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48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DALT PHARMA, S.A. LABORATORIOS LEON FARMA, S.A. 意赛迪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NA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2-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01-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 · 郑州
- 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范金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许文杰
- 申请人名称
- DALT PHARMA, S.A. LABORATORIOS LEON FARMA, S.A. 意赛迪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许文杰
- 联系人座机
- 50813228-871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13楼1301室
- 联系人邮编
- 20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范金华,硕士
- 学位
- 学士学位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158号
- 邮编
- 450006
- 单位名称
- 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SDS-2019-001-HD;V 2.0版本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YSDS-2019-001-HD
- 版本日期
- NA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受试制剂(0.150mg/0.020mg,西班牙Laboratorios Leon Farma,S.A.公司)与参比制剂(0.15mg/20μg,N.V. Organon,Mercilon®)后去氧孕烯代谢物3-酮去氧孕烯和炔雌醇在中国健康女性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女性受试者单次口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女性受试者单次口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的健康非妊娠育龄女性;
2.体重不低于45 kg;
3.体重指数(BMI)在19.0~19.0~28.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BMI = 体重kg/(身高m)2);
4.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自筛选前14天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5.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无临床重大的神经系统、内分泌、心血管、肺、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胃肠道、肾、肝或代谢疾病史。
2.体重不低于45 kg;
3.体重指数(BMI)在19.0~19.0~28.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BMI = 体重kg/(身高m)2);
4.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自筛选前14天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5.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无临床重大的神经系统、内分泌、心血管、肺、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胃肠道、肾、肝或代谢疾病史。
排除标准
1.哺乳期妇女;
2. 过敏体质者: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食物、药物、花粉等)过敏,或对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剂或其任一组成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4. 有吞咽困难问题或曾患过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系统疾病;
5. 患有任何由眼部血管疾病所导致的视力损伤者;
6. 患有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
7. 有肿瘤病史或家族史者,尤其是:具有宫颈癌或乳房、子宫及其他黄体酮依赖性癌症家族史者;现在或既往有乳腺癌或其他雌激素或孕激素敏感的癌症、肝脏良、恶性肿瘤;
8. 患有或曾经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
9.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显著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烈酒 25 mL);或入组时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0.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月经不规律或月经量过多者;
11.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mL);
12.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曾出现异常的不能诊断的阴道和/或尿道、子宫出血者;
13.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类药物或参与药物临床试验;
14.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5.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有献血或失血≥400 mL者;
16.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内服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服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的长效注射剂或埋植剂,包括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8.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物、波生坦、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平和HIV治疗药物利托那韦、奈韦拉平和依法韦伦,非氨酯、灰黄霉素、奥卡西平、托吡酯和含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产品;
19.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20.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和奈非那韦)和非核苷酸逆转录酶抑制剂(包括丙型肝炎抑制剂);
21.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抗生素制剂(如青霉素类、四环素类);
22. 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23. 服用试验药物前14 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
24. 服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保健品和中草药;
25. 服用试验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任何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饮料或食物,或葡萄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成分的产品;及含有咖啡因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
26. 肝肾功能损害者;
27.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 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初筛阳性;
28. 妊娠测试呈阳性;
29. 筛选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30. 筛选时,血红蛋白<115 g/L且红细胞压积<32%;
31.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32.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 过敏体质者: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食物、药物、花粉等)过敏,或对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剂或其任一组成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4. 有吞咽困难问题或曾患过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系统疾病;
5. 患有任何由眼部血管疾病所导致的视力损伤者;
6. 患有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
7. 有肿瘤病史或家族史者,尤其是:具有宫颈癌或乳房、子宫及其他黄体酮依赖性癌症家族史者;现在或既往有乳腺癌或其他雌激素或孕激素敏感的癌症、肝脏良、恶性肿瘤;
8. 患有或曾经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
9.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显著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或葡萄酒 100 mL,或烈酒 25 mL);或入组时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0.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月经不规律或月经量过多者;
11.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mL);
12.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曾出现异常的不能诊断的阴道和/或尿道、子宫出血者;
13.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类药物或参与药物临床试验;
14.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5.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有献血或失血≥400 mL者;
16. 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内服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服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的长效注射剂或埋植剂,包括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8.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物、波生坦、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平和HIV治疗药物利托那韦、奈韦拉平和依法韦伦,非氨酯、灰黄霉素、奥卡西平、托吡酯和含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产品;
19.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20.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和奈非那韦)和非核苷酸逆转录酶抑制剂(包括丙型肝炎抑制剂);
21. 服用试验药物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抗生素制剂(如青霉素类、四环素类);
22. 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23. 服用试验药物前14 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
24. 服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保健品和中草药;
25. 服用试验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任何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饮料或食物,或葡萄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成分的产品;及含有咖啡因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
26. 肝肾功能损害者;
27.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 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初筛阳性;
28. 妊娠测试呈阳性;
29. 筛选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30. 筛选时,血红蛋白<115 g/L且红细胞压积<32%;
31.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32.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20μg,口服,用药时程:空腹给药,一天一次,每次一片;每周期给药一次。
中文通用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20μg,口服,用药时程:餐后给药,一天一次,每次一片;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英文名:Desogestrel Ethinylestradiol Tablet商品名:欣妈富隆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20μg,口服,用药时程:空腹给药,一天一次,每次一片;每周期给药一次。
中文通用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英文名:Desogestrel Ethinylestradiol Tablet商品名:欣妈富隆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20μg,口服,用药时程:餐后给药,一天一次,每次一片;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空腹试验:给药后72h; 餐后试验: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空腹试验:给药后72h; 餐后试验: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02
- 河南(郑州)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48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许文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21
- 申请人名称
- DALT PHARMA, S.A./LABORATORIOS LEON FARMA, S.A./意赛迪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484
- 药物名称
-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避孕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去氧孕烯炔雌醇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SDS-2019-001-HD;V 2.0版本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YSDS-2019-001-HD
- 版本日期
- NA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