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82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9-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7-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9-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温州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李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陆纪宏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陆纪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32101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挺,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409室
- 邮编
- 325000
- 单位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BEFA-2019BC081;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观察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剂量口服受试制剂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mg,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或参比制剂(10mg,H.Lundbeck A/S丹麦灵北药厂生产)进行的生物等效性试验,为该药一致性评价和临床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观察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观察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成年男性及未怀孕非哺乳期女性,年龄18-55周岁(包括18和55周岁,试验期间超过55周岁不剔除);
2.受试者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等病史;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2.受试者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等病史;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1.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3.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5.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不耐受;
6. 试验前28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
7.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8.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9.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10.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1. 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4. 受试者拒绝遵守服药前48h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
15.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给药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6.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17. 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8. 现有或既往有心脏疾病史,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9. 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0. 晕针、晕血及静脉采血困难;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
2.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3.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5.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不耐受;
6. 试验前28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
7.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8.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9.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10.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1. 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4. 受试者拒绝遵守服药前48h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
15.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给药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16.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17. 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8. 现有或既往有心脏疾病史,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9. 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0. 晕针、晕血及静脉采血困难;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
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英文名: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商品名:来士普)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
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空腹: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至少9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CL、Vd、t1/2、λz,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尿妊娠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末次用药后96小时,或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7-01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2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陆纪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09-16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25
- 药物名称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治疗抑郁障碍;(2)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BEFA-2019BC081;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