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80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市香雪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康万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KX02片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6-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2-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兴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欧达欣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市香雪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康万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欧达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 联系人邮编
- 51066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兴河
- 学位
- 博士后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北京世纪坛医院药物一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石汉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北京世纪坛医院住院部4层肝胆胃肠肿瘤二区病房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李岩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北京世纪坛医院住院部4层脑胶质瘤科
- 邮编
- 10003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X02-I-001;V3.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1
- 版本日期
- 2020-06-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确定KX02片的单次与多次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研究KX02片单次与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点;评估剂量递增试验中KX02片对晚期实体瘤的初步有效性。
次要目的:研究KX02片单次与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点;评估剂量递增试验中KX02片对晚期实体瘤的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必须能够理解和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18岁以上及75岁以下(含边界值)的成年人,18.0 kg/m2≤BMI≤26.0 kg/m2。
3.经过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如脑胶质瘤,胃肠肿瘤患者。
4.KPS评分≥50。
5.预期生存期,脑肿瘤患者至少3个月,非脑肿瘤患者至少6个月
6.实验室指标: ① ANC≥1.5×109/L; ② 血小板≥100×109/L; ③ 血红蛋白>10g/dL; ④ 血总胆红素≤1.5×ULN; ⑤ ALT与AST≤3.0×ULN(肝转移受试者的AST与ALT≤5.0×ULN); ⑥ 血肌酐≤1.5×ULN。
7.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处于生育期或准备使其伴侣怀孕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临床试验期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 个月必须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处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阴性。
2.18岁以上及75岁以下(含边界值)的成年人,18.0 kg/m2≤BMI≤26.0 kg/m2。
3.经过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如脑胶质瘤,胃肠肿瘤患者。
4.KPS评分≥50。
5.预期生存期,脑肿瘤患者至少3个月,非脑肿瘤患者至少6个月
6.实验室指标: ① ANC≥1.5×109/L; ② 血小板≥100×109/L; ③ 血红蛋白>10g/dL; ④ 血总胆红素≤1.5×ULN; ⑤ ALT与AST≤3.0×ULN(肝转移受试者的AST与ALT≤5.0×ULN); ⑥ 血肌酐≤1.5×ULN。
7.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处于生育期或准备使其伴侣怀孕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临床试验期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 个月必须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处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阴性。
排除标准
1.以前的抗肿瘤治疗或临床试验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还未转归至0或1级。
2.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化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达沙替尼、吉非替尼、厄洛替尼、伊马替尼和舒尼替尼等。
3.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广泛的放射治疗,包括胸骨、盆骨、肩胛骨、椎骨或颅骨等部位;或者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的1周内受试者四肢接受过辅助性的低剂量放射治疗;或者还未从放射治疗的副作用中恢复。
4.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1周内正在服用或已经服用激素(如雌性激素:已烯雌酚、雌酮、戊酸雌二醇或黄体酮),注:允许服用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
5.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4周内服用的中度或强度CYP450 3A4调节剂(如利福平、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钙离子拮抗剂等)。
6.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还正处于服用的减少或中和胃酸处方药或OTC药物(质子泵抑制剂,H2抑制剂或碳酸钙)的10天内(第1治疗周期结束后允许使用上述药物用于支持治疗)。
7.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8. 明确诊断脂肪不耐受或脂肪性腹泻;或者具有肠炎疾病史、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临床疾病。
9.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吞咽困难的患者。
10. 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者,对KX02片或者其辅料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11. 入组前1年内,具有肠穿孔、溃疡性结肠炎、临床意义重大的胃肠出血或肠梗阻病史。
12. 具有重大的心脏或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绞痛,有症状的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危象(入组时)、NYHA(纽约心脏协会)III或IV充血性心力衰竭,确诊的显著心脏传导异常(包括QTc>470毫秒)或者严重心律失常(如病窦综合征、快速心房颤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近12个月内出现心脏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3. 具有其他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期器官衰竭,除癌症外的其他重大慢性疾病,如终末期糖尿病,IV级高血压患者,严重凝血功能异常,溶血性疾病(镰刀型细胞贫血症),或者因处于活跃感染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与临床试验。
14. 影响受试者依从方案的其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痴呆、精神病或其他的精神病学上的紊乱。
15.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HIV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NA)定量检测>1.0*102 copies/mL者。
16. 需要抗凝血剂治疗(如华法林,肝素类药物,不包括抗血小板药物)。
17. 需要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者。
18. 既往患有经下肢血管B超诊断的深静脉血栓患者(下肢肌间静脉血栓患者可入组)。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2.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化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达沙替尼、吉非替尼、厄洛替尼、伊马替尼和舒尼替尼等。
3.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广泛的放射治疗,包括胸骨、盆骨、肩胛骨、椎骨或颅骨等部位;或者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的1周内受试者四肢接受过辅助性的低剂量放射治疗;或者还未从放射治疗的副作用中恢复。
4.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1周内正在服用或已经服用激素(如雌性激素:已烯雌酚、雌酮、戊酸雌二醇或黄体酮),注:允许服用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
5.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4周内服用的中度或强度CYP450 3A4调节剂(如利福平、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钙离子拮抗剂等)。
6.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还正处于服用的减少或中和胃酸处方药或OTC药物(质子泵抑制剂,H2抑制剂或碳酸钙)的10天内(第1治疗周期结束后允许使用上述药物用于支持治疗)。
7. 本次临床试验开始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8. 明确诊断脂肪不耐受或脂肪性腹泻;或者具有肠炎疾病史、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临床疾病。
9.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吞咽困难的患者。
10. 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者,对KX02片或者其辅料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11. 入组前1年内,具有肠穿孔、溃疡性结肠炎、临床意义重大的胃肠出血或肠梗阻病史。
12. 具有重大的心脏或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绞痛,有症状的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危象(入组时)、NYHA(纽约心脏协会)III或IV充血性心力衰竭,确诊的显著心脏传导异常(包括QTc>470毫秒)或者严重心律失常(如病窦综合征、快速心房颤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近12个月内出现心脏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3. 具有其他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包括但不限于:终末期器官衰竭,除癌症外的其他重大慢性疾病,如终末期糖尿病,IV级高血压患者,严重凝血功能异常,溶血性疾病(镰刀型细胞贫血症),或者因处于活跃感染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与临床试验。
14. 影响受试者依从方案的其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痴呆、精神病或其他的精神病学上的紊乱。
15.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HIV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NA)定量检测>1.0*102 copies/mL者。
16. 需要抗凝血剂治疗(如华法林,肝素类药物,不包括抗血小板药物)。
17. 需要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者。
18. 既往患有经下肢血管B超诊断的深静脉血栓患者(下肢肌间静脉血栓患者可入组)。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KX02片: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连续给药21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口服 KX02 片的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和最大耐受剂量( MTD)评价时间:单次给药8天为1周期,多次给药28天为1周期,周期完成后进行评价。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KX02 片单次与多次口服给药的全身 PK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KX02 片口服对于晚期实体瘤的初步有效性( ORR、 DCR)评价时间:每 12 周一次,直至治疗获益的所有患者至出现以下情况:疾病进展、开始后续抗肿瘤治疗、死亡、提前退出 研究或失访,以先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8-07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7-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0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欧达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24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市香雪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万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02
- 药物名称
- KX02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拟用于治疗恶性脑胶质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KX02片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KX02片口服给药在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KX02-I-001;V3.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1
- 版本日期
- 2020-06-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