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97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肟分散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0-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东莞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关灵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俊杰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林俊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 联系人邮编
- 5233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关灵,药学本科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江街道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东莞市人民医院4座2楼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
- 邮编
- 523059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S-TBKW-BE-19-01 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肟分散片(规格:100 mg)为受试制剂,以日本长生堂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头孢克肟细颗粒(商品名:Cefspan®,规格:50mg)为参比制剂,测定血浆中头孢克肟的浓度,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程度,评价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 18.5~26.0kg/m2 之间,BMI=体重(kg)/身高(m2),包括边界值。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 18.5~26.0kg/m2 之间,BMI=体重(kg)/身高(m2),包括边界值。
排除标准
1.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有过敏性疾病或为过敏体质者;
2.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皮肤等疾病史及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3. 患有吞咽困难或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乳糖不耐受(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6.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8. 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0.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维生素产品及中药等)及保健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试验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U血小板);
14. 试验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药物(包括维生素产品及中药等)或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佛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葡萄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6.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注射疫苗者;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或晕血史;
19. 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者(试验期间非药物避孕);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1. 女性受试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22. 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3. 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4. 育龄女性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皮肤等疾病史及有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3. 患有吞咽困难或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乳糖不耐受(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6.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8. 尿液毒品筛查阳性者;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0. 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维生素产品及中药等)及保健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试验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U血小板);
14. 试验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药物(包括维生素产品及中药等)或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佛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h及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葡萄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6.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7. 首次给药前4周内注射疫苗者;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或晕血史;
19. 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者(试验期间非药物避孕);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1. 女性受试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22. 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3. 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4. 育龄女性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肟分散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0mg,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计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肟细颗粒,英文名:Cefixime Fine Granules,商品名:Cefspan
用法用量:颗粒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00mg,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计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7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俊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6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70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肟分散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肟分散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肟分散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ZS-TBKW-BE-19-01 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