝胆管细胞癌或混合细胞癌或纤维板层细胞癌;目前或既往患有其 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 外), 经根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的除外;
3. 有中枢神经系统或软脑膜转移(经治疗 4 周内症状控制稳定的除外);
4.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a) 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 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b)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 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c)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 ms、 男性>450 ms; d) 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 e) 患有高血压,且经单药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收缩压 >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病史, 2 个月内有门脉高压征象导致胃底食道 静脉出血,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 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 性);
6.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胸水、腹水等);
7. 接受过门静脉分流术;
8. 在参加本研究前的 28 天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9.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10. 有间质性肺病(ILD)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或基线胸部电子计 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显示有 ILD 证据;
11.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CTCAE 5.0 分级) 的毒性反应(任何级别的脱发除外);
12.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 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患者;
13. 既往肝移植史或准备进行肝移植的患者;
14. 用药前 6 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大外科手术为使用了全身麻醉的手术, 但以诊断为目的的内窥镜检查不认为是大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 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15.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和/或 HBCAb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 (HBVDNA 检测结果超出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或活动性丙型肝炎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16.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 的依从性;
17.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4 周内采用可 接受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 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 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在入选时或研究药物给药 前妊娠实验结果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为育龄妇女,受试者未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
18.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已知为肝胆管细胞癌或混合细胞癌或纤维板层细胞癌;目前或既往患有其 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 外), 经根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的除外;
3. 有中枢神经系统或软脑膜转移(经治疗 4 周内症状控制稳定的除外);
4.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a) 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 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b)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 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c)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 ms、 男性>450 ms; d) 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 e) 患有高血压,且经单药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收缩压 >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病史, 2 个月内有门脉高压征象导致胃底食道 静脉出血,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 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 性);
6.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胸水、腹水等);
7. 接受过门静脉分流术;
8. 在参加本研究前的 28 天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9.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10. 有间质性肺病(ILD)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或基线胸部电子计 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显示有 ILD 证据;
11.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CTCAE 5.0 分级) 的毒性反应(任何级别的脱发除外);
12.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 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患者;
13. 既往肝移植史或准备进行肝移植的患者;
14. 用药前 6 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大外科手术为使用了全身麻醉的手术, 但以诊断为目的的内窥镜检查不认为是大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 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15.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和/或 HBCAb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 (HBVDNA 检测结果超出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或活动性丙型肝炎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16.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 的依从性;
17.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4 周内采用可 接受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 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 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在入选时或研究药物给药 前妊娠实验结果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为育龄妇女,受试者未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
18.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J197胶囊(20mg):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口服,每日1-2次,根据剂量递增方案确定每个受试者给药剂量,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HJ197胶囊(50mg):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0mg;口服,每日1-2次,根据剂量递增方案确定每个受试者给药剂量,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最大耐受剂量(MTD)及 II 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剂量递增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K/PD参数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根据RECIST 1.1版评估ORR,包括CR和PR的比例评价时间:前8周每4周一次,以后每8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修改后同意 · 2019-04-22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9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11-3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06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辉灿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5-30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064
- 药物名称
- HJ197胶囊(20mg)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肝细胞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HJ197 胶囊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单臂、开放、安全性、 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J197胶囊治疗肝细胞癌的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JWL-HJ197-01;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22-05-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