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191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辉瑞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PF-06439535(CN)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中国晚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参与者的随机、双盲、桥接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6-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6-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6-17;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1-03-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辉瑞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开发战略变更,故主动终止此研究。此试验终止原因与安全性和有效性无关,仅仅因为公司股权转让所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江苏 · 盐城安徽 · 合肥山东 · 济南河南 · 郑州浙江 · 杭州河北 · 邢台黑龙江 · 哈尔滨湖南 · 长沙山东 · 临沂天津市 · 天津江苏 · 南京江苏 · 南通河南 · 洛阳贵州 · 遵义山东 · 潍坊云南 · 昆明福建 · 厦门广东 · 东莞广东 · 广州另有 4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石远凯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盐城 · 研究者:陈平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陈振东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孙玉萍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胡秀峰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周建英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宝兰
- 邢台医专二院中国 · 河北 · 邢台 · 研究者:王力军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于雁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胡成平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临沂 · 研究者:石建华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杜瀛瀛
- 天津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陈军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安彤同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邬麟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束永前
- 河南省胸科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王国磊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通 · 研究者:杨莉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洛阳 · 研究者:姚骏
-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 · 遵义 · 研究者:张建勇
- 潍坊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 · 潍坊 · 研究者:于国华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谢琳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 · 厦门 · 研究者:吴敬勋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李明君
其余 9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郭其森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福建 · 厦门 · 研究者:王馨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东莞 · 研究者:贾筠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王希成
- 重庆大坪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单锦露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张靖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王华庆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新乡 · 研究者:姬颖华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 · 保定 · 研究者:臧爱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毅
- 申请人名称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辉瑞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外大街五矿广场B座9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7391007; 最终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最终方案
- 版本日期
- 2019-06-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基于描述性估计 PF-06439535(CN) 和贝伐珠单抗-EU的客观缓解率 (ORR) 来探索两者在疗效上的相似性,两者均与紫杉醇和卡铂联合应用。除此之外,还将评估安全性、PK 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 岁的男性或女性参与者
2.愿意并且能够遵从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参与者。
3.新诊断的 IIIB 期, IIIC 期或 IV 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 [AJCC] 分期手册,第 8 版,最近更新日期 2018 年 6 月 5 日,见附录 7)或复发性 NSCLC。
4.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状 NSCLC。
5.根据 RECIST v1.1 的定义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对于复发性疾病参与者,距离完成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必须至少 6 个月。
7.头部、胸部、腹部(包括肾上腺)和其他疾病部位(根据临床指征)筛选扫描(计算机断层成像 [CT] 或磁共振成像 [MRI])以评估疾病负荷。
8.ECOG 体能状态为 0 或 1 分。
9.既往治疗导致的所有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不包括脱发)均已恢复(至 1 级或基线水平)。
10.基于当地标准治疗,适合用研究用药品贝伐珠单抗、紫杉醇和卡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 NSCLC。
11.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D)和本方案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2.愿意并且能够遵从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参与者。
3.新诊断的 IIIB 期, IIIC 期或 IV 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 [AJCC] 分期手册,第 8 版,最近更新日期 2018 年 6 月 5 日,见附录 7)或复发性 NSCLC。
4.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状 NSCLC。
5.根据 RECIST v1.1 的定义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对于复发性疾病参与者,距离完成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必须至少 6 个月。
7.头部、胸部、腹部(包括肾上腺)和其他疾病部位(根据临床指征)筛选扫描(计算机断层成像 [CT] 或磁共振成像 [MRI])以评估疾病负荷。
8.ECOG 体能状态为 0 或 1 分。
9.既往治疗导致的所有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不包括脱发)均已恢复(至 1 级或基线水平)。
10.基于当地标准治疗,适合用研究用药品贝伐珠单抗、紫杉醇和卡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 NSCLC。
11.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ICD)和本方案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排除标准
1.小细胞肺癌(SCLC)或混合型 SCLC 和 NSCLC。鳞状细胞肿瘤和混合性腺鳞癌
2. 肿瘤压迫或侵入大血管或肿瘤空洞的证据,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导致出血。
3. 已知 EGFR 激活突变(如外显子19 缺失或外显子 21 L858R 替换突变)或 ALK 重排。如果进行了 EGFR 或 ALK检测,随机分组前必须审查并确认结果为 EGFR 和 ALK 阴性。
4.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 NSCLC 的系统治疗;如果对原发性疾病进行了手术切除,则允许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
5. 过去 2 周内针对痛性骨转移接受了局部放射治疗(伴有骨转移的参与者有资格参加,但伴有症状性或痛性骨转移的参与者在随机分组前至少 2 周内不得接受姑息性局部放射治疗,且预期在研究期间不需要姑息性局部放射治疗。)。
6. 活动性未控制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如存在临床症状、脑水肿和/或进行性生长(如果疑似 CNS 病灶未经病理确认)等证据。经治的稳定(无症状;停止类固醇至少4周)脑转移是允许入组的。
7. 既往使用过免疫治疗或贝伐珠单抗治疗肺癌。
8. 本研究筛选前 5 年内有其他癌症史,经充分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宫颈原位癌、或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除外。
9. 过去 3 个月内咳血史(每次事件 >2.5 mL)或重度出血史。当前存在血栓或出血性疾病的证据。治疗性抗凝和/或凝血异常(如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 且 aPTT 大于 ULN,除非是接受预防性抗凝)。
10. 医学上未控制的高血压或收缩压 >150 mm Hg 或舒张压 >100 mm Hg。
11. ≥2级外周运动或感觉神经病变。
12. 开始首次研究用药品给药前 4 周内行大手术或使用任何研究性药物。治疗期间计划进行大手术。
13. 未愈合的伤口或骨折
14. 活动性感染。参与者不得正在使用抗感染药物。
15. 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12 个月内发生活动性未受控制的心脏疾病,例如心肌病、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 3、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
16. 对研究期间给予的任何药品有严重超敏反应史,包括哺乳动物细胞源性药品、紫杉烷、贝伐珠单抗、小鼠蛋白质或这些配方中的赋形剂。
17. 对类固醇预防性使用有临床禁忌,不能用作紫杉醇的一部分预先给药。
18. 免疫力低下的参与者,包括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阳性。
19. 已知或证明如下所示肝炎感染。a.乙型肝炎感染,通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或通过HBsAg 阴性,乙肝核心抗体(抗-HBc)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b.丙型肝炎感染,通过丙型肝炎抗体(抗-HCV)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
20. (研究者认为)合并症会增加毒性风险。
21.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包括最近(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或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增加参与研究或研究用药品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判定,经研究者判断此参与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
22. 同时使用其他抗癌治疗。在随机化之前已经使用针对已存在的骨转移或骨质疏松症的双磷酸盐或 Rank 配体抑制剂是允许的。
23. 开始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和/或参加研究期间仍参加其他涉及研究性药物的研究。参加不涉及研究性药物的观察研究和/或涉及研究性药物的研究的长期随访,且在开始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4 周已完成治疗的参与者不予排除。
24. 以下筛选实验室值可看出器官功能不足(如果研究者认为参与者的安全性风险没有增加,可以接受单个值最多偏离 10%):a.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 个细胞/L(1500/mm3);b.血小板计数 <100×109 个细胞/L(100,000/mm3);c.血红蛋白 <9.0 g/dL(90 g/L);肾功能 a.血清或血浆肌酐 >1.5×正常值上限(ULN);b.尿液试纸蛋白尿 2+。如果尿试纸 >1+,24 小时尿蛋白必须证明尿排泄 500 mg 蛋白/天,或尿蛋白/肌酐比值(UPC)<1 可入组;肝功能a.总胆红素 >1.5×ULN(若为吉尔伯特病,则 3×ULN);b.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若发生肝转移,则为 >5×ULN)。
25. 参与者为直接参与研究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直接参与研究的辉瑞员工(包括其家人)。
2. 肿瘤压迫或侵入大血管或肿瘤空洞的证据,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导致出血。
3. 已知 EGFR 激活突变(如外显子19 缺失或外显子 21 L858R 替换突变)或 ALK 重排。如果进行了 EGFR 或 ALK检测,随机分组前必须审查并确认结果为 EGFR 和 ALK 阴性。
4.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 NSCLC 的系统治疗;如果对原发性疾病进行了手术切除,则允许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
5. 过去 2 周内针对痛性骨转移接受了局部放射治疗(伴有骨转移的参与者有资格参加,但伴有症状性或痛性骨转移的参与者在随机分组前至少 2 周内不得接受姑息性局部放射治疗,且预期在研究期间不需要姑息性局部放射治疗。)。
6. 活动性未控制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如存在临床症状、脑水肿和/或进行性生长(如果疑似 CNS 病灶未经病理确认)等证据。经治的稳定(无症状;停止类固醇至少4周)脑转移是允许入组的。
7. 既往使用过免疫治疗或贝伐珠单抗治疗肺癌。
8. 本研究筛选前 5 年内有其他癌症史,经充分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宫颈原位癌、或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除外。
9. 过去 3 个月内咳血史(每次事件 >2.5 mL)或重度出血史。当前存在血栓或出血性疾病的证据。治疗性抗凝和/或凝血异常(如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 且 aPTT 大于 ULN,除非是接受预防性抗凝)。
10. 医学上未控制的高血压或收缩压 >150 mm Hg 或舒张压 >100 mm Hg。
11. ≥2级外周运动或感觉神经病变。
12. 开始首次研究用药品给药前 4 周内行大手术或使用任何研究性药物。治疗期间计划进行大手术。
13. 未愈合的伤口或骨折
14. 活动性感染。参与者不得正在使用抗感染药物。
15. 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12 个月内发生活动性未受控制的心脏疾病,例如心肌病、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 3、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
16. 对研究期间给予的任何药品有严重超敏反应史,包括哺乳动物细胞源性药品、紫杉烷、贝伐珠单抗、小鼠蛋白质或这些配方中的赋形剂。
17. 对类固醇预防性使用有临床禁忌,不能用作紫杉醇的一部分预先给药。
18. 免疫力低下的参与者,包括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阳性。
19. 已知或证明如下所示肝炎感染。a.乙型肝炎感染,通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或通过HBsAg 阴性,乙肝核心抗体(抗-HBc)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b.丙型肝炎感染,通过丙型肝炎抗体(抗-HCV)阳性和可检测的病毒载量确定。
20. (研究者认为)合并症会增加毒性风险。
21.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包括最近(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或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增加参与研究或研究用药品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判定,经研究者判断此参与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
22. 同时使用其他抗癌治疗。在随机化之前已经使用针对已存在的骨转移或骨质疏松症的双磷酸盐或 Rank 配体抑制剂是允许的。
23. 开始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和/或参加研究期间仍参加其他涉及研究性药物的研究。参加不涉及研究性药物的观察研究和/或涉及研究性药物的研究的长期随访,且在开始研究用药品首次给药前 4 周已完成治疗的参与者不予排除。
24. 以下筛选实验室值可看出器官功能不足(如果研究者认为参与者的安全性风险没有增加,可以接受单个值最多偏离 10%):a.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 个细胞/L(1500/mm3);b.血小板计数 <100×109 个细胞/L(100,000/mm3);c.血红蛋白 <9.0 g/dL(90 g/L);肾功能 a.血清或血浆肌酐 >1.5×正常值上限(ULN);b.尿液试纸蛋白尿 2+。如果尿试纸 >1+,24 小时尿蛋白必须证明尿排泄 500 mg 蛋白/天,或尿蛋白/肌酐比值(UPC)<1 可入组;肝功能a.总胆红素 >1.5×ULN(若为吉尔伯特病,则 3×ULN);b.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若发生肝转移,则为 >5×ULN)。
25. 参与者为直接参与研究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直接参与研究的辉瑞员工(包括其家人)。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PF-06439535 [CN]:
用法用量:PF-06439535(CN),规格为100mg/4ml,静脉注射。将在每个 21 天周期开始时给药一次。起始剂量是 15 mg/kg,静脉输注给药持续90分钟。如果首次输注的耐受良好,第二次输注可以在 60 分钟中完成。如果 60 分钟输注的耐受性良好,则后续输注可持续 30 分钟,直至第 25 周(周期 9)。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EU,(安维汀-EU)Avastin-EU
用法用量:贝伐珠单抗-EU规格为100mg/4ml,静脉注射。将在每个 21 天周期开始时给药一次。起始剂量是 15 mg/kg,静脉输注给药持续90分钟。如果首次输注的耐受良好,第二次输注可以在 60 分钟中完成。如果 60 分钟输注的耐受性良好,则后续输注可持续 30 分钟,直至第 25 周(周期 9)。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 版的客观反应率(ORR),评价19 周内达到的最佳总体反应,并在25 周内进行确认。评价时间:在25周内评价19周内达到的最佳总体反应。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根据不良事件的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时间、严重性以及与研究药物的关系进行表征,包括心脏毒性和输液相关反应以及实验室异常;评价时间:第25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F-06439535 (CN) 和贝伐珠单抗-EU 的谷浓度和表观峰浓度;评价时间:第25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贝伐珠单抗)抗体 (ADA) 发生率,包括中和抗体 (NAb)。评价时间:第25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2021-11-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191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5
- 申请人名称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辉瑞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191
- 药物名称
- PF-06439535 [CN]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PF-06439535(CN)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中国晚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参与者的随机、双盲、桥接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PF-06439535(CN)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晚期非鳞状 NSCLC 的桥接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7391007; 最终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最终方案
- 版本日期
- 2019-06-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