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39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的多中心、开放、1b/2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7-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1-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3-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吉林省 · 长春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河北省 · 保定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临沂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苏省 · 徐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海南省 · 海口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主任医师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昭,主任医师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景红梅,主任医师
-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白鸥,主任医师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宋永平,主任医师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徐卫,主任医师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藏爱民,主任医师
- 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项颖,主任医师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主任医师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周辉,主任医师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王珍,主任医师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会来,主任医师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李振宇,副主任医师
- 河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高玉环,主任医师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郝新宝,主任医师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相博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相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大族广场T1座25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医学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507,CTR20200554,CTR20192298,CXSL190014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IL62-CT02;1.2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治疗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FL)和边缘区淋巴瘤(MZL)的客观缓解率。
次要目的:
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治疗复发/难治FL和MZL的缓解持续时间、缓解持续时间>6个月的受试者比例、疾病控制率、1年无进展生存率;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的安全性。
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治疗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FL)和边缘区淋巴瘤(MZL)的客观缓解率。
次要目的:
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治疗复发/难治FL和MZL的缓解持续时间、缓解持续时间>6个月的受试者比例、疾病控制率、1年无进展生存率;评估MIL62联合来那度胺方案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证实的CD20阳性的边缘区淋巴瘤(包括脾MZL、淋巴结MZL和结外MZL)或1~3a级滤泡性淋巴瘤且无转化;胃MALT须为经抗生素治疗后进展或复发者;如出现疑似临床转化,需对疑似部位进行活检,以确认无转化;
3.既往接受过至少1次系统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或化学免疫治疗);
4.对最近一次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5.既往接受化疗方案数≤4个,且每个方案至少完成了2个周期;
6.至少有一处二维可测量病灶(CT扫描或MRI),即CT扫描最长径>1.5cm,短径>1.0cm;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为0~2分;
8.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标准:前7天内无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前提下,血小板计数≥75 x 109 /L,中性粒细胞≥1.5 x 109 /L,血红蛋白≥9g/dL,由骨髓受浸引起的除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 x ULN;总胆红素≤1.5 x ULN;肾脏肌酐清除率≥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1.5 x ULN,除非是由治疗性/预防性抗凝治疗引起的。
9.预计生存期≥6个月;
10.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证实的CD20阳性的边缘区淋巴瘤(包括脾MZL、淋巴结MZL和结外MZL)或1~3a级滤泡性淋巴瘤且无转化;胃MALT须为经抗生素治疗后进展或复发者;如出现疑似临床转化,需对疑似部位进行活检,以确认无转化;
3.既往接受过至少1次系统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或化学免疫治疗);
4.对最近一次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5.既往接受化疗方案数≤4个,且每个方案至少完成了2个周期;
6.至少有一处二维可测量病灶(CT扫描或MRI),即CT扫描最长径>1.5cm,短径>1.0cm;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为0~2分;
8.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标准:前7天内无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前提下,血小板计数≥75 x 109 /L,中性粒细胞≥1.5 x 109 /L,血红蛋白≥9g/dL,由骨髓受浸引起的除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 x ULN;总胆红素≤1.5 x ULN;肾脏肌酐清除率≥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1.5 x ULN,除非是由治疗性/预防性抗凝治疗引起的。
9.预计生存期≥6个月;
10.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转化性淋巴瘤;
2.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抗肿瘤治疗:①3个月内接受了任何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除外);②28天内接受过化疗;③28天内接受过中(草)药治疗(2个剂量及以上);④42天内接受过放射治疗;⑤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⑥6个月内接受过免疫放疗;⑦6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⑧12个月内接受过Obinutuzumab;
3.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活疫苗接种或接受过重大手术(诊断性除外);
4.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计划与本研究同时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5. 因其它疾病正在接受≥ 20 mg/天的强的松治疗或与强的松同等剂量的其它皮质类固醇治疗(如基线CT检查前7天内,能将使用剂量持续稳定在该剂量水平之下 (< 20 mg/day),则可以入组);
6. 本研究期间计划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治疗:①针对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区淋巴瘤的其它治疗,如干细胞移植治疗;②需要持续接受地高辛治疗;③需要持续接受促红细胞生成素刺激剂或雌激素治疗;④计划用PD(L)-1抑制剂者;⑤本研究方案中规定的其它禁止的合并用药;⑥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的其它治疗;
7. 受试者合并有以下疾病:①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白血病;②向高级别或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转化;③其它恶性肿瘤;④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且需要静脉给予抗生素治疗;⑤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8. 受试者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史:①在过去3年内曾患其它恶性肿瘤,但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宫颈或乳腺的原位癌除外;②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③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有中风或颅内出血史;④严重出血性疾病如血友病A、血友病B、血管性血友病或需要输血或其他医疗干预的自发性出血;⑤首次接受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和/或肺栓塞病史;⑥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9. 影响试验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释的其它严重的控制不良的合并疾病,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III 类或IV 类心脏病、肺病(包括阻塞性肺病和支气管痉挛史);
10. 任何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到≤1级,脱发除外;
11. 有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重度过敏反应史,或已知对来那度胺或沙利度胺或MIL62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无法吞咽研究药物,或存在明显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术、有症状的炎性肠病、或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 DNA滴度超出正常值范围(HbsAg阳性或 HbsAg阳性患者需要定期HBV DNA检测,并接受抗病毒预防治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的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呈阳性;
14. 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女性:不同意在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或屏障避孕法联合杀精剂等;
15. 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男性:不同意在本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屏障避孕法,并不同意请求其配偶使用其它的方法避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屏障法或杀精剂等;
16. 研究者认为其它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抗肿瘤治疗:①3个月内接受了任何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除外);②28天内接受过化疗;③28天内接受过中(草)药治疗(2个剂量及以上);④42天内接受过放射治疗;⑤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⑥6个月内接受过免疫放疗;⑦6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⑧12个月内接受过Obinutuzumab;
3.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活疫苗接种或接受过重大手术(诊断性除外);
4.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计划与本研究同时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5. 因其它疾病正在接受≥ 20 mg/天的强的松治疗或与强的松同等剂量的其它皮质类固醇治疗(如基线CT检查前7天内,能将使用剂量持续稳定在该剂量水平之下 (< 20 mg/day),则可以入组);
6. 本研究期间计划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治疗:①针对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区淋巴瘤的其它治疗,如干细胞移植治疗;②需要持续接受地高辛治疗;③需要持续接受促红细胞生成素刺激剂或雌激素治疗;④计划用PD(L)-1抑制剂者;⑤本研究方案中规定的其它禁止的合并用药;⑥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的其它治疗;
7. 受试者合并有以下疾病:①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白血病;②向高级别或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转化;③其它恶性肿瘤;④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且需要静脉给予抗生素治疗;⑤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8. 受试者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史:①在过去3年内曾患其它恶性肿瘤,但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宫颈或乳腺的原位癌除外;②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③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有中风或颅内出血史;④严重出血性疾病如血友病A、血友病B、血管性血友病或需要输血或其他医疗干预的自发性出血;⑤首次接受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和/或肺栓塞病史;⑥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9. 影响试验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释的其它严重的控制不良的合并疾病,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III 类或IV 类心脏病、肺病(包括阻塞性肺病和支气管痉挛史);
10. 任何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到≤1级,脱发除外;
11. 有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重度过敏反应史,或已知对来那度胺或沙利度胺或MIL62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无法吞咽研究药物,或存在明显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术、有症状的炎性肠病、或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 DNA滴度超出正常值范围(HbsAg阳性或 HbsAg阳性患者需要定期HBV DNA检测,并接受抗病毒预防治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的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呈阳性;
14. 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女性:不同意在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或屏障避孕法联合杀精剂等;
15. 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男性:不同意在本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屏障避孕法,并不同意请求其配偶使用其它的方法避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屏障法或杀精剂等;
16. 研究者认为其它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IL62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8mL/200mg/瓶;静脉滴注;剂量1000mg;共治疗12个周期,每个周期28天;给药时间:第1周期第1天、第15天,第2-8周期第1天,第9周期开始,每2个周期治疗1次。
中文通用名:来那度胺胶囊,英文名:Lenalidomide Capsules;商品名:立生: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粒,10mg/粒;口服,每天1次,每个周期的第2天至第22天用药(每个周期28天);共治疗12个周期或直到疾病进展;10mg为起始剂量,试验中根据受试者的耐受程度调整,最低剂量为5mg,最高剂量为2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MIL62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第1至第12个治疗周期,每3个治疗周期评估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缓解持续时间>6个月的受试者比例; 缓解持续时间; 疾病控制率; 1年无进展生存率; 抗MIL62抗体阴性率; 与Fc γ R Ⅲa基因型与疗效的关系。评价时间:第1至第12个治疗周期,每3个治疗周期评估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9-16
-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2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7-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9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相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11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39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507,CTR20200554,CTR20192298,CXSL1900145
- 药物名称
- MIL62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的多中心、开放、1b/2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MIL62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B细胞淋巴瘤的1b/2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IL62-CT02;1.2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