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5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开放、单序列、两周期试验评价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对健康受试者口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11-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9-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1-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坤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勇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姜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025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张江哈雷路1118号5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坤艳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582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743,CTR20170447,CTR20180154,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519,CTR20190320,CTR2019155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LSC008AST28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11-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对健康成人受试者口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成人受试者口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成人受试者口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18 周岁, ≤55 周岁的男性和女受试者,其中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占总数比例不少于 1/4 ;
2.男性体重 ≥50.0kg ,女性体重≥45.0kg ,体重指数( 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筛选期既往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正位胸片、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心肝超声检查结果必须满足:采用双平面Simpson法测定的 LVEF值≥50%;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近期(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以及在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体重 ≥50.0kg ,女性体重≥45.0kg ,体重指数( 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筛选期既往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正位胸片、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心肝超声检查结果必须满足:采用双平面Simpson法测定的 LVEF值≥50%;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近期(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以及在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6.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肝功能指标超出正常值范围者;
2. 患有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皮肤系统、精神异常慢性疾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情况或病情,以及有家族遗传疾病史者;
3. 既往使用过甲磺酸艾氟替尼同类药物,以及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有利福平过敏史者,或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4. 有药物滥用史,特别是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定剂或其他成瘾性药物人群或毒品筛查呈阳性者;
5. 在静息状态下,筛选期心电图校正的QT间期(QTcF)>470ms者;
6.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服用可能延长 QT间期的各种合并用药;
7.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间质性肺疾病、重度哮喘等;
8. 严重眼科系统疾病,如角膜疾病;
9. 筛选前1年内有严重感染、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10.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日规律饮用酒精超过以下标准: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或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饮酒;
11.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曾献血或出血(>2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3. 研究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任何处方药、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或研究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延长 QTc 的药物(时间限制见附录4),或者筛选前2 周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OTC)、保健品(包括维生素等)、中草药;
14.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了试验药物者;
15.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TPPA)阳性者;
16. 任何影响受试者吞服药物或口服吸收障碍的情况,例如: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接受过胃肠道手术、难治性恶心或呕吐症状等;
17. 有晕针晕血史和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1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20.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能量饮料等)者;
21.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成份的饮料或食物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2.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2. 患有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皮肤系统、精神异常慢性疾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情况或病情,以及有家族遗传疾病史者;
3. 既往使用过甲磺酸艾氟替尼同类药物,以及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有利福平过敏史者,或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4. 有药物滥用史,特别是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定剂或其他成瘾性药物人群或毒品筛查呈阳性者;
5. 在静息状态下,筛选期心电图校正的QT间期(QTcF)>470ms者;
6.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服用可能延长 QT间期的各种合并用药;
7.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间质性肺疾病、重度哮喘等;
8. 严重眼科系统疾病,如角膜疾病;
9. 筛选前1年内有严重感染、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10.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日规律饮用酒精超过以下标准: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或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饮酒;
11.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曾献血或出血(>2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3. 研究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任何处方药、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或研究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延长 QTc 的药物(时间限制见附录4),或者筛选前2 周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OTC)、保健品(包括维生素等)、中草药;
14.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了试验药物者;
15.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TPPA)阳性者;
16. 任何影响受试者吞服药物或口服吸收障碍的情况,例如: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接受过胃肠道手术、难治性恶心或呕吐症状等;
17. 有晕针晕血史和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1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20.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能量饮料等)者;
21.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成份的饮料或食物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2.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ST2818片:
用法用量:甲磺酸艾氟替尼片:每次口服80mg(规格40mg,2片),分别在Day1和Day22 上午,空腹,用240mL水吞服。
中文通用名:利福平胶囊,Rifampicin Capsules ,利福平胶囊:
用法用量: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胶囊0.6g(规格0.15g,4粒),每日1次,空腹用240mL水吞服),Day15~Day30(Day22上午与甲磺酸艾氟替尼片同服),连续16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动学评价指标: 采用非房室模型计算药动学参数,Cmax、AUC0-t、AUC0-∞、Tmax、λz、t1/2等。评价时间:服药前30min及服药后216h内的血样送往生物样本检测中心检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 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胸部正位片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版本记录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姜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9-12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6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743,CTR20170447,CTR20180154,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048,CTR20182519,CTR20190320,CTR20191557,
- 药物名称
- AST2818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开放、单序列、两周期试验评价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对健康受试者口服甲磺酸艾氟替尼片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福平对甲磺酸艾氟替尼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LSC008AST281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11-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