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57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开放、双周期、自身交叉、单剂量、餐后给药试验设计阿普斯特片在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8.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0.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长沙
- 长沙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高利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海珍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何海珍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0号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高利臣,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 邮编
- 410007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YBE-APST-2019-0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餐后单次口服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普斯特片(30 mg/片)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Celgene Corporation生产的阿普斯特片(30 mg/片,商品名:OTEZLA®)作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的药动学参数,初步评价两制剂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为后期正式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的采血点及清洗期设计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志愿者,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筛查期问诊+联网筛查)
2.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过敏性体质者;(筛查期问诊)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筛查期问诊)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5. 有自杀想法或行为、抑郁症病史者;(筛查期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筛查期问诊)
8.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9.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0.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2.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3.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4.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筛查期问诊)
17.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筛选期问诊)
19. 筛选期格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筛选期试验前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筛选期1周内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过敏性体质者;(筛查期问诊)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筛查期问诊)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5. 有自杀想法或行为、抑郁症病史者;(筛查期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筛选期问诊)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筛查期问诊)
8.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9.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0.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筛选期/入住期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2.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3.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4.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筛查期/入住问诊)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筛查期问诊)
17.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筛查期/入住期问诊)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筛选期问诊)
19. 筛选期格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筛选期试验前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1. 筛选期1周内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规格:30mg;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天一次;用药剂量:每次30mg,共给药一次;给药周期:2周期;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 英文名:Apremilast tablets 商品名:OTEZLA
用法用量:剂型:片剂;规格:30mg;给药途径:口服;用药频次:一天一次;用药剂量:每次30mg,共给药一次;给药周期:2周期;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和AUC评价时间:给药后3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7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海珍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05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重庆两江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579
- 药物名称
- 阿普斯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银屑病关节炎。治疗成年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患者。 2、银屑病。治疗适合光疗或系统治疗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随机、开放、双周期、自身交叉、单剂量、餐后给药试验设计阿普斯特片在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普斯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Y-YBE-APST-2019-0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