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0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阳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YF-49-92.MLS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剂量探索的单中心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0-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
- 南京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樊宏伟
- 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刘夕群
- 北京亦度正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于佳
- 江苏万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冯浩
- 辽宁亦度医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杨振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章郑俊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阳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章郑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3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樊宏伟,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2号(南院)
- 邮编
- 210012
- 单位名称
- 南京市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DALM20190820;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YF-49-92.MLS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YF-49-92.MLS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YF-49-92.MLS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YF-49-92.MLS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YF-49-92.MLS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食物对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YF-49-92.MLS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含18和45周岁)。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含19.0和26.0kg/m2),体重≥50kg。
3.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五项、便常规+潜血)、12导联ECG和全胸正位片等实验室检查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5.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含19.0和26.0kg/m2),体重≥50kg。
3.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五项、便常规+潜血)、12导联ECG和全胸正位片等实验室检查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5.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已知或疑似对研究药物或其中任一成分过敏,或既往对两种或以上食物或药物有过敏史者。
2. 由于存在严重的代谢或内分泌、肝、肾、血液、肺、心血管、胃肠道(GI)、泌尿、免疫,神经系统病史和现患疾病及临床表现,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服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4. 有长期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者。具体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男性)和7单位(女性)(1单位= 360 mL啤酒、或150mL葡萄酒、或45mL白酒);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摄入与之等量的尼古丁或尼古丁替代品;。
5. 有胃肠道手术史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可导致胃肠功能的临床显著异常的胃切除术和/或肠切除术(阑尾切除术除外)。
6. 在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意外失血≥250 mL ,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和/或研究完成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7. 在筛选访视时梅毒血清学试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
8.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品(每日大于8杯,350mL/杯),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9. 筛选时受试者的校正后QT(QTc)间期>450 msec。
10. 受试者有晕厥、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病史。
11. 受试者存在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史(如长QT综合征晕厥家族史或30岁以下猝死的家族史)。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4. 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至少绝经1年者,或者手术绝育,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且输卵管未复通者、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切除者除外)。
15. 在试验期间不同意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有效的避孕措施指的是绝育、子宫内激素装置、避孕套、避孕剂、禁欲或伴侣切除输精管等)的受试者(男性如有双侧输精管结扎术且输精管未复通手术史者除外)。
16.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17. 建立静脉通路困难者。
18. 曾使用过YF-49-92.MLS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20.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2. 由于存在严重的代谢或内分泌、肝、肾、血液、肺、心血管、胃肠道(GI)、泌尿、免疫,神经系统病史和现患疾病及临床表现,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服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4. 有长期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者。具体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男性)和7单位(女性)(1单位= 360 mL啤酒、或150mL葡萄酒、或45mL白酒);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摄入与之等量的尼古丁或尼古丁替代品;。
5. 有胃肠道手术史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可导致胃肠功能的临床显著异常的胃切除术和/或肠切除术(阑尾切除术除外)。
6. 在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意外失血≥250 mL ,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和/或研究完成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7. 在筛选访视时梅毒血清学试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
8.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品(每日大于8杯,350mL/杯),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9. 筛选时受试者的校正后QT(QTc)间期>450 msec。
10. 受试者有晕厥、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病史。
11. 受试者存在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史(如长QT综合征晕厥家族史或30岁以下猝死的家族史)。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4. 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至少绝经1年者,或者手术绝育,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且输卵管未复通者、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切除者除外)。
15. 在试验期间不同意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有效的避孕措施指的是绝育、子宫内激素装置、避孕套、避孕剂、禁欲或伴侣切除输精管等)的受试者(男性如有双侧输精管结扎术且输精管未复通手术史者除外)。
16.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17. 建立静脉通路困难者。
18. 曾使用过YF-49-92.MLS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20.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YF-49-92.ML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单剂量给药。给药前一日的22:00 开始禁食,直至给药后4小时。除服药时需饮水(240 mL)外,给药前后1小时禁止饮水。在空腹状态下,A1-1或A1-2随机1组服用2片;
中文通用名:YF-49-92.ML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单剂量给药。给药前一日的22:00 开始禁食,直至给药后4小时。除服药时需饮水(240 mL)外,给药前后1小时禁止饮水。在空腹状态下,A2组随机6人服用1片;A3组随机6人服用2片;A4组随机8人服用4片,间隔14天后,给高脂餐后30±2分钟后给药4片;A5组随机6人服用6片;A6-1和A6-2组随机3人服用8片,可根据A5组结果调整为7片。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YF-49-92.MLS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口服;一天一次,单剂量给药。给药前一日的22:00 开始禁食,直至给药后4小时。除服药时需饮水(240 mL)外,给药前后1小时禁止饮水。在空腹状态下,A1-1或A1-2随机1组服用2片。
中文通用名:YF-49-92.MLS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单剂量给药。给药前一日的22:00 开始禁食,直至给药后4小时。除服药时需饮水(240 mL)外,给药前后1小时禁止饮水。在空腹状态下,A2组随机2人服用1片;A3组随机2人服用2片;A4组随机2人服用4片,间隔14天后,给高脂餐后30±2分钟后给药4片;A5组随机2人服用6片;A6-1和A6-2组随机1人服用8片,可根据A5组结果调整为7片。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E和SAE;评价时间:D1—D10±3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体重、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大便常规及潜血试验(筛选期必须检查,用药期及随访期,如有排便即检查,每日不超过一次)、凝血五项、12导联心电图、Holter检查、妊娠(仅女性)。评价时间:D1—D10±3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京市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9-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0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章郑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13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长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阳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047
- 药物名称
- 澳利莫迪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单独治疗或与现有药物联合治疗由敏感、耐药、多药耐药及广泛耐药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成人肺结核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YF-49-92.MLS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剂量探索的单中心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YF-49-92.MLS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DALM20190820;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