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218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替米沙坦胶囊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6-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11-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11-18;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2020-07-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本试验完成了空腹试验,餐后试验未进行。因空腹试验的结果不理想,因此未进行餐后试验,本试验停止。)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益阳
- 益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 · 益阳 · 研究者:李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乐云
- 申请人名称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乐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桑海南路490号
- 联系人邮编
- 3301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伟,药学硕士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118号
- 邮编
- 413000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TMST-19-14;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9-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考察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受试制剂替米沙坦胶囊(40mg)与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持证的参比制剂替米沙坦片(商品名:Micardis®,40mg)的药动学特征,比较其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该受试制剂一致性评价提供依据。同时考察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中国男性或者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5.年龄:≥18周岁(含边界值);
6.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4.性别:中国男性或者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5.年龄:≥18周岁(含边界值);
6.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排除标准
1.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过敏,或者已知对替米沙坦或者其辅料或本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2. 筛选期发现患有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5~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 bpm)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4. 有体位性血压史者;
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3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替米沙坦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锂剂、ACE抑制剂、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地高辛、巴比妥类药物、抗抑郁剂等)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除与替米沙坦有相互作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3. 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5. 乳糖不耐受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成功入组)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20.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有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4.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在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7. 血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28.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29.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30. 女性受试者入住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31.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32.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者;
33. 筛选至入住当天,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34.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5. 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筛选期发现患有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5~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 bpm)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4. 有体位性血压史者;
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8.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3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替米沙坦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锂剂、ACE抑制剂、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地高辛、巴比妥类药物、抗抑郁剂等)者;
12.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除与替米沙坦有相互作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3. 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15. 乳糖不耐受者;
16.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成功入组)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20. 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有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4.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在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7. 血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28.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29.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30. 女性受试者入住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31.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32.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者;
33. 筛选至入住当天,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34.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5. 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40mg;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粒(40mg);用药时程:共4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英文名:Telmisartan Tablets; 商品名:Micardi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0mg;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40mg);用药时程:共4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Extrap、F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益阳市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6-25
- 益阳市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218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乐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04
- 申请人名称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218
- 药物名称
- 替米沙坦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替米沙坦胶囊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米沙坦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TMST-19-14;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19-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