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27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替米沙坦片在健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 · 郑州
-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陈建设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东阳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东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天灵路22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12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建设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6号
- 邮编
- 450002
- 单位名称
-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R-BE-16;4.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比较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替米沙坦片(80mg/片)与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生产的替米沙坦片(80mg/片,商品名:Micardis®)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替米沙坦片(80mg/片)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替米沙坦片(80mg/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志愿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志愿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并有适当比例;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志愿者三年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妊娠检查(女性))、酒精/毒品筛查、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志愿者(包括男性志愿者)在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及试验期间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并有适当比例;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志愿者三年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妊娠检查(女性))、酒精/毒品筛查、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志愿者(包括男性志愿者)在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及试验期间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替米沙坦以及相关辅料(辅料有:氢氧化钠、葡甲胺、聚维酮、山梨糖醇、硬脂酸镁)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在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问诊);
4. 有胆道阻塞性疾病者(问诊);
5. 职业为司机或需要操作器械者(问诊);
6. 血压测量异常或有体位性低血压者(体位性低血压: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mmHg,同时伴有低灌注的症状, 如头晕或晕厥)(检查);
7. 患有高血压或低血压病或有相关病史者(问诊、检查);
8.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问诊、检查);
9. 果糖不耐受者(问诊);
10.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11.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和保健品),特别是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氨苯喋啶或阿米洛利、钾补充剂或含有钾的盐替代品)、锂盐、雷尼普利、非甾体类抗炎药(如抗炎剂量的乙酰水杨酸,COX-2抑制剂和非选择性非甾体类抗炎药)、利尿剂(如髓袢利尿剂呋塞米和噻嗪类药物氢氯噻嗪)、降压药(巴氯芬、阿米斯汀)、巴比妥类、麻醉剂及抗抑郁药等(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以及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问诊);
14.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摄入超过40g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5.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检查);
16. 试验前3个月使用毒品(如: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或毒品筛查阳性者(问诊、检查);
17.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和保健品),特别是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氨苯喋啶或阿米洛利、钾补充剂或含有钾的盐替代品)、锂盐、雷尼普利、非甾体类抗炎药(如抗炎剂量的乙酰水杨酸,COX-2抑制剂和非选择性非甾体类抗炎药)、利尿剂(如髓袢利尿剂呋塞米和噻嗪类药物氢氯噻嗪)、降压药(巴氯芬、阿米斯汀)、巴比妥类、麻醉剂及抗抑郁药等(问诊);
18.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以及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问诊);
19.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问诊);
20.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摄入超过40g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21.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检查);
22. 试验前3个月使用毒品(如: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或毒品筛查阳性者(问诊、检查);
2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24.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仅限餐后试验);
2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在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问诊);
4. 有胆道阻塞性疾病者(问诊);
5. 职业为司机或需要操作器械者(问诊);
6. 血压测量异常或有体位性低血压者(体位性低血压: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mmHg,同时伴有低灌注的症状, 如头晕或晕厥)(检查);
7. 患有高血压或低血压病或有相关病史者(问诊、检查);
8.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问诊、检查);
9. 果糖不耐受者(问诊);
10.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11.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和保健品),特别是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氨苯喋啶或阿米洛利、钾补充剂或含有钾的盐替代品)、锂盐、雷尼普利、非甾体类抗炎药(如抗炎剂量的乙酰水杨酸,COX-2抑制剂和非选择性非甾体类抗炎药)、利尿剂(如髓袢利尿剂呋塞米和噻嗪类药物氢氯噻嗪)、降压药(巴氯芬、阿米斯汀)、巴比妥类、麻醉剂及抗抑郁药等(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以及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问诊);
14.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摄入超过40g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5.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检查);
16. 试验前3个月使用毒品(如: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或毒品筛查阳性者(问诊、检查);
17.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和保健品),特别是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氨苯喋啶或阿米洛利、钾补充剂或含有钾的盐替代品)、锂盐、雷尼普利、非甾体类抗炎药(如抗炎剂量的乙酰水杨酸,COX-2抑制剂和非选择性非甾体类抗炎药)、利尿剂(如髓袢利尿剂呋塞米和噻嗪类药物氢氯噻嗪)、降压药(巴氯芬、阿米斯汀)、巴比妥类、麻醉剂及抗抑郁药等(问诊);
18.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以及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问诊);
19.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问诊);
20.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摄入超过40g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21.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检查);
22. 试验前3个月使用毒品(如: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或毒品筛查阳性者(问诊、检查);
2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24.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仅限餐后试验);
2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
用法用量:空腹: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240ml温水送服
餐后: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进食高脂餐,30分钟内完成进食后以240ml温水送服。
餐后: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进食高脂餐,30分钟内完成进食后以240ml温水送服。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商品名:Micardis)
用法用量:空腹: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240ml温水送服
餐后: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进食高脂餐,30分钟内完成进食后以240ml温水送服。
餐后:禁食不禁水10小时以上后,进食高脂餐,30分钟内完成进食后以240ml温水送服。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 AUC0-∞、Tmax、λz、t1/2z、 AUC_%Extrap评价时间:服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血压、脉搏、耳温、呼吸)、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血妊娠(仅限育龄期女性))、体格检查(皮肤、粘膜、淋巴结、头部、颈部、胸部、腹部、脊柱/四肢。)评价时间:服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中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12-27
- 河南省中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02
- 河南省中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13
- 河南省中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27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东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19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279
- 药物名称
- 替米沙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替米沙坦片在健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米沙坦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DR-BE-16;4.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