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17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评价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丙泊酚平行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10-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2-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2-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06-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6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7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贵州省 · 贵阳市贵州省 · 遵义市浙江省 · 温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晓、罗贞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魏新川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郭曲练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亚平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文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雅兰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邹小华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朱绍琼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上官王宁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吴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俊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魏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 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晓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罗贞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68,CTR20161031,CTR20170877,CTR20180790,CTR20182359,CTR20181340,CTR20182497,CTR20182499,CTR20182500,CTR20190481,CTR20191416,CTR20170009,CTR20192068,CTR2019190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K3486-303;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价HSK3486对比丙泊酚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是评价HSK3486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镇静/麻醉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是评价HSK3486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镇静/麻醉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接受经喉罩通气纤支镜诊断和/或治疗的受试者;
2.男性或女性,ASA 分级 I-III 级,年龄≥18 且<80 岁;
3.体重指数(BMI)≥18 且≤30kg/m2;
4.筛选期和基线期的呼吸频率应≥10 且≤24 次/分;SpO2 吸空气时≥93%; SBP≥90mmHg;DBP≥55mmHg;心率应≥50 且≤100 次/分;
5.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 案完成本研究。
2.男性或女性,ASA 分级 I-III 级,年龄≥18 且<80 岁;
3.体重指数(BMI)≥18 且≤30kg/m2;
4.筛选期和基线期的呼吸频率应≥10 且≤24 次/分;SpO2 吸空气时≥93%; SBP≥90mmHg;DBP≥55mmHg;心率应≥50 且≤100 次/分;
5.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 案完成本研究。
排除标准
1.具有深度镇静/全身麻醉禁忌证者或既往曾出现过镇静/麻醉意外史者
2. 已知对鸡蛋、豆制品、阿片类药物及其解救药、丙泊酚等过敏者;丙泊酚、 阿片类药物及其解救药禁忌证者;
3. 纤支镜诊疗前已进行气管插管和/或机械通气的患者;
4. 筛选前/基线期有以下增加镇静/麻醉风险的病史或证据:a) 心血管病史:未控制的高血压[未经降压药治疗收缩压(SBP)≥170mmHg 和/或舒张压(DBP)≥105mmHg,或经降压药治疗后 SBP>160mmHg 和/或 DBP>100mmHg]、动脉瘤、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阿-斯 (Adams-stokes)综合征、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 级、严重的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心包积液、急性心肌缺血、不稳定心 绞痛、筛选前近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史、 II-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包括使用起搏器患者)或 QTcF 间期≥450ms[仅 限于筛选期(按 Fridericia’s 公式校正 1)];b) 呼吸系统病史: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严重 气道狭窄、咽喉部肿物、(支)气管食管瘘或气道撕裂病史、筛选前近 2 周内发生严重呼吸道感染c) 神经和精神系统病史:颅脑损伤、可能存在惊厥、颅内高压、脑动脉瘤、 脑血管意外病史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错乱、长期服用精神类 药物、认知功能障碍病史等;d) 胃肠道病史:胃肠道潴留、活动性出血、胃食管反流或梗阻病史等可能导致返流误吸的情况;e) 未控制的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肝脏、肾脏、血液系统、神经系统或代谢系统等研究者判断可能不适合参加研究的疾病史;f)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酗酒即每日平均饮酒>2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g)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h) 筛选期前 14 天内有输血史;
5. 筛选期/基线期有以下呼吸道管理风险: a) 哮喘急性发作; b)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者; c) 有恶性高热病史或家族史; d) 有气管插管失败经历者; e)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困难气道(如:改良马氏评分≥III 级);
6. 筛选期/基线期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a)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研究者; b) 基线前 72h 内使用过丙泊酚、其他镇静/麻醉药物和/或阿片类镇痛药或含 镇痛药成分的复方制剂者;
7. 筛选期/基线期实验室检查指标达到如下标准且复查确认者: 1) 白细胞计数≤ 3.0×109/L; 2) 血小板计数≤ 80×109/L; 3) 血红蛋白≤ 80 g/L; 4) 凝血酶原时间≥ 1.5×ULN; 5)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ULN; 6) 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 3×ULN; 7) 总胆红素≥ 1.5×ULN; 8) 血肌酐≥ 1.5×ULN。
8.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孕; 或在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9.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临床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2. 已知对鸡蛋、豆制品、阿片类药物及其解救药、丙泊酚等过敏者;丙泊酚、 阿片类药物及其解救药禁忌证者;
3. 纤支镜诊疗前已进行气管插管和/或机械通气的患者;
4. 筛选前/基线期有以下增加镇静/麻醉风险的病史或证据:a) 心血管病史:未控制的高血压[未经降压药治疗收缩压(SBP)≥170mmHg 和/或舒张压(DBP)≥105mmHg,或经降压药治疗后 SBP>160mmHg 和/或 DBP>100mmHg]、动脉瘤、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阿-斯 (Adams-stokes)综合征、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 级、严重的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心包积液、急性心肌缺血、不稳定心 绞痛、筛选前近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史、 II-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包括使用起搏器患者)或 QTcF 间期≥450ms[仅 限于筛选期(按 Fridericia’s 公式校正 1)];b) 呼吸系统病史: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严重 气道狭窄、咽喉部肿物、(支)气管食管瘘或气道撕裂病史、筛选前近 2 周内发生严重呼吸道感染c) 神经和精神系统病史:颅脑损伤、可能存在惊厥、颅内高压、脑动脉瘤、 脑血管意外病史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错乱、长期服用精神类 药物、认知功能障碍病史等;d) 胃肠道病史:胃肠道潴留、活动性出血、胃食管反流或梗阻病史等可能导致返流误吸的情况;e) 未控制的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肝脏、肾脏、血液系统、神经系统或代谢系统等研究者判断可能不适合参加研究的疾病史;f)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酗酒即每日平均饮酒>2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g) 筛选期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h) 筛选期前 14 天内有输血史;
5. 筛选期/基线期有以下呼吸道管理风险: a) 哮喘急性发作; b)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者; c) 有恶性高热病史或家族史; d) 有气管插管失败经历者; e)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困难气道(如:改良马氏评分≥III 级);
6. 筛选期/基线期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a)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研究者; b) 基线前 72h 内使用过丙泊酚、其他镇静/麻醉药物和/或阿片类镇痛药或含 镇痛药成分的复方制剂者;
7. 筛选期/基线期实验室检查指标达到如下标准且复查确认者: 1) 白细胞计数≤ 3.0×109/L; 2) 血小板计数≤ 80×109/L; 3) 血红蛋白≤ 80 g/L; 4) 凝血酶原时间≥ 1.5×ULN; 5)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ULN; 6) 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 3×ULN; 7) 总胆红素≥ 1.5×ULN; 8) 血肌酐≥ 1.5×ULN。
8.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孕; 或在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9.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临床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K3486乳状注射液:
用法用量:1. 首次/追加给药体积=剂量组(mg/kg)×基线体重(kg)÷2.5mg/mL。
2. 给药方法:预先 10s±5s 静脉推注 0.2μg/kg 或 0.15μg/kg(≥65 岁的受试者)
舒芬太尼,开始推注舒芬太尼 3min±5s 后,再 30s±5s 静脉推注完成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根据诱导和维持期追加标准,进行追加给药,追加速度为 10s±5s 静脉推注。从首次给药到完成纤支镜诊疗期间的任何 15min 内给研究药物次数不超过 5 次,如超过 5 次则需要丙泊酚替代
2. 给药方法:预先 10s±5s 静脉推注 0.2μg/kg 或 0.15μg/kg(≥65 岁的受试者)
舒芬太尼,开始推注舒芬太尼 3min±5s 后,再 30s±5s 静脉推注完成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根据诱导和维持期追加标准,进行追加给药,追加速度为 10s±5s 静脉推注。从首次给药到完成纤支镜诊疗期间的任何 15min 内给研究药物次数不超过 5 次,如超过 5 次则需要丙泊酚替代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丙泊酚注射液(得普利麻,Propofol Injection)
用法用量:1. 首次/追加给药体积=剂量组(mg/kg)×基线体重(kg)÷2.5mg/mL。
2. 给药方法:预先 10s±5s 静脉推注 0.2μg/kg 或 0.15μg/kg(≥65 岁的受试者)
舒芬太尼,开始推注舒芬太尼 3min±5s 后,再 30s±5s 静脉推注完成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根据诱导和维持期追加标准,进行追加给药,追加速度为 10s±5s 静脉推注。从首次给药到完成纤支镜诊疗期间的任何 15min 内给研究药物次数不超过 5 次,如超过 5 次则需要丙泊酚替代
2. 给药方法:预先 10s±5s 静脉推注 0.2μg/kg 或 0.15μg/kg(≥65 岁的受试者)
舒芬太尼,开始推注舒芬太尼 3min±5s 后,再 30s±5s 静脉推注完成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根据诱导和维持期追加标准,进行追加给药,追加速度为 10s±5s 静脉推注。从首次给药到完成纤支镜诊疗期间的任何 15min 内给研究药物次数不超过 5 次,如超过 5 次则需要丙泊酚替代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纤支镜诊疗成功率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镇静/麻醉诱导成功时长:从首次开始给研究药物到首次改良研究者清醒/镇静评分(MOAA/S)≤1 的时间;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完全清醒时长:从拔出纤支镜或最后一次给研究药物到连续 3 次 MOAA/S=5中首次 MOAA/S=5 出现的时间;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离室时长:从拔出纤支镜或最后一次给研究药物到连续3次离室评分(Aldrete评分)≥9 分的首次出现时间;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药物和替代药物使用情况;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镇静/麻醉满意度,包括受试者和麻醉医生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当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审查通知单修改后同意 · 2019-10-21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同意 · 2019-11-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0-10-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17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27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17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68,CTR20161031,CTR20170877,CTR20180790,CTR20182359,CTR20181340,CTR20182497,CTR20182499,CTR20182500,CTR20190481,CTR20191416,CTR20170009,CTR20192068,CTR20191905,
- 药物名称
- HSK3486乳状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各类诊断性检查或治疗的镇静/麻醉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评价HSK3486乳状注射液镇静/麻醉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丙泊酚平行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SK3486对比丙泊酚在纤支镜诊疗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HSK3486-303;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19-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