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32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降低初始治疗6个月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完整专业题目
利伐沙班片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7-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8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杨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学涛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学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198号
- 联系人邮编
- 257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辉,理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 邮编
- 511400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19007;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志愿者在口服受试制剂利伐沙班片(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利伐沙班片(拜瑞妥®; Bayer Pharma AG)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志愿者,男女兼有,18~65周岁(含边界值);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18.5~26.0 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2);
3.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
4.志愿者(包括男性志愿者)在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在试验期间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男性)、捐卵(女性)计划;
5.志愿者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6.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18.5~26.0 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2);
3.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
4.志愿者(包括男性志愿者)在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在试验期间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男性)、捐卵(女性)计划;
5.志愿者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6.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或代谢障碍或精神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志愿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重点关注心血管疾病或发病风险、荨麻疹、癫痫和哮喘等疾病;
2. 既往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有出血倾向者(如经常反复牙龈出血),或过去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既往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紫癜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
3.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经临床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4.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至少一项阳性者;
5. 过敏体质或既往对利伐沙班及其辅料过敏者;
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7. 吞咽困难者;
8. 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或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利伐沙班、阿扎那韦、印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CYP3A4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非甾体类抗炎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萘普生、萘普酮、双氯芬酸、布洛芬、尼美舒利、罗非昔布、塞来昔布等;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氯吡格雷、普拉格雷、替格瑞洛、阿西单抗、替罗非班、双嘧达莫、西洛他唑等;其他抗凝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水蛭素、阿加曲班、华法林、达比加群、阿哌沙班、依度沙班等),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9. 给药前2周内大量食用过或给药前48h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等芸香科果实、浓茶、咖啡等富含黄嘌呤衍生物的食物或饮料等),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给药前48h内进行过爆发性强、动作幅度大,频率高,对抗性强等使心率超过120次/分的剧烈运动者;
11. 有嗜烟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有酗酒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
13. 服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类制品,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mg/100mL者;
14. 既往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15.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在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8. 对半乳糖不能耐受者(不吃鸡蛋、培根、牛奶等);
19.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0.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如体弱等)的志愿者;
21.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a) 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b)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 c)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d) 给药前14天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行为者; e) 既往患有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史,包括月经出血过多、子宫不规则出血或月经周期过长(经期长度>7天)的女性; f) 在第一周期给药时处于经期的女性。
2. 既往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有出血倾向者(如经常反复牙龈出血),或过去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既往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紫癜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
3.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经临床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4.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至少一项阳性者;
5. 过敏体质或既往对利伐沙班及其辅料过敏者;
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7. 吞咽困难者;
8. 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或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利伐沙班、阿扎那韦、印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CYP3A4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非甾体类抗炎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萘普生、萘普酮、双氯芬酸、布洛芬、尼美舒利、罗非昔布、塞来昔布等;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氯吡格雷、普拉格雷、替格瑞洛、阿西单抗、替罗非班、双嘧达莫、西洛他唑等;其他抗凝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水蛭素、阿加曲班、华法林、达比加群、阿哌沙班、依度沙班等),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9. 给药前2周内大量食用过或给药前48h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等芸香科果实、浓茶、咖啡等富含黄嘌呤衍生物的食物或饮料等),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给药前48h内进行过爆发性强、动作幅度大,频率高,对抗性强等使心率超过120次/分的剧烈运动者;
11. 有嗜烟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有酗酒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
13. 服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类制品,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mg/100mL者;
14. 既往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15.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在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8. 对半乳糖不能耐受者(不吃鸡蛋、培根、牛奶等);
19.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0.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如体弱等)的志愿者;
21.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a) 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b)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 c)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d) 给药前14天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行为者; e) 既往患有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史,包括月经出血过多、子宫不规则出血或月经周期过长(经期长度>7天)的女性; f) 在第一周期给药时处于经期的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4周期研究中用药时程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通用名称:利伐沙班片 英文名称: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拜瑞妥(Xarelto)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4周期研究中用药时程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血妊娠试验、心电图、不良事件/反应、合并用药等评价时间:受试者出组检查完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6-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2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学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4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27
- 药物名称
-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降低初始治疗6个月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的风险(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控制良好的条件下,与华法林相比,利伐沙班在降低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方面的相对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伐沙班片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伐沙班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19007;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