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62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chweiz AG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较双氯芬酸二乙胺2.32%凝胶和1.16%凝胶治疗急性踝关节扭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非劣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9-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0-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0-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1-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福建省 · 福州市辽宁省 · 大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南省 · 郴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陕西省 · 西安市广东省 · 深圳市辽宁省 · 沈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伟滨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马金忠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尹峰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徐永清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肖海军
- 上海市浦东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禹宝庆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王铁男
- 北京平谷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侯克东
- 郴州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研究者:肖勋刚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奉琪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邱裕生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李文翠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黄德民
- 沈阳市骨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伟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查振刚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俊斐
- 申请人名称
-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chweiz AG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俊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市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8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伟滨,医学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5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无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11206; V01,修正案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方案修正案1, 1.0
- 版本日期
- 2019-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双氯芬酸二乙胺(DDEA) 2.32% 相对于 DDEA 1.16% 在缓解急性踝关节扭伤疼痛方面的非劣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提供一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文件,表明受试者在进行任何评估前已获知本研究的所有相关情况。
2.受试者为男性或女性,筛选时年龄介于 18 至 75 岁(含)之间。
3.受试者愿意且能够遵循计划内访视、治疗计划及其他研究程序的要求。
4.仅身体单侧的外侧踝关节急性扭伤,程度为 I 级至 II 级 [Wolfe 2001] 。
5.100 mm VAS 量表测得的活动时疼痛 ≥ 50 mm。
6.受伤发生于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
7.在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未使用任何止痛药物。在随机分配前可进行休息、冰敷、加压、或抬高 (RICE) 处理。如果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 30 天因非镇痛原因每天服用稳定剂量的乙酰水杨酸 (≤ 162 mg),则可在研究期间继续服用。
8.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的全身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如果受试者参与研究,其病史、身体检查结果或不良状况中没有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健康或研究结局或者影响受试者理解并遵循研究程序和要求的能力的临床上显著或有意义的异常。
9.具有生育能力且有怀孕风险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使用所分配的治疗药物后 14 天内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符合章节5.5.4的要求。
2.受试者为男性或女性,筛选时年龄介于 18 至 75 岁(含)之间。
3.受试者愿意且能够遵循计划内访视、治疗计划及其他研究程序的要求。
4.仅身体单侧的外侧踝关节急性扭伤,程度为 I 级至 II 级 [Wolfe 2001] 。
5.100 mm VAS 量表测得的活动时疼痛 ≥ 50 mm。
6.受伤发生于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
7.在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未使用任何止痛药物。在随机分配前可进行休息、冰敷、加压、或抬高 (RICE) 处理。如果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 30 天因非镇痛原因每天服用稳定剂量的乙酰水杨酸 (≤ 162 mg),则可在研究期间继续服用。
8.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的全身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如果受试者参与研究,其病史、身体检查结果或不良状况中没有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健康或研究结局或者影响受试者理解并遵循研究程序和要求的能力的临床上显著或有意义的异常。
9.具有生育能力且有怀孕风险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使用所分配的治疗药物后 14 天内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符合章节5.5.4的要求。
排除标准
1.在过去 3 个月内:受影响踝关节曾出现 I 级至 III 级扭伤。
2. 在过去6个月内:受影响踝关节或足部曾出现II级至III级扭伤、任何其他显著性损伤(如骨折或韧带撕裂)、或曾接受手术(皮肤或指甲除外)。
3. 受影响踝关节的疼痛或失能归因于既往踝关节扭伤或任何其他创伤。
4. 踝关节扭伤是由一种已知的影响韧带的疾病引起的,如结缔组织疾病(如马凡氏综合征、唐氏综合征、埃-丹二氏综合征)引起的韧带过度松弛症
5. 在治疗区域内存在任何皮肤病损或伤口。
6. 受试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
7. 受试者是研究中心员工,直接参与研究的开展,或是其直系亲属;或者受试者是研究中心员工且以其他形式受研究者管理;或者受试者是 GSK CH 员工,直接参与研究的开展,或是其直系亲属。
8. 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患有急性或慢性疾病(包括其他当前存在的急性或慢性疼痛)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这些情况可能增加参与研究或使用试验性产品的相关风险或者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且根据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的判断,这些情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
9. 受试者为怀孕女性。
10. 受试者为哺乳期女性。
11. 已知或怀疑受试者对研究材料(或密切相关的化合物)或其任何所述成分不耐受或过敏。
12. 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不应参与本研究。
13. 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遵循本研究方案所述的生活方式注意事项(章节5.5)。
14. 受试者使用包含 NSAID、COX-2 抑制剂及其他镇痛剂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膳食补充剂是在首剂试验性产品给药前 7 天内或在这些产品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以及在研究过程中使用这些产品。
15. 受试者在过去 30 天内对本研究期间待治疗部位使用过外用止痛药或进行过抗炎治疗。
16. 有临床证据表明,受试者具有因肾病(血清肌酐 ≥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肝病(ALT 或 AST ≥ 2 倍 ULN)引发的临床上显著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者受试者在筛选时具有过敏性疾病,并且这些状况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相关风险。
17.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受试者的常规饮酒量超过 14 单位饮酒量/周(1 单位饮酒量 = 5 盎司 (150 mL) 葡萄酒或 12 盎司 (360 mL) 啤酒或 1.5 盎司 (45 mL) 烈酒)。
18. 在首剂试验性产品给药前30天(或根据当地要求而定)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受试者接受过一种试验性药物治疗。
19. 受试者曾入组过本研究。
20. 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疗效评价(尤其是POM和踝关节功能)的身体损害,例如:周围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显著性背痛,髋部、膝盖或足部的有症状骨关节炎,或任何下肢疼痛状况(如趾甲痛、伤口痛、鸡眼痛或疣痛)。
2. 在过去6个月内:受影响踝关节或足部曾出现II级至III级扭伤、任何其他显著性损伤(如骨折或韧带撕裂)、或曾接受手术(皮肤或指甲除外)。
3. 受影响踝关节的疼痛或失能归因于既往踝关节扭伤或任何其他创伤。
4. 踝关节扭伤是由一种已知的影响韧带的疾病引起的,如结缔组织疾病(如马凡氏综合征、唐氏综合征、埃-丹二氏综合征)引起的韧带过度松弛症
5. 在治疗区域内存在任何皮肤病损或伤口。
6. 受试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
7. 受试者是研究中心员工,直接参与研究的开展,或是其直系亲属;或者受试者是研究中心员工且以其他形式受研究者管理;或者受试者是 GSK CH 员工,直接参与研究的开展,或是其直系亲属。
8. 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患有急性或慢性疾病(包括其他当前存在的急性或慢性疼痛)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这些情况可能增加参与研究或使用试验性产品的相关风险或者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且根据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的判断,这些情况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
9. 受试者为怀孕女性。
10. 受试者为哺乳期女性。
11. 已知或怀疑受试者对研究材料(或密切相关的化合物)或其任何所述成分不耐受或过敏。
12. 研究者或具有医学资格的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不应参与本研究。
13. 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遵循本研究方案所述的生活方式注意事项(章节5.5)。
14. 受试者使用包含 NSAID、COX-2 抑制剂及其他镇痛剂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膳食补充剂是在首剂试验性产品给药前 7 天内或在这些产品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以及在研究过程中使用这些产品。
15. 受试者在过去 30 天内对本研究期间待治疗部位使用过外用止痛药或进行过抗炎治疗。
16. 有临床证据表明,受试者具有因肾病(血清肌酐 ≥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肝病(ALT 或 AST ≥ 2 倍 ULN)引发的临床上显著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者受试者在筛选时具有过敏性疾病,并且这些状况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相关风险。
17.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受试者的常规饮酒量超过 14 单位饮酒量/周(1 单位饮酒量 = 5 盎司 (150 mL) 葡萄酒或 12 盎司 (360 mL) 啤酒或 1.5 盎司 (45 mL) 烈酒)。
18. 在首剂试验性产品给药前30天(或根据当地要求而定)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受试者接受过一种试验性药物治疗。
19. 受试者曾入组过本研究。
20. 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疗效评价(尤其是POM和踝关节功能)的身体损害,例如:周围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显著性背痛,髋部、膝盖或足部的有症状骨关节炎,或任何下肢疼痛状况(如趾甲痛、伤口痛、鸡眼痛或疣痛)。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双氯芬酸二乙胺 2.32% 乳胶剂:
用法用量:乳胶剂;局部涂抹,每天2次,每次5cm (2g);连续用药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英文名:Diclofenac Diethylamine Emulgel 商品名:(无)
用法用量:乳胶剂;局部涂抹,每天4次,每次5cm (2g);连续用药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经 100 mm 视觉模拟量表(VAS) 评估得到的治疗第 5 天 活动性疼痛(POM)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药物给药后不良事件的数量、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至治疗第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经 100 mm VAS 量表评估测得的治疗第 3 天和第 8 天 POM 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3 天、第5天和第8天压力测痛仪测得的压痛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3 天、第5天和第8天受影响踝关节和对侧踝关节测量值的差异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3 天、第 5 天和第 8 天踝关节功能(Karlsson 评分量表)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第3天、第5天和第8天由8字法测得的受影响踝关节周长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第3天、第5天和第8天由8字法测得的受影响踝关节相对于非受影响踝关节的周长差异评价时间:治疗第 3 ,5, 8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给药后 0 至 24 小时(第 1 天)和首次给药后 96 至 120 小时(第 5 天)的总疼痛强度差(SPID)。评价时间:治疗第 1 天和第5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给药后 0 至 24 小时(第 1 天)和首次给药后 96 至 120 小时(第 5 天)的总疼痛缓解(TOTPAR)。评价时间:治疗第 1 天和第5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于治疗踝关节疼痛和整个研究过程中的药片数量评价时间:至治疗第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使用补救药物治疗踝关节疼痛和整个研究过程中的天数评价时间:至治疗第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3-1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6-18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07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1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3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2-26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2021-06-1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62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俊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8-27
- 申请人名称
-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chweiz AG/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620
- 相关登记号
- 无
- 药物名称
-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双氯芬酸二乙胺2.32%凝胶和1.16%凝胶治疗急性踝关节扭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非劣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2% 扶他林乳胶剂治疗急性踝关节扭伤的非劣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11206; V01,修正案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方案修正案1, 1.0
- 版本日期
- 2019-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