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716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3-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3-24;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1-11-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受试者招募入组困难,非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而终止。)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徐州市
-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梁军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罗素霞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王志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敏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19号
- 联系人邮编
- 4430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梁军
- 学位
- 肿瘤学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路1号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 邮编
- 102200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W389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中-重度癌痛患者单次使用舒芬太尼透皮贴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次要目的:评估中-重度癌痛患者单次使用舒芬太尼透皮贴剂后的安全性、耐受性。评估中-重度癌痛患者单次使用舒芬太尼透皮贴剂后的粘附力。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
3.筛选时以数字评分法(NRS, 0-10)诊断为中-重度癌痛(NRS评分≥4分)
4.体重指数BMI:16~25Kg/m2(含界值);
5.预期生存期≥6个月;
6.ECOG评分≤2分;
7.允许正在接受NSAIDs镇痛治疗者进入研究;允许既往接受过阿片类药物镇痛治疗者进入研究,但筛选时距最近一次用药的时间间隔须≥5个药物半衰期(以药物消除半衰期参考区间上限计算,如无区间参考值,则以均值/中位数计算);
8.允许正在接受以下抗肿瘤治疗者进入研究,尽可能选择背景用药简单的患者,以减少对PK的影响:放疗;口服抗肿瘤药物;经静脉抗肿瘤药物化疗,但本研究周期应处于受试者化疗给药间期;
9.受试者自愿参与此项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按照项目要求使用研究药物、完成PK采血、评价,依从研究方案要求完成随访;
2.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
3.筛选时以数字评分法(NRS, 0-10)诊断为中-重度癌痛(NRS评分≥4分)
4.体重指数BMI:16~25Kg/m2(含界值);
5.预期生存期≥6个月;
6.ECOG评分≤2分;
7.允许正在接受NSAIDs镇痛治疗者进入研究;允许既往接受过阿片类药物镇痛治疗者进入研究,但筛选时距最近一次用药的时间间隔须≥5个药物半衰期(以药物消除半衰期参考区间上限计算,如无区间参考值,则以均值/中位数计算);
8.允许正在接受以下抗肿瘤治疗者进入研究,尽可能选择背景用药简单的患者,以减少对PK的影响:放疗;口服抗肿瘤药物;经静脉抗肿瘤药物化疗,但本研究周期应处于受试者化疗给药间期;
9.受试者自愿参与此项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按照项目要求使用研究药物、完成PK采血、评价,依从研究方案要求完成随访;
排除标准
1.筛选前 4周内,受试者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除外受试者处于其它研究的生存期随访),或筛选时距前次临床研究给药结束的时间不足该药物7倍消除半衰期;
2. 已知对舒芬太尼或其他阿片类药物过敏者;或对同类贴剂中粘附剂(压敏胶、维生素E)过敏者;
3. 任何原因引起的急性疼痛(不含爆发痛)及术后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
4. 发热(≥37.3℃),或筛选前2周内有间断发热病史者;
5. 筛选前1周内应用任意剂型的舒芬太尼治疗者;
6. 各系统严重急、慢性疾病且病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病情不稳定者;循环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功能不全(NYHA心功能分级≥II级);严重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窦性心动过缓(HR<50次/分)、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II度)、慢-快综合征;可导致血液动力学障碍的快速型、缓慢型心律失常等;病情不稳定的器质性心脏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病、冠心病、心瓣膜病;低血压者(血压<90/50mmHg)、体位性低血压者(立-卧位压差>20/10mmHg); 既往晕厥病史,包括但不限于Adams-Stokes综合征、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等;– 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通气功能不足者、SpO2(未吸氧)≤95%、COPD、支气管哮喘、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OSAHS)、I型或II型呼吸衰竭;– 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脑梗塞后遗症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节律异常、偏瘫、失语、肢体感觉异常等;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颅内肿瘤、颅脑损伤、任何原因引起的颅高压等可能影响呼吸中枢的颅内疾病;– 消化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胆囊结石、胆道疾病、胃肠道梗阻性疾病、急性胰腺炎等;急性肝卟啉症;
7. 血常规及血液学肝、肾功能:血常规: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b)<90 g/L,血小板(PLT)<75×109/L;总胆红素>1.5× ULN, ALT、 AST >3.0× ULN;血清肌酐>1.5× ULN,且eGFR<60mL/min/1.73m2;
8. 血清病毒学检查出现以下任意1项:梅毒螺旋抗体 ( )、HIV抗体 ( )、HCV抗体 ( )、HBsAg ( )且外周血HBV DNA检测值高于本研究中心参考值上限;
9. 一侧或双侧上臂外侧皮肤异常和(或)患有皮肤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愈合的皮肤损伤、皮炎、烧伤、纹身、瘢痕等;
10. 筛选前2周内应用过、正在应用或研究期间需要应用以下药物者: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异烟肼、异丙肼、灰黄霉素、呋喃唑酮等;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巴比妥类、镇静剂、安定类制剂、酒精及其他麻醉剂;抗胆碱能药、利尿剂、肌肉松弛剂;CYP3A4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红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等钙离子拮抗剂;可能抑制CYP3A4的化疗药物、中药、中成药;筛选前3天内食用或饮用葡萄柚等已知有抑制CYP3A4作用的食物或饮料;CYP3A4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可能诱导CYP3A4的化疗药物、中药、中成药;
11. 恶心、呕吐、便秘≥3级者(分级标准:CTCAE 5.0);
12. 筛选前2周内服用非NMPA批准的中药或中成药者;
13. 处于妊娠、哺乳期者,及不愿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适当的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包括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医学上认为可靠的避孕措施者(详见附录:避孕要求);
14. 筛选前6个月内嗜烟酗酒史;嗜烟: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每日吸卷烟1支(含)以上;酗酒: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精神异常或意识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精神疾病,肝性脑病,意识模糊、嗜睡、昏睡、昏迷者;
16. 药物筛查阳性者,或酒精呼气检测试验阳性者,或尼古丁检测试验阳性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2. 已知对舒芬太尼或其他阿片类药物过敏者;或对同类贴剂中粘附剂(压敏胶、维生素E)过敏者;
3. 任何原因引起的急性疼痛(不含爆发痛)及术后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
4. 发热(≥37.3℃),或筛选前2周内有间断发热病史者;
5. 筛选前1周内应用任意剂型的舒芬太尼治疗者;
6. 各系统严重急、慢性疾病且病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病情不稳定者;循环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功能不全(NYHA心功能分级≥II级);严重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窦性心动过缓(HR<50次/分)、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II度)、慢-快综合征;可导致血液动力学障碍的快速型、缓慢型心律失常等;病情不稳定的器质性心脏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病、冠心病、心瓣膜病;低血压者(血压<90/50mmHg)、体位性低血压者(立-卧位压差>20/10mmHg); 既往晕厥病史,包括但不限于Adams-Stokes综合征、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等;– 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通气功能不足者、SpO2(未吸氧)≤95%、COPD、支气管哮喘、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OSAHS)、I型或II型呼吸衰竭;– 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脑梗塞后遗症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节律异常、偏瘫、失语、肢体感觉异常等;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颅内肿瘤、颅脑损伤、任何原因引起的颅高压等可能影响呼吸中枢的颅内疾病;– 消化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胆囊结石、胆道疾病、胃肠道梗阻性疾病、急性胰腺炎等;急性肝卟啉症;
7. 血常规及血液学肝、肾功能:血常规: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b)<90 g/L,血小板(PLT)<75×109/L;总胆红素>1.5× ULN, ALT、 AST >3.0× ULN;血清肌酐>1.5× ULN,且eGFR<60mL/min/1.73m2;
8. 血清病毒学检查出现以下任意1项:梅毒螺旋抗体 ( )、HIV抗体 ( )、HCV抗体 ( )、HBsAg ( )且外周血HBV DNA检测值高于本研究中心参考值上限;
9. 一侧或双侧上臂外侧皮肤异常和(或)患有皮肤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愈合的皮肤损伤、皮炎、烧伤、纹身、瘢痕等;
10. 筛选前2周内应用过、正在应用或研究期间需要应用以下药物者: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异烟肼、异丙肼、灰黄霉素、呋喃唑酮等;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巴比妥类、镇静剂、安定类制剂、酒精及其他麻醉剂;抗胆碱能药、利尿剂、肌肉松弛剂;CYP3A4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红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等钙离子拮抗剂;可能抑制CYP3A4的化疗药物、中药、中成药;筛选前3天内食用或饮用葡萄柚等已知有抑制CYP3A4作用的食物或饮料;CYP3A4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可能诱导CYP3A4的化疗药物、中药、中成药;
11. 恶心、呕吐、便秘≥3级者(分级标准:CTCAE 5.0);
12. 筛选前2周内服用非NMPA批准的中药或中成药者;
13. 处于妊娠、哺乳期者,及不愿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适当的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包括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医学上认为可靠的避孕措施者(详见附录:避孕要求);
14. 筛选前6个月内嗜烟酗酒史;嗜烟: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每日吸卷烟1支(含)以上;酗酒: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5. 精神异常或意识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精神疾病,肝性脑病,意识模糊、嗜睡、昏睡、昏迷者;
16. 药物筛查阳性者,或酒精呼气检测试验阳性者,或尼古丁检测试验阳性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舒芬太尼透皮贴剂: 英文通用名:Sufentanil Transdermal Patch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剂
规格:0.72mg/5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规格:0.72mg/5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中文通用名:舒芬太尼透皮贴剂: 英文通用名:Sufentanil Transdermal Patch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剂
规格:1.44mg/10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2贴/3贴(根据剂量组决定)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规格:1.44mg/10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2贴/3贴(根据剂量组决定)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中文通用名:空白贴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剂
规格:0mg/10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2贴/3贴(根据剂量组决定)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规格:0mg/10cm2
用法用量:贴服;单次给药,一次1贴/2贴/3贴(根据剂量组决定)
用药时程:一次给药3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K参数 :Cmax、Tmax、AUC0-t,如数据允许还将计算AUC0-∞、Ke 、t1/2、 Vz/F、CL/F等评价时间:正常给药:给药前至给药后168h,共19个采血点。 注:允许根据第1剂量组4例受试者的PK结果,对后续受试者PK采样点进行调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K参数 :Cmax、Tmax、AUC0-t,如数据允许还将计算AUC0-∞、Ke 、t1/2、 Vz/F、CL/F等评价时间:提前终止给药但未退出研究:用药时程<24h者,于去除贴剂时 0.5h至去除贴剂后72h,共9个采血点;用药时程≥24h者,于去除贴剂时 0.5h至去除贴剂后96h,共10个采血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评价时间:从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正常给药:血常规、血生化(空腹)、凝血功能、尿常规:筛选期和给药后168h,共4次;便常规 潜血(如有标本):筛选期、D2、D5、D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提前终止给药但未退出研究:血常规、血生化(空腹)、凝血功能、尿常规:去除贴剂后24h和72h,共2次;便常规 潜血(如有标本):去除贴剂后次日、去除贴剂后48h-72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SpO2)评价时间:正常给药:筛选期、D1、给药前至给药后168h,共20次;D1-D4夜间全程心电监护,并分别于21:00、次日3:00、9:00记录心率、呼吸频率及SpO2,如有异常情况,须增加记录。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SpO2)评价时间:提前终止给药但未退出研究:于去除贴剂时±0.5h,去除贴剂后6h、12h、18h 、24h、34h、48h、58h、72h、96h(用药≥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心电图(12-lead ECG)评价时间:正常给药:筛选期、给药前(1h内)至给药后168h,共13次; 提前终止给药但未退出研究:去除贴剂时至去除贴剂后24h、48h、72h、96h(用药≥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粘附力评分评价时间:正常给药:给药后4h至72h,共8次。 提前终止给药但未退出研究:应于去除贴剂时进行评价。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16
-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第1.0版2022-01-1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716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7-17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716
- 药物名称
- 舒芬太尼透皮贴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重度慢性疼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舒芬太尼透皮贴剂在中-重度疼痛癌症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舒芬太尼透皮贴剂在中-重度疼痛癌症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W389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0-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