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33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新3类仿制药验证性临床试验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治疗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8-1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8-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8-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1-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北省 · 保定市河南省 · 新乡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云南省 · 昆明市江苏省 · 无锡市天津市 · 天津市陕西省 · 西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驻马店市四川省 · 成都市辽宁省 · 大连市四川省 · 绵阳市山东省 · 济宁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刚
-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栗克清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潘苗
- 南京脑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谢世平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胡少华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徐向东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许秀峰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张国富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立娜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吴斌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学义
-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研究者:王景丽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飞燕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黄劲松
-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黄国平
-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王建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钊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南坝塘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220,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G-18030-RC;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08-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治疗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患者8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新3类仿制药验证性临床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65周岁(含18、65)之间的门诊或住院患者,性别不限;
2.根据DSM-5诊断为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患者;
3.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2分;
4.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得分<15分,且YMRS条目1(心境高涨)评分≤2分;
5.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GI-SI)得分≥4分;
6.育龄患者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药后30天内使用一种医学上可接受的非药物措施避孕或禁欲;
7.患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足以完成方案所要求的所有测试和检查,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根据DSM-5诊断为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患者;
3.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2分;
4.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得分<15分,且YMRS条目1(心境高涨)评分≤2分;
5.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GI-SI)得分≥4分;
6.育龄患者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药后30天内使用一种医学上可接受的非药物措施避孕或禁欲;
7.患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足以完成方案所要求的所有测试和检查,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对奥氮平、氟西汀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2.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奥氮平、氟西汀或奥氮平合并氟西汀治疗时,由于临床上显著的和/或不耐受的不良作用停止治疗的患者;
3. 目前抑郁发作大于12个月的患者;
4. 目前发作过程中存在2种以上抗抑郁药物充分治疗(6周)而无效的患者;
5. 有活跃的自杀倾向的患者(采用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进行有无自杀倾向和危险的评估或MADRS量表第10项评分≥4分);
6. 根据DSM-5标准,曾被诊断有下列任何一种疾病:精神分裂症谱系或其他精神病、强迫及相关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分离障碍、神经性厌食或贪食、人格障碍等;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者;
7. 研究者诊断为符合DSM-5标准定义的酒精或其它药物依赖或滥用的患者(不包括尼古丁或咖啡因依赖);
8. 有癫痫病史者(小儿高热惊厥引起的抽搐除外);
9. 患有肝、肾功能不全,即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水平高于正常上限的2倍;和/或肌酐水平高于参考范围上限1.2倍或大于2 mg/dl,或研究者认为肝脏和/或肾脏受损达到患者不应参与这项研究的程度;
10. 患有严重胃肠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疾病或吸收代谢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空腹甘油三酯≥5.65 mmol/L)、控制不良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8%)、严重急性全身性感染或免疫性疾病、缺血性心脏病、一年内的脑血管意外、QT间期延长病史、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IV阳性、吸收障碍综合征;
11. 有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持续低于正常范围下限,且以乏力、心悸、头晕、四肢酸软、低热等为主要临床表现)、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的患者;
12. 促甲状腺激素(TSH)浓度超过正常上限的10%;
13. 筛选时心电图(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的情况,如男性QTc间期>470 ms,女性QTc间期>480 ms;
14. 研究者认为实验室检查值显著偏离参考范围且有临床意义者;
15. 随机前2周内或预期治疗结束后5周内需要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
16. 随机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使用肝代谢酶细胞色素P450 CYP2C19、CYP2C9、CYP3A4、CYP1A2、CYP2D6酶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药物的患者;
17.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精神类或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活性的药物(包括中药制剂)治疗,随机入组前停用药物未达5个药物半衰期或以上(氟西汀至少1个月)或停用药物未达5天或以上(药物半衰期未知时);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或曾入选过当前研究的患者;
19. 研究者认为研究期间患者需要系统的心理治疗(不包括筛选前心理治疗已持续至少3个月的患者,且在研究期间不改变治疗频率或强度或终止心理治疗);
20.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电休克治疗(ECT)或根据研究者判断目前需要ECT治疗者;
21.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经颅磁刺激治疗(TMS)、迷走神经刺激术(VNS)或深部脑刺激(DBS)者;
22. 随机前14天内接受过光照治疗者;
23. 既往闭角性青光眼病史或有闭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2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5.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有胃、肠手术史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情况;
26. 直接附属于本研究的研究中心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涉及在研究中的第三方组织和申办方的雇员;
27. 其他未能规定但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2.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奥氮平、氟西汀或奥氮平合并氟西汀治疗时,由于临床上显著的和/或不耐受的不良作用停止治疗的患者;
3. 目前抑郁发作大于12个月的患者;
4. 目前发作过程中存在2种以上抗抑郁药物充分治疗(6周)而无效的患者;
5. 有活跃的自杀倾向的患者(采用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进行有无自杀倾向和危险的评估或MADRS量表第10项评分≥4分);
6. 根据DSM-5标准,曾被诊断有下列任何一种疾病:精神分裂症谱系或其他精神病、强迫及相关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分离障碍、神经性厌食或贪食、人格障碍等;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者;
7. 研究者诊断为符合DSM-5标准定义的酒精或其它药物依赖或滥用的患者(不包括尼古丁或咖啡因依赖);
8. 有癫痫病史者(小儿高热惊厥引起的抽搐除外);
9. 患有肝、肾功能不全,即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水平高于正常上限的2倍;和/或肌酐水平高于参考范围上限1.2倍或大于2 mg/dl,或研究者认为肝脏和/或肾脏受损达到患者不应参与这项研究的程度;
10. 患有严重胃肠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疾病或吸收代谢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空腹甘油三酯≥5.65 mmol/L)、控制不良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8%)、严重急性全身性感染或免疫性疾病、缺血性心脏病、一年内的脑血管意外、QT间期延长病史、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IV阳性、吸收障碍综合征;
11. 有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持续低于正常范围下限,且以乏力、心悸、头晕、四肢酸软、低热等为主要临床表现)、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的患者;
12. 促甲状腺激素(TSH)浓度超过正常上限的10%;
13. 筛选时心电图(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的情况,如男性QTc间期>470 ms,女性QTc间期>480 ms;
14. 研究者认为实验室检查值显著偏离参考范围且有临床意义者;
15. 随机前2周内或预期治疗结束后5周内需要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
16. 随机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使用肝代谢酶细胞色素P450 CYP2C19、CYP2C9、CYP3A4、CYP1A2、CYP2D6酶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药物的患者;
17.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精神类或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活性的药物(包括中药制剂)治疗,随机入组前停用药物未达5个药物半衰期或以上(氟西汀至少1个月)或停用药物未达5天或以上(药物半衰期未知时);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或曾入选过当前研究的患者;
19. 研究者认为研究期间患者需要系统的心理治疗(不包括筛选前心理治疗已持续至少3个月的患者,且在研究期间不改变治疗频率或强度或终止心理治疗);
20.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电休克治疗(ECT)或根据研究者判断目前需要ECT治疗者;
21.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经颅磁刺激治疗(TMS)、迷走神经刺激术(VNS)或深部脑刺激(DBS)者;
22. 随机前14天内接受过光照治疗者;
23. 既往闭角性青光眼病史或有闭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2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5.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有胃、肠手术史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情况;
26. 直接附属于本研究的研究中心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涉及在研究中的第三方组织和申办方的雇员;
27. 其他未能规定但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口服,每天晚上一次,每次一粒。第1周1~3天每天口服3mg/25mg规格试验药物,4~7天每天口服6mg/25mg规格试验药物;第2周每天口服6mg/50mg规格试验药物,连续7天;第3周每天口服12mg/50mg规格试验药物,连续7天;第4周~第8周时综合受试者耐受情况和疗效调节剂量,调节时可使用的剂量包括6mg/25mg、6mg/50mg、12mg/25mg、12mg/5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剂;口服,每天晚上一次,每次一粒。第1周1~3天口服3mg/25mg规格安慰剂,4~7天每天口服6mg/25mg规格安慰剂;第2周每天口服6mg/50mg规格安慰剂,连续7天;第3周每天口服12mg/50mg规格安慰剂,连续7天;第4周~第8周时综合受试者耐受情况和疗效调节剂量,使用包括6mg/25mg、6mg/50mg、12mg/25mg、12mg/50mg规格的安慰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8周的MADRS,计算试验观察终点相对于基线的MADRS评分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后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MADRS总分和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CGI-SI总分和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CGI-GI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YMRS总分和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PHQ-9总分和变化值(受试者自评)评价时间: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用C-SSRS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的自杀相关意念和行为的发生率和严重度评价时间: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受试者达到有效的时间和8周时达到有效的受试者百分比(有效定义为MADRS总分相对于基线下降≥50%)评价时间:给药后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受试者达到缓解的时间和8周时达到缓解的受试者百分比(缓解定义为MADRS总分≤12分)评价时间:给药后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0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9-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4-0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3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7-0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3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220,
- 药物名称
-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难治性抑郁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治疗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G-18030-RC;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08-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