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23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贝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BR61501治疗经标准治疗后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中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宝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邢雪恋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贝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邢雪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66号北楼419
- 联系人邮编
- 2500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宝兰,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医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
- 邮编
- 10114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BR61501-I-01;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在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确定注射用BR615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II期推荐剂量(RP2D)及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周岁(包括18及70周岁),体重≥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8.00~30.00kg/m2(含18.00和30.00,身体质量指数=体重/身高2)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3.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评分为0-1分(包括0分和1分)
5.患者必须已从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恢复至等级≤1级(按NCI CTCAE5.0版本);具有任何等级的脱发的患者允许参加本研究
6.筛选前2周内未接受血液制品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细胞因子类药物者
7.入组时,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的主要器官无明显功能障碍,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血小板计数≥100×109 / L;血红蛋白≥9 g/dL;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AST和ALT:无肝转移者,≤2.5倍ULN;或有肝转移者,≤5倍ULN;血清肌酐≤1.2倍ULN
8.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9.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进入本研究前,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研究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完全避孕;无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应自然闭经至少12月;或筛选前超过6周经历过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或输卵管结扎;在单侧卵巢切除的情况下,其生育状况将通过激素水平进行确定
10.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或提供成功进行输精管结扎的证据;无生育能力的性伴侣,或女性伴侣使用含杀精剂的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女用安全套,含杀精剂的避孕海绵,阴道内避孕,含杀精剂的隔膜,含杀精剂的宫颈帽,或口服/植入/经皮或注射用避孕药)
11.研究开始前,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的知情同意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3.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评分为0-1分(包括0分和1分)
5.患者必须已从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恢复至等级≤1级(按NCI CTCAE5.0版本);具有任何等级的脱发的患者允许参加本研究
6.筛选前2周内未接受血液制品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细胞因子类药物者
7.入组时,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的主要器官无明显功能障碍,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血小板计数≥100×109 / L;血红蛋白≥9 g/dL;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AST和ALT:无肝转移者,≤2.5倍ULN;或有肝转移者,≤5倍ULN;血清肌酐≤1.2倍ULN
8.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9.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进入本研究前,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研究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完全避孕;无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应自然闭经至少12月;或筛选前超过6周经历过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或输卵管结扎;在单侧卵巢切除的情况下,其生育状况将通过激素水平进行确定
10.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或提供成功进行输精管结扎的证据;无生育能力的性伴侣,或女性伴侣使用含杀精剂的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女用安全套,含杀精剂的避孕海绵,阴道内避孕,含杀精剂的隔膜,含杀精剂的宫颈帽,或口服/植入/经皮或注射用避孕药)
11.研究开始前,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的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患有不稳定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受试者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或稳定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不再需要积极治疗,如类固醇药物治疗)的除外,但既往患有CNS转移病史的受试者即使症状没有变化也必须在随机分组前28天内进行脑部扫描(如,MRI,以确定病情稳定)
2. 有其他原发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局部切除的皮肤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但黑色素瘤需要排除;既往患过其他原发性肿瘤,且3年以上无复发的受试者除外)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受试者合并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下:未控制良好的疾病(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150/100mmHg或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8mmol/L或餐后2h血糖≥11mmol/L);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缺血性疾病
5.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本研究的外科手术(如胆道支架植入术),或需要进行静脉营养治疗
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合并有任何可能增加毒性反应风险的其他疾病(如肾病综合征、尿毒症等)
7. 受试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任何一项: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的心率校正后的基线QT间期> 470msec(基于至少3次筛查心电图(ECG)的平均值),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已知使用延长QT间期合并用药(筛选前1周内);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史;首次用药前三个月以内出现过: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8. 在注射用BR61501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靶向治疗
9. 既往接受过其他嘧啶类抗肿瘤药物(如吉西他滨等)治疗不能耐受者(尤其对其成分过敏者)
10. 筛选期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
11.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12.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2. 有其他原发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局部切除的皮肤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但黑色素瘤需要排除;既往患过其他原发性肿瘤,且3年以上无复发的受试者除外)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受试者合并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下:未控制良好的疾病(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150/100mmHg或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8mmol/L或餐后2h血糖≥11mmol/L);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缺血性疾病
5.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本研究的外科手术(如胆道支架植入术),或需要进行静脉营养治疗
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合并有任何可能增加毒性反应风险的其他疾病(如肾病综合征、尿毒症等)
7. 受试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任何一项: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的心率校正后的基线QT间期> 470msec(基于至少3次筛查心电图(ECG)的平均值),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已知使用延长QT间期合并用药(筛选前1周内);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史;首次用药前三个月以内出现过: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8. 在注射用BR61501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靶向治疗
9. 既往接受过其他嘧啶类抗肿瘤药物(如吉西他滨等)治疗不能耐受者(尤其对其成分过敏者)
10. 筛选期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
11.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12.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R61501:
用法用量:每支(含BR61501 100mg)注入0.9%氯化钠注射液5ml,振摇使溶解,给药时所需药量采用0.9%氯化钠注射液进一步稀释成100ml的BR61501溶液,该溶液应贮存在室温并在24小时内使用,不得冷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阶段: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率和性质以及其它安全性指标:剂量扩展阶段:探索固定剂量下注射用BR61501和吉西他滨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的对比;探索单药和联合顺铂给药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可能的II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K参数、生活质量评估的改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临床获益持续时间(DoCB)、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9-16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23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邢雪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1-1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贝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237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BR615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经标准治疗后失败(治疗失败定义为: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BR61501治疗经标准治疗后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中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BR61501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BR61501-I-01;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