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85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Leads Biolabs,Inc. 博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nti-LAG-3单克隆抗体注射液(LBL-007)在晚期实体瘤和晚期淋巴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有效性的Ⅰa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10-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2-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3-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罗素霞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子平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汪子书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婷
- 申请人名称
- Leads Biolabs,Inc. 博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吕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28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3幢8层802室
- 联系人邮编
- 21001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医学博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LZB-LBL-007-AST-001;4.0版/2019年10月28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版/2019年10月28日
- 版本日期
- 2019-10-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LBL-007在晚期实体瘤、晚期淋巴瘤患者中单次给药及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其最大耐受剂量和剂量限制性毒性。评价药代动力学(PK)特征、免疫原性、受体占位率与疗效关系及血液生物标志物的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
2.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晚期淋巴瘤患者
3.ECOG状态评分为0或1分;
4.预计生存时间至少为12周;
5.良好的器官功能(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未输白蛋白或血制品): a. 血小板计数≥10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红蛋白≥90g/L; b.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性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1.5×ULN;总胆红素(TBIL)水平≤1.5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水平≤2.5×ULN(肝癌或肝脏转移者:TBIL≤3×ULN,ALT和AST≤5×ULN); c. 血清肌酐(Cr)水平≤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
6.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首次用药前的7天内做血妊娠检查,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可以不进行妊娠检查及避孕,但须满足以下2种情况之一:①年龄50周岁以上且未使用激素治疗情况下停经至少12个月;②已行绝育手术。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120天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7.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2.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晚期淋巴瘤患者
3.ECOG状态评分为0或1分;
4.预计生存时间至少为12周;
5.良好的器官功能(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未输白蛋白或血制品): a. 血小板计数≥10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红蛋白≥90g/L; b.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性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1.5×ULN;总胆红素(TBIL)水平≤1.5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水平≤2.5×ULN(肝癌或肝脏转移者:TBIL≤3×ULN,ALT和AST≤5×ULN); c. 血清肌酐(Cr)水平≤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
6.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首次用药前的7天内做血妊娠检查,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可以不进行妊娠检查及避孕,但须满足以下2种情况之一:①年龄50周岁以上且未使用激素治疗情况下停经至少12个月;②已行绝育手术。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120天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7.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下列任何一项治疗: a.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其它细胞毒性化疗药物者,如化疗药物为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C,需距末次化疗时间6周以上; b.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靶向药物或其他抗肿瘤药物; c. 既往接受过针对LAG-3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治疗; d.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针对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如PD-1、PD-L1、CTLA-4等治疗; e.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及放疗者; f. 正在使用或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使用过经NMPA批准抗肿瘤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的患者;
3. 入组前1周内合并严重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患者;
4.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5. 患者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允许入组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6. 已知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8. 乙型肝炎(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BV-DNA检查呈阳性。如HBV-DNA检查呈阳性,在接受抗病毒治疗后HBV-DNA下降至正常范围≥2周则可以入组,且必须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对于既往需要接受或筛选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全程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方可纳入研究。),丙型肝炎(HCV抗体检查呈阳性)。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CV抗体检查呈阳性)。
9. 以下心脑血管情况: a.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严重性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Ⅱ-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休息时出现心绞痛症状)、新发心绞痛(入组前3个月)或心肌梗塞; b. 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QTc>470ms(女性)/450ms(男性);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c.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10. 未控制糖尿病、严重肺病或具有出血体质、凝血障碍的证据或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药/西药患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
11.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12. 存在因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2级及以上毒性(脱发除外,CTCAE V5.0);
1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a)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b)允许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14.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15. 既往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者,但对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者除外;
16.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7.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2.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的患者;
3. 入组前1周内合并严重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全身治疗的患者;
4.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5. 患者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允许入组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6. 已知或可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8. 乙型肝炎(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BV-DNA检查呈阳性。如HBV-DNA检查呈阳性,在接受抗病毒治疗后HBV-DNA下降至正常范围≥2周则可以入组,且必须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对于既往需要接受或筛选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全程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方可纳入研究。),丙型肝炎(HCV抗体检查呈阳性)。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CV抗体检查呈阳性)。
9. 以下心脑血管情况: a.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严重性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Ⅱ-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休息时出现心绞痛症状)、新发心绞痛(入组前3个月)或心肌梗塞; b. 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QTc>470ms(女性)/450ms(男性);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c.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10. 未控制糖尿病、严重肺病或具有出血体质、凝血障碍的证据或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药/西药患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
11.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12. 存在因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2级及以上毒性(脱发除外,CTCAE V5.0);
1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以下情况允许入组:a)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b)允许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14.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15. 既往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者,但对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者除外;
16.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7.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BL-00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85mg/5.0mL/支; 静脉注射(IV)0.05mg/kg~MTD 单次给药完成3周DLT 多次给药Q2W;完成DLT观察后给药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中文通用名:LBL-007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85mg/5.0mL/支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0.05mg/kg~MTD 单次给药完成3周DLT 多次给药Q2W;完成DLT观察后给药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用药时程:静脉注射(IV)0.05mg/kg~MTD 单次给药完成3周DLT 多次给药Q2W
规格:85mg/5.0mL/支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0.05mg/kg~MTD 单次给药完成3周DLT 多次给药Q2W;完成DLT观察后给药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用药时程:静脉注射(IV)0.05mg/kg~MTD 单次给药完成3周DLT 多次给药Q2W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根据DLT的发生频率和性质及所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来评估安全性和耐受性;包括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性评价指标与基线比较的改变。评价时间:给药至完成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药代动力学(PK特征);2、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进展时间(TTP)、疾病控制率(DCR); 3、LBL-007特异性抗体ADA 肿瘤组织表达与疗效的关系 血液生物标志物 受体占位率与疗效的关系评价时间:给药至完成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版2022-06-1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5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26
- 申请人名称
- Leads Biolabs,Inc./博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854
- 药物名称
- LBL-007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和晚期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Anti-LAG-3单克隆抗体注射液(LBL-007)在晚期实体瘤和晚期淋巴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有效性的Ⅰa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LBL-007Ia在晚期实体瘤和晚期淋巴瘤患者中Ia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WLZB-LBL-007-AST-001;4.0版/2019年10月28日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版/2019年10月28日
- 版本日期
- 2019-10-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