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197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完整专业题目
利伐沙班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试验设计。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0-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2-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益阳
- 益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 · 益阳 · 研究者:李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稳定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肖稳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
- 联系人邮编
- 4102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伟,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中国湖南省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
- 邮编
- 410300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LFSB-19-23;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考察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规格:10mg)与Bayer Pharma AG生产的利伐沙班片(参比制剂,商品名:Xarelto®,规格:10mg)的药动学特征,比较其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该受试制剂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男性或女性;
5.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
6.体重: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男性或女性;
5.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
6.体重: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利伐沙班片或其辅料过敏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既往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有出血倾向者(如反复牙龈出血),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出血性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已知或疑似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牙周病、便血、血尿症、生殖道出血、鼻出血、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血管原型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等);
4.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bpm)(含边界值)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5. 肌酐清除率CrCl<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血清肌酐(μmol/L)]或CrCl=(140—年龄)×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或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检查值超过正常值范围者;
6.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7.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9.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300mL,女性经期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3. 在筛选前30天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药物者(例如CYP3A4和
14. 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在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16.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7. 对乳糖不耐受者和/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
19.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20. 在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22. 受试者及其伴侣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者;
23. 采血困难者;
24. 有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5. 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高空作业、驾车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6.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既往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有出血倾向者(如反复牙龈出血),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出血性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已知或疑似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牙周病、便血、血尿症、生殖道出血、鼻出血、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血管原型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等);
4.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bpm)(含边界值)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5. 肌酐清除率CrCl<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血清肌酐(μmol/L)]或CrCl=(140—年龄)×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或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检查值超过正常值范围者;
6.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7.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9.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300mL,女性经期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3. 在筛选前30天使用过任何与利伐沙班有相互作用药物者(例如CYP3A4和
14. 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在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16.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7. 对乳糖不耐受者和/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
19.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20. 在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22. 受试者及其伴侣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者;
23. 采血困难者;
24. 有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5. 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高空作业、驾车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6.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一次,一次10mg;用药时程 :用药4个周期。试验药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Xarelto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每周期一次,一次10mg;用药时程 :用药4个周期。对照药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AE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益阳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9-03
- 益阳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9-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7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稳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0-15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1972
- 药物名称
-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伐沙班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试验设计。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伐沙班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LFSB-19-23;版本号: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