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16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依非韦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辽宁省 · 沈阳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肇丽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春利
- 申请人名称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春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 联系人邮编
- 11002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肇丽梅 药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 邮编
- 1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DYFW190329 ;版本号: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本试验的目的是以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依非韦伦片(0.2g/片)为受试制剂,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与MSD.K.K生产的依非韦伦片(200mg/片)(商品名:施多宁®,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口服受试制剂依非韦伦片和参比制剂施多宁®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口服受试制剂依非韦伦片和参比制剂施多宁®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包括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纳入男性或女性比例分别不低于受试者总数的1/3;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毒血清学检查、妊娠检查(女性)药物滥用筛查、十二导联ECG,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及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包括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纳入男性或女性比例分别不低于受试者总数的1/3;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毒血清学检查、妊娠检查(女性)药物滥用筛查、十二导联ECG,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及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已知或疑似依非韦伦片或其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
2. 有过敏史、或曾有其他药物、食物等过敏史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7. 既往患有精神疾病者(如抑郁、躁狂、自杀倾向等);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0.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2. 处在哺乳期或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受试者,筛选前2周有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5.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心率60~100次/分,体温35.0~37.2℃,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21.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2.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24.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
25. 服用研究药物前72小时内食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6.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宜参加试验的情况。
2. 有过敏史、或曾有其他药物、食物等过敏史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7. 既往患有精神疾病者(如抑郁、躁狂、自杀倾向等);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0.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2. 处在哺乳期或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受试者,筛选前2周有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5.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心率60~100次/分,体温35.0~37.2℃,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21.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2.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24.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
25. 服用研究药物前72小时内食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6.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宜参加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非韦伦片:
用法用量:本品为片剂,规格0.2g;口服,每天1次;本次生物等效性试验单次口服0.2g(1片)。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非韦伦片 英文名:Efavirenz Tablets,商品名:施多宁
用法用量:本品为片剂,规格200mg;口服,每天1次。本次生物等效性试验单次口服200mg(1片)。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UC0-∞、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观察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16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春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17
- 申请人名称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168
- 药物名称
- 依非韦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病毒药物联合治疗HIV-1感染的成人、青少年及儿童。
- 试验专业题目
- 依非韦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依非韦伦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DYFW190329 ;版本号: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