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21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KN046联合化疗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I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3-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8-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9-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3-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河南 · 郑州北京市 · 北京福建省 · 厦门市河南省 · 洛阳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张力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杨树军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方健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李醒亚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吴敬勋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常保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瑞祥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段瑞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IFC大厦A座1503
- 联系人邮编
- 1000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力 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996,CTR20190197,CTR20190195,CTR2019042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N046-202;V1.0,版本日期:2019年4月12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5.0
- 版本日期
- 2022-03-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KN046联合化疗在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18周岁且≤75周岁,男女不限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非小细胞肺癌; IV期(AJCC第8版)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肺癌的系统性治疗;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化疗的受试者,化疗结束的时间距离首次诊断为转移性疾病的时间不少于 6 个月。此外, 以下队列还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队列 1: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无 EGFR 敏感性突变、无 ALK重排;
队列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无已知 EGFR 敏感性突变;如果受试者为混合癌(如鳞腺癌),应以鳞癌成分为主;
4.根据RECIST 1.1,基线有可测量病灶
5.ECOG评分:0或1分
6.首次给药前7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 总胆红素≤1 .5x ULN(Gilbert综合征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 x ULN); 转氨酶(ALT/AST)≤2.5 x ULN(肝转移受试者≤5 x ULN)
7.首次给药前7天内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 血清肌酐≤1.5 x ULN且血清肌酐清除率≥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8.首次给药前7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红蛋白≥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血小板计数≥100 x 109/L;INR或PT≤1.5 x ULN,且aPTT或PTT≤1.5 x ULN
9.预期寿命≥3个月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给药后24周(高效避孕措施定义见附录3)。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1.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2.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18周岁且≤75周岁,男女不限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非小细胞肺癌; IV期(AJCC第8版)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肺癌的系统性治疗;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化疗的受试者,化疗结束的时间距离首次诊断为转移性疾病的时间不少于 6 个月。此外, 以下队列还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队列 1: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无 EGFR 敏感性突变、无 ALK重排;
队列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无已知 EGFR 敏感性突变;如果受试者为混合癌(如鳞腺癌),应以鳞癌成分为主;
4.根据RECIST 1.1,基线有可测量病灶
5.ECOG评分:0或1分
6.首次给药前7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 总胆红素≤1 .5x ULN(Gilbert综合征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 x ULN); 转氨酶(ALT/AST)≤2.5 x ULN(肝转移受试者≤5 x ULN)
7.首次给药前7天内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 血清肌酐≤1.5 x ULN且血清肌酐清除率≥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8.首次给药前7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红蛋白≥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血小板计数≥100 x 109/L;INR或PT≤1.5 x ULN,且aPTT或PTT≤1.5 x ULN
9.预期寿命≥3个月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给药后24周(高效避孕措施定义见附录3)。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1.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受试者的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转移灶病情稳定(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的脑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稳定
2.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参加过其它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
3.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其它抗肿瘤治疗
4. 本试验给药前28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如经腹、经胸等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穿刺或外周血管通路置换术)
5. 本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
6.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或T细胞共刺激药物治疗等,包括但不限于PD-1、PD-L1、CTLA4、LAG3等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治疗性疫苗等
7. 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需要接受系统性皮质激素(>10 mg/天强的松,或等当量的其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8.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9. 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病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rohn病、溃疡性结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Wegener综合征(多血管炎的肉芽肿病、Graves病、类风湿关节炎、下垂体炎、眼色素层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等)、桥本氏甲状腺炎(例外情况见下文)、自身免疫性血管炎、 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Guillain-Barre综合征)等
11.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皮肤鳞癌、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前列腺/宫颈/乳腺癌
12. 患有未经控制的合并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活动性HBV或HCV感染;已知HIV感染或AIDS病史;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感染或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系统性使用抗感染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休息状态下的血压≥150/95 mmHg)、症状性心功能不全(NYHA II-IV)、6个月内罹患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或存在QTc延长或心率失常风险(基线QTc>470 msec <Fridericia方法矫正>、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休息状态下的心率>100 bpm的房颤或严重的心瓣膜病);活动性胃溃疡、胃炎或胃出血
1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1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除外秃发(允许任何级别)和外周神经病变(需恢复至≤2级)
14. 既往异基因骨髓或器官移植病史
15.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及其组份和化疗药物及其组份过敏反应、高敏反应、不耐受病史;既往对药物明显过敏(例如严重过敏反应、免疫介导的肝毒性、免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症或贫血)
16. 怀孕和/或哺乳期女性
17. 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中到大量胸水/腹水或难治性胸水/腹水等
2.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参加过其它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
3. 本试验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其它抗肿瘤治疗
4. 本试验给药前28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如经腹、经胸等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穿刺或外周血管通路置换术)
5. 本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
6.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或T细胞共刺激药物治疗等,包括但不限于PD-1、PD-L1、CTLA4、LAG3等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治疗性疫苗等
7. 本研究给药前14天内需要接受系统性皮质激素(>10 mg/天强的松,或等当量的其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8.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9. 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病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rohn病、溃疡性结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Wegener综合征(多血管炎的肉芽肿病、Graves病、类风湿关节炎、下垂体炎、眼色素层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等)、桥本氏甲状腺炎(例外情况见下文)、自身免疫性血管炎、 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Guillain-Barre综合征)等
11.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皮肤鳞癌、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前列腺/宫颈/乳腺癌
12. 患有未经控制的合并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活动性HBV或HCV感染;已知HIV感染或AIDS病史;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感染或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系统性使用抗感染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休息状态下的血压≥150/95 mmHg)、症状性心功能不全(NYHA II-IV)、6个月内罹患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或存在QTc延长或心率失常风险(基线QTc>470 msec <Fridericia方法矫正>、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休息状态下的心率>100 bpm的房颤或严重的心瓣膜病);活动性胃溃疡、胃炎或胃出血
1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CTCAE≤1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除外秃发(允许任何级别)和外周神经病变(需恢复至≤2级)
14. 既往异基因骨髓或器官移植病史
15.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及其组份和化疗药物及其组份过敏反应、高敏反应、不耐受病史;既往对药物明显过敏(例如严重过敏反应、免疫介导的肝毒性、免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症或贫血)
16. 怀孕和/或哺乳期女性
17. 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中到大量胸水/腹水或难治性胸水/腹水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KN046(重组人源化PDL1/CTLA-4双特异性单域抗体Fc融合蛋白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0mg/1.6ml/瓶,静脉输注,每2周(14天)给药一次,5mg/kg;用药时程: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30mg/10ml/瓶,静脉输注,每3周(21天)给药一次,175 mg/m2;给药四个周期;用药时程: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用法用量:冻干粉:规格0.2g/支,静脉输注,每3周(21天)给药一次,500 mg/m2;用药时程: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ml/瓶,静脉输注,每3周(21天)给药一次,AUC5;给药四个周期;用药时程: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判断的客观缓解率(ORR)与缓解时间(DOR)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与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TRAE)、免疫相关的不良事件(irAE)发生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异常;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判断的临床获益率(CBR:CR、PR、或SD≥12周)、6个月和12个月PFS率;12个月OS率评价时间:给药后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KN046药代动力学参数(如AUCss、Ctrough、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MB/GEP和PD-L1表达与临床疗效指标的相关性(ORR、CBR、PFS率、OS率)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KN046抗体(ADA)的发生频率和滴度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ILs与临床疗效指标的相关性(ORR、CBR、PFS率、OS率)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KN046药代动力学与临床疗效指标和安全性指标的相关性评价时间:给药后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6-1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6-1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1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4-2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21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瑞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6-25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21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996,CTR20190197,CTR20190195,CTR20190427,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PDL1/CTLA-4双特异性单域抗体Fc融合蛋白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KN046联合化疗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KN046联合化疗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KN046-202;V1.0,版本日期:2019年4月12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5.0
- 版本日期
- 2022-03-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