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55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SHR-A1201在HER2表达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5-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兴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艳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晓鹏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晓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47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兴河,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铁医路10号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艳萍,肿瘤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铁医路10号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A1201-10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考察SHR-A1201注射液在HER2表达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及最大耐受剂量(MTD)
2) 初步评价SHR-A1201抗肿瘤活性;
3) 考察SHR-A1201静脉注射的药代动力学(PK)参数特征。
2) 初步评价SHR-A1201抗肿瘤活性;
3) 考察SHR-A1201静脉注射的药代动力学(PK)参数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2.病理学确诊的HER2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乳腺癌(HER2阳性指不少于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2+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确认阳性者,或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3+[染色强度范围0~3]);
3.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
4.ECOG:0~1
5.预期生存期≥12周
6.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 1.1);(此条标准仅对第二阶段适用,第一阶段病灶是否有可测量病灶均可)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选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ANC≥1.5×109/L;PLT≥100×109/L;Hb≥90g/L;TBIL≤1.5×ULN; ALT和AST≤1.5×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和AST≤5×ULN;BUN和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超声心动图LVEF≥50%;QTc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ms。
8.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的患者,需末次给药时间距研究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4周(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或赫赛汀靶向治疗,需时间间隔至少6周)
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2.病理学确诊的HER2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乳腺癌(HER2阳性指不少于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2+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确认阳性者,或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3+[染色强度范围0~3]);
3.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
4.ECOG:0~1
5.预期生存期≥12周
6.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 1.1);(此条标准仅对第二阶段适用,第一阶段病灶是否有可测量病灶均可)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选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ANC≥1.5×109/L;PLT≥100×109/L;Hb≥90g/L;TBIL≤1.5×ULN; ALT和AST≤1.5×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和AST≤5×ULN;BUN和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超声心动图LVEF≥50%;QTc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ms。
8.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的患者,需末次给药时间距研究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4周(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或赫赛汀靶向治疗,需时间间隔至少6周)
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2. 经影像学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3.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4. 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原发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5.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6. 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活动性乙肝、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感染者;
7. 外周神经病变≥2级的受试者(基于NCI CTCAE v4.03);
8. 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9.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0. 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史者;
11.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12. 育龄期妇女筛选期血妊娠检查阳性(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手段防止怀孕);
13.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2. 经影像学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3.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4. 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原发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5.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6. 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活动性乙肝、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感染者;
7. 外周神经病变≥2级的受试者(基于NCI CTCAE v4.03);
8. 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9.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0. 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史者;
11.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12. 育龄期妇女筛选期血妊娠检查阳性(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手段防止怀孕);
13.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A1201:
用法用量:注射用冻干粉;规格80mg/瓶; 静脉输注;第一阶段:自低剂量开始顺序递增给药剂量,给药1次。
第二阶段:病例扩展组选择MTD剂量;用药时程:1)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耐受;2)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适合继续接受治疗;3)受试者要求退出本治疗;4)申办方决定提前终止试验。
第二阶段:病例扩展组选择MTD剂量;用药时程:1)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耐受;2)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适合继续接受治疗;3)受试者要求退出本治疗;4)申办方决定提前终止试验。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评价时间:第一阶段首次用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第一阶段首次用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第二阶段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第二阶段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第二阶段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任何时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8-09-20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2-1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5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晓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1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58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SHR-A12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SHR-A1201在HER2表达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HR-A1201治疗HER2表达阳性的晚期乳腺癌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A1201-10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