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47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Mochida Pharmaceutical CO.,LTD. Catalent Japan K.K. Kakegawa Plant Mochida Pharmaceutical Plant CO., LTD.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在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中有效性以及安全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6-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6-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7-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FAS设定为3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1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1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大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江苏省 · 徐州市浙江省 · 台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江苏省 · 无锡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苏省 · 盐城市湖南省 · 郴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萍乡市吉林省 · 长春市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江苏省 · 南京市湖南省 · 长沙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另有 8 个地区
- 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德
- 应急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吴迪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姜一农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郑明奇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娄明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米亚非
- 南昌市第三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裴兆辉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韩雅君
-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王晓彦
-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馨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刘艳阳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盐城市 · 研究者:鞠云枫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研究者:宋卫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程翔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郑泽琪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张雨虹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蔡寒青
- 上海市同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方宏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研究者:张昕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张树龙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国宏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陈芳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龙明智
- 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彭建强
其余 13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拥军
-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波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景峰
- 聊城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王晓华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韵岱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王志荣
- 吉林省人民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张雪莲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单忠艳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杨艳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姚朱华
- 青海省人民医院中国 · 青海省 · 西宁市 · 研究者:张亚萍
- 赤峰市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研究者:孙显东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运城市 · 研究者:屈艳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凤琴
- 申请人名称
- Mochida Pharmaceutical CO.,LTD. Catalent Japan K.K. Kakegawa Plant Mochida Pharmaceutical Plant CO., LTD.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郑凤琴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601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水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
- 邮编
- 410011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24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1700090
- 试验方案编号
- MND2112H33;版本号:4.1版/版本日期:2019年5月14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1版
- 版本日期
- 2022-06-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考察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在中国重度高TG血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1) 有效性
试验药服药12周后较服药前的血清TG变化率
(2) 安全性
给药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
(1) 有效性
试验药服药12周后较服药前的血清TG变化率
(2) 安全性
给药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6周~-4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5.65mmol/L(500 mg/dL),<22.60mmol/L(2000 mg/dL)的患者
2.正在接受生活习惯改善指导,且研究者判断,能够在整个临床试验期间遵守生活习惯改善指导的门诊患者
3.性别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岁≤年龄<75岁的门诊患者
4.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的患者
5.访视2(第-2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 22.60mmol/L(2000 mg/dL)的受试者
6.※当访视2(第-2周)和访视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不在≥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这一标准之内时,于访视3的1周之后开展访视3.1。
7.访视3的血清TG值(空腹时)?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
8.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22.60mmol/L(2,000 mg/dL)的受试者
9.访视2(第-2周)与访视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如果开展访视3.1,则为访视3和访视3.1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
2.正在接受生活习惯改善指导,且研究者判断,能够在整个临床试验期间遵守生活习惯改善指导的门诊患者
3.性别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岁≤年龄<75岁的门诊患者
4.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的患者
5.访视2(第-2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 22.60mmol/L(2000 mg/dL)的受试者
6.※当访视2(第-2周)和访视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不在≥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这一标准之内时,于访视3的1周之后开展访视3.1。
7.访视3的血清TG值(空腹时)?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
8.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22.60mmol/L(2,000 mg/dL)的受试者
9.访视2(第-2周)与访视3(第-1周)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如果开展访视3.1,则为访视3和访视3.1的血清TG值(空腹时)的平均值≥5.65mmol/L (500 mg/dL),?22.60mmol/L (2,000 mg/dL)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1.-6周~-4周※的HbA1c≥8.0%的患者
2. -6周~-4周※的ALT或AST大于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
3. 有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
4. 曾接受过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的患者
5. 已确诊的家族性脂蛋白脂肪酶(LPL)缺乏症、家族性载脂蛋白C-II(Apo C-II)缺乏症、家族III、V型高脂血症患者
6. 合并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库欣综合征、肢端肥大症、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骨髓瘤、NASH的患者
7. 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β-受体阻断剂、口服避孕药、干扰素、维甲酸、利尿药等)引起的高脂血症患者
8. 既往或现在有酒精依赖、滥用的患者、或推测高脂血症的主要病因为酒精的患者
9. 合并患有主动脉瘤的患者、或在6个月内接受过主动脉瘤切除术的患者
10. 血压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访视1(第-4周)中坐位测定时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患者)
11. 存在胰腺炎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或通过检查等疑似患有胰腺炎的患者
12. 经诊断患有胰脏、胆管相关肿瘤性疾病的患者
13. 合并患有1型糖尿病或需要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的患者
14. 在6个月以内出现与出血有关的以下表现的患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性疾病(脑出血、血友病、毛细血管脆性疾病、消化道溃疡、尿路出血、咯血、玻璃体出血等)既往史或合并症;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倾向(月经过多、频繁鼻出血等);存在重度外伤既往史或合并症;实施需要输血的手术
15. 曾服用过EPA制剂的患者
16. 曾使用过PCSK9抑制剂的患者
17. 在4周以内曾服用过高脂血症治疗药的患者
18. 孕妇、哺乳期妇女、可能已经怀孕的患者
19. 存在多价不饱和脂肪酸或明胶过敏史的患者
20. 存在恶性肿瘤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
21. 合并患有肝脏、肾脏、血液、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代谢/电解质异常或过敏症等严重疾病的患者
22. 在3个月以内曾服用其他试验药物的患者
23.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作为本试验研究对象的患者
24. 访视 2(第-2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25. 自访视 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26. 访视 3(第-1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27. 访视 2(第-2周)的HbA1c≥8.0%的受试者
28. 访视 2(第-2周)的ALT或AST超过参考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29. 自访视 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30. 访视 3的HbA1c≥8.0%的受试者
31. 访视 3的ALT或者AST超基准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32. 自访视1变更过糖尿病治疗药(胰岛素除外)的用量,或者变更过治疗药的受试者
33. 访视4(第0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34. 访视3※(第-1周)的HbA1c≥8.0%的受试者
35. 访视3※(第-1周)的ALT或AST超过参考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36. 自访视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2. -6周~-4周※的ALT或AST大于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
3. 有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
4. 曾接受过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的患者
5. 已确诊的家族性脂蛋白脂肪酶(LPL)缺乏症、家族性载脂蛋白C-II(Apo C-II)缺乏症、家族III、V型高脂血症患者
6. 合并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库欣综合征、肢端肥大症、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骨髓瘤、NASH的患者
7. 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β-受体阻断剂、口服避孕药、干扰素、维甲酸、利尿药等)引起的高脂血症患者
8. 既往或现在有酒精依赖、滥用的患者、或推测高脂血症的主要病因为酒精的患者
9. 合并患有主动脉瘤的患者、或在6个月内接受过主动脉瘤切除术的患者
10. 血压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访视1(第-4周)中坐位测定时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患者)
11. 存在胰腺炎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或通过检查等疑似患有胰腺炎的患者
12. 经诊断患有胰脏、胆管相关肿瘤性疾病的患者
13. 合并患有1型糖尿病或需要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的患者
14. 在6个月以内出现与出血有关的以下表现的患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性疾病(脑出血、血友病、毛细血管脆性疾病、消化道溃疡、尿路出血、咯血、玻璃体出血等)既往史或合并症;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倾向(月经过多、频繁鼻出血等);存在重度外伤既往史或合并症;实施需要输血的手术
15. 曾服用过EPA制剂的患者
16. 曾使用过PCSK9抑制剂的患者
17. 在4周以内曾服用过高脂血症治疗药的患者
18. 孕妇、哺乳期妇女、可能已经怀孕的患者
19. 存在多价不饱和脂肪酸或明胶过敏史的患者
20. 存在恶性肿瘤既往史或合并症的患者
21. 合并患有肝脏、肾脏、血液、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代谢/电解质异常或过敏症等严重疾病的患者
22. 在3个月以内曾服用其他试验药物的患者
23.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作为本试验研究对象的患者
24. 访视 2(第-2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25. 自访视 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26. 访视 3(第-1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27. 访视 2(第-2周)的HbA1c≥8.0%的受试者
28. 访视 2(第-2周)的ALT或AST超过参考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29. 自访视 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30. 访视 3的HbA1c≥8.0%的受试者
31. 访视 3的ALT或者AST超基准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32. 自访视1变更过糖尿病治疗药(胰岛素除外)的用量,或者变更过治疗药的受试者
33. 访视4(第0周)的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的受试者
34. 访视3※(第-1周)的HbA1c≥8.0%的受试者
35. 访视3※(第-1周)的ALT或AST超过参考值上限3倍的受试者
36. 自访视1(第-4周)起变更了糖尿病治疗药(除胰岛素外)的用量或变更了治疗药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1800mg组:剂型:软胶囊剂,规格:900mg,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1800mg,早餐后:900mg,晚餐后:900mg,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3600mg组:剂型:软胶囊剂,规格:900mg,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3600mg,早餐后:1800mg,晚餐后:1800mg,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18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1800mg,早餐后:900mg,晚餐后:9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18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1800mg,早餐后:900mg,晚餐后:9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36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3600mg,早餐后:1800mg,晚餐后:18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36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3600mg,早餐后:1800mg,晚餐后:18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18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1800mg,早餐后:900mg,晚餐后:9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18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1800mg,早餐后:900mg,晚餐后:9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36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3600mg,早餐后:1800mg,晚餐后:18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900mg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3600mg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服药量3600mg,早餐后:1800mg,晚餐后:1800mg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模拟剂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安慰剂组:剂型:软胶囊剂,规格:NA,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两次,早餐后:2粒,晚餐后2粒,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placebo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NA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安慰剂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两次,早餐后:2粒,晚餐后2粒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NA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安慰剂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两次,早餐后:2粒,晚餐后2粒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中文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Ethyl icosapentate placebo 商品名称:无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NA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安慰剂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两次,早餐后:2粒,晚餐后2粒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规格:NA
用法用量: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安慰剂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日两次,早餐后:2粒,晚餐后2粒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试验药服药12周后较服药前的血清TG变化率评价时间:试验药服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服药12周后※1较服药前※2的血清TC、LDL-C、HDL-C变化率 ※1:访视 8(第10周)及访视 9(第12周)测定值的平均值 ※2:访视 2(第-2周)、访视 3(第-1周)及访视 4(第0周)测定值的平均值评价时间:服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评价时间:给药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20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02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8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版2024-04-2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47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凤琴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5
- 申请人名称
- Mochida Pharmaceutical CO.,LTD./Catalent Japan K.K. Kakegawa Plant/Mochida Pharmaceutical Plant CO., LTD./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47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246,
- 药物名称
- 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软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1700090
- 适应症
- 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二十碳五烯酸乙酯在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中有效性以及安全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EPA在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中有效性、安全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MND2112H33;版本号:4.1版/版本日期:2019年5月14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1版
- 版本日期
- 2022-06-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