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96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V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Pharmacyclics LLC Catalent CTS LLC AndersonBrecon Inc.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中进行的伊布替尼的单臂、多中心、IV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3-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1-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2-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3-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吉林省 · 长春市浙江省 · 杭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可树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豫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高素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真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何爱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申请人名称
- Pharmacyclics LLC Catalent CTS LLC AndersonBrecon Inc.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写字楼3座19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录贵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3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YHB1800207
- 试验方案编号
- 54179060WAL4001; 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
- 版本日期
- 2020-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由研究者根据修订版第六届国际WM工作组(IWWM)疗效标准共识(NCCN 2019)评估伊布替尼治疗中国复发或难治性WM患者的总缓解率(ORR;部分缓解[PR]或更佳),从而评估伊布替尼的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V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2.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2分。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针对WM的治疗且对最近的治疗方案表现为无缓解(疾病稳定)或记录有疾病进展。
4.符合第二届IWWM专家共识标准且经中心病理确认的WM临床病理学诊断。
5.有可测量疾病(定义为血清单克隆IgM>0.5 g/dL)。
6.症状性疾病满足IWWM-2建议的治疗指征至少1项
7.满足方案规定的血液及生化指标要求
8.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必须接受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同意在服用研究药物时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使用激素避孕方法的育龄女性受试者还必须额外使用一种屏障避孕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服用伊布替尼时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应避免怀孕。 男性受试者如果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之间有性生活,则必须在研究期间以及伊布替尼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2.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2分。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针对WM的治疗且对最近的治疗方案表现为无缓解(疾病稳定)或记录有疾病进展。
4.符合第二届IWWM专家共识标准且经中心病理确认的WM临床病理学诊断。
5.有可测量疾病(定义为血清单克隆IgM>0.5 g/dL)。
6.症状性疾病满足IWWM-2建议的治疗指征至少1项
7.满足方案规定的血液及生化指标要求
8.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必须接受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同意在服用研究药物时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使用激素避孕方法的育龄女性受试者还必须额外使用一种屏障避孕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服用伊布替尼时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应避免怀孕。 男性受试者如果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之间有性生活,则必须在研究期间以及伊布替尼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已知WM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2. 证据显示疾病已转化。
3. 既往曾暴露于伊布替尼或其他BTK抑制剂。
4. 已知对伊布替尼或其制剂中的辅料过敏者(如过敏和类过敏反应)。
5.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接受过任何抗WM相关治疗(例如化疗、免疫治疗、研究性药物)。
6.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7. 在研究药物给药开始前<35天接受过血浆置换,但在筛选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血清IgM中心评估且距离之前最近一次血浆置换术>35天时的情况除外。
8. 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恶性肿瘤接受过根治性治疗、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并且治疗医生认为其复发风险较低; 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痣,现无疾病的证据; 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9.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1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仍需要进行系统治疗的近期感染。
11. 已知有出血性疾病(如冯维勒布兰德氏病或血友病)。
12. 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卒中或颅内出血。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4. 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活动性感染。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16. 具备研究者认为可损害受试者安全性或者使研究结果面临不必要风险的任何危及生命的疾病、身体状况或器官系统功能障碍。
17. 目前患有活动性,具有临床意义的肝损伤(Child-Pugh B级和C级)。
18. 患有活动性、临床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如未得到控制的心律不齐或3级或4级充血性心脏衰竭;或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或急性冠脉综合征病史。
19. 需要或正在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例如苯丙香豆素)抗凝治疗。
20. 不能吞咽胶囊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进行过胃或小肠切除术、有症状的炎性肠病或溃疡性结肠炎、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
21. 需要接受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3A抑制剂治疗。
22.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
23. 不能理解研究的目的和风险、不能提供签署了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ICF)并且不能提供授权研究人员使用受保护的医疗信息(按照国家和地方受试者隐私法规)的受试者。
2. 证据显示疾病已转化。
3. 既往曾暴露于伊布替尼或其他BTK抑制剂。
4. 已知对伊布替尼或其制剂中的辅料过敏者(如过敏和类过敏反应)。
5.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接受过任何抗WM相关治疗(例如化疗、免疫治疗、研究性药物)。
6.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7. 在研究药物给药开始前<35天接受过血浆置换,但在筛选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血清IgM中心评估且距离之前最近一次血浆置换术>35天时的情况除外。
8. 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恶性肿瘤接受过根治性治疗、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并且治疗医生认为其复发风险较低; 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痣,现无疾病的证据; 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9.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1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仍需要进行系统治疗的近期感染。
11. 已知有出血性疾病(如冯维勒布兰德氏病或血友病)。
12. 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卒中或颅内出血。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4. 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活动性感染。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16. 具备研究者认为可损害受试者安全性或者使研究结果面临不必要风险的任何危及生命的疾病、身体状况或器官系统功能障碍。
17. 目前患有活动性,具有临床意义的肝损伤(Child-Pugh B级和C级)。
18. 患有活动性、临床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如未得到控制的心律不齐或3级或4级充血性心脏衰竭;或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或急性冠脉综合征病史。
19. 需要或正在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例如苯丙香豆素)抗凝治疗。
20. 不能吞咽胶囊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进行过胃或小肠切除术、有症状的炎性肠病或溃疡性结肠炎、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
21. 需要接受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3A抑制剂治疗。
22.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
23. 不能理解研究的目的和风险、不能提供签署了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ICF)并且不能提供授权研究人员使用受保护的医疗信息(按照国家和地方受试者隐私法规)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伊布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40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粒(共420mg),用药时程: 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中文通用名:伊布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粒(共420mg)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3粒(共420mg)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疗效终点是研究者评估的ORR。ORR定义为根据修订版第六届IWWM(NCCN 2019)的改良共识缓解标准达到PR或更佳疗效的受试者比例。 将采用二项分布的精确检验计算全治疗人群的总缓解率(PR或更佳疗效)及其90%CI。如果基于二项分布的精确双侧90%CI的下限超过阈值(0.32),则认为该研究为阳性。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临床缓解率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VGPR或更佳缓解的缓解率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缓解时间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至末例受试者接受首次给药后3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0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9-0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6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4
- 申请人名称
- Pharmacyclics LLC/Catalent CTS LLC/AndersonBrecon Inc./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68
- 药物名称
- 伊布替尼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YHB1800207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中进行的伊布替尼的单臂、多中心、IV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伊布替尼治疗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华氏巨球蛋白血症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54179060WAL4001; 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
- 版本日期
- 2020-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