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001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经晚期宫颈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3-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3-19;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0-07-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根据CDE回复,不同意本研究单臂上市,公司决定停止开展第二阶段)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上海市 · 上海天津市 · 天津广东 · 广州广东 · 深圳江苏 · 南京湖北 · 武汉湖南 · 长沙安徽 · 合肥福建 · 福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河南 · 郑州山东 · 临沂吉林 · 长春辽宁 · 沈阳辽宁 · 大连黑龙江 · 哈尔滨河北 · 石家庄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陕西 · 西安另有 1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吴令英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世军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孔为民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尧良清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王珂
-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曲芃芃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姚书忠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研究者:李瑞珍
- 南京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朱丽晶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邱惠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熊慧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李贵玲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申良方
-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胡春宏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陈振东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潘跃银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黄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 · 福州 · 研究者:冯梅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 · 研究者:袁建林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 · 研究者:马彩玲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王莉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宋丽杰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临沂 · 研究者:李秀敏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刘子玲
其余 10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刘林林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王纯雁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李秀琴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 · 大连 · 研究者:蒋葵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娄阁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研究者:黄向华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研究者:蒿艳蓉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研究者:阳志军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安瑞芳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 · 南昌 · 研究者:钟久鸿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章妮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章妮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A座7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令英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719,CTR20190720,CTR20190721,CTR20190754,CTR20190907,CTR20190911,CTR20191044,CTR20191830,CTR20192167,CTR20192226,CTR20192229,CTR20200312,CTR20210468,CTR2022053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10-011-CC20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11-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2.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3.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 4.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依从性好
2.签署ICF时年龄≥ 18岁,且≤ 75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宫颈癌患者(需提供病理报告,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腺鳞癌)
4.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必须包括一线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或不耐受一线化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一线化疗包含以下任何一种:a. 铂类药物+ 紫杉类药物;b. 铂类药物+ 拓扑替康;c. 紫杉类药物+ 拓扑替康。
5.筛选期影像学检查证实至少存在一个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可测量病灶(中心影像评估);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6.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受试者(CPS≥1);受试者筛选期必须提供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
7.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的时间间隔必须≥2周,且治疗相关AE恢复至NCI-CTCAE V5.0≤1级(脱发除外)
8.首次用药前7天内ECOG评分为0或1
9.预计生存期≥12周
10.乙肝表面抗原(HBsAg)(-)并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果HBsAg(+)或者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2500拷贝/mL或500IU/mL方可入组
11.HCV抗体(-)或者HCV-RNA阴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如果HCV-RNA阳性,则受试者必须ALT、AST ≤3×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
12.首次用药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13.育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且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接受HLX10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和最后一次化疗后至少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
2.签署ICF时年龄≥ 18岁,且≤ 75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宫颈癌患者(需提供病理报告,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腺鳞癌)
4.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必须包括一线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或不耐受一线化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一线化疗包含以下任何一种:a. 铂类药物+ 紫杉类药物;b. 铂类药物+ 拓扑替康;c. 紫杉类药物+ 拓扑替康。
5.筛选期影像学检查证实至少存在一个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可测量病灶(中心影像评估);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6.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受试者(CPS≥1);受试者筛选期必须提供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
7.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的时间间隔必须≥2周,且治疗相关AE恢复至NCI-CTCAE V5.0≤1级(脱发除外)
8.首次用药前7天内ECOG评分为0或1
9.预计生存期≥12周
10.乙肝表面抗原(HBsAg)(-)并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果HBsAg(+)或者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2500拷贝/mL或500IU/mL方可入组
11.HCV抗体(-)或者HCV-RNA阴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如果HCV-RNA阳性,则受试者必须ALT、AST ≤3×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
12.首次用药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13.育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且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接受HLX10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和最后一次化疗后至少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白蛋白紫杉醇
2. 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3.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4. 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或软脑膜转移
6. 首次用药前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7. 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50%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9.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10. 既往或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
11.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处于稳定状态且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以入组
12.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治疗;但接受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是允许的
13.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14. 首次用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16.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放疗,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对骨病灶进行的姑息放疗除外
17. 放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V5.0≤1级者
18. 既往接受过任何T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抑制剂、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19.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2周
20.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任何单克隆抗体及任何紫杉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21.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2.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前6个月内曾出现以下疾病: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 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在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如切除梗阻病灶等,则可入组研究;? 腹内活动性炎症,包括但不限于消化性溃疡、憩室炎或结肠炎
23. 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24.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史或酗酒史。既往有酗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25.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情况
2. 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3.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4. 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或软脑膜转移
6. 首次用药前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7. 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50%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9.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10. 既往或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
11.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处于稳定状态且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以入组
12.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治疗;但接受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是允许的
13.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14. 首次用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16.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放疗,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对骨病灶进行的姑息放疗除外
17. 放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V5.0≤1级者
18. 既往接受过任何T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抑制剂、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19.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2周
20. 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任何单克隆抗体及任何紫杉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21.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2.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前6个月内曾出现以下疾病: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 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在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如切除梗阻病灶等,则可入组研究;? 腹内活动性炎症,包括但不限于消化性溃疡、憩室炎或结肠炎
23. 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24.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史或酗酒史。既往有酗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25.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
用法用量:注射剂,100mg/10mL/支,4.5 mg/kg,静脉输注,建议使用低蛋白结合的过滤器输液管进行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Abraxane?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100mg/支,260mg/m2,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如体表面积超过2.0 m2,研究者可以根据临床实际按照2.0 m2计算给药剂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评价时间:2021.3.30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经过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2021.3.3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评价时间:2021.3.30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免疫原性和/或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的抗肿瘤疗效)数据之间的关系评价时间:2021.3.30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9-09-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19-09-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12-2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001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章妮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00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719,CTR20190720,CTR20190721,CTR20190754,CTR20190907,CTR20190911,CTR20191044,CTR20191830,CTR20192167,CTR20192226,CTR20192229,CTR20200312,CTR20210468,CTR20220533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宫颈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经晚期宫颈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宫颈癌的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10-011-CC20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0-11-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