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31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多中心、开放式、单/多次剂量递增的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4-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1-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11-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11-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7-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6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 · 成都上海市 · 上海江苏 · 苏州湖北 · 武汉重庆市 · 重庆浙江 · 杭州北京市 · 北京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张明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孙晓东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苏州 · 研究者:陆培荣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宋艳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彭慧
- 武汉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张明昌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吴苗琴
- 武汉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杨红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戴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驰
- 申请人名称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李冰路3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19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3SGJ601-AMD;V 1.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3
- 版本日期
- 2019-04-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观察601(眼科)在AMD患者中单次及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探索601(眼科)单、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特征;
初步观察不同剂量601(眼科)多次注射治疗AMD患者的有效性
探索601(眼科)单、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特征;
初步观察不同剂量601(眼科)多次注射治疗AMD患者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45≤ 年龄 ≤80周岁,性别不限;
3.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确诊为wet-AMD患者; 有继发于AMD的初发或复发的中心凹下及旁中心凹的活动性脉络膜新生血管(CNV)病变;所有类型病损总面积≤30mm2(12个视盘面积); 目标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78到19个字母(包括边界值,采用 ETDRS 视力表,相当于20/32 到20/400); 无影响眼底检查的屈光介质混浊及瞳孔缩小。
4.受试者非目标眼的BCVA ≥ 19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的20/400)。
2.45≤ 年龄 ≤80周岁,性别不限;
3.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确诊为wet-AMD患者; 有继发于AMD的初发或复发的中心凹下及旁中心凹的活动性脉络膜新生血管(CNV)病变;所有类型病损总面积≤30mm2(12个视盘面积); 目标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为78到19个字母(包括边界值,采用 ETDRS 视力表,相当于20/32 到20/400); 无影响眼底检查的屈光介质混浊及瞳孔缩小。
4.受试者非目标眼的BCVA ≥ 19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的20/400)。
排除标准
1.任意眼有活动性眼部感染(例如:睑缘炎,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眼内炎等);
2. 筛选前2个月内有任何玻璃体出血史;
3. 目标眼中心凹下有瘢痕、纤维化或萎缩;
4. 任意眼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针对CNV的药物治疗(例如:阿柏西普[Eylea]、雷珠单抗[诺适得]、贝伐珠单抗[阿瓦斯丁]、康柏西普[朗沐]、乙酸阿克奈克、曲安奈德、傲迪适、类固醇等;
5. 目标眼3个月内曾接受以下眼科手术,如:PDT、黄斑转位术、青光眼滤过术、中心凹下光凝术、玻璃体切割术及经瞳孔温热疗法,以及其他黄斑下手术或其他用于治疗AMD的手术;
6. 目标眼的CNV继发于AMD以外的其他疾病,如:病理性近视、外伤等;
7. 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治疗后眼内压仍>21mmHg),或者严重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视凹/视神经盘比率>0.8,或目标眼接受过青光眼滤过术;
8. 目标眼视网膜下出血,且出血面积≥病灶总面积的50%,或中心凹下出血面积≥1个视盘面积;
9. 目标眼有孔源性视网膜脱离或黄斑裂孔性视网膜脱离(3期或4期)的病史,有视网膜脱落、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或黄斑区视网膜牵拉及黄斑区视网膜前膜,以及确诊为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的患者;
10. 目标眼无晶体(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破裂(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11.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可能需要使用会引起晶体毒性的全身用药,比如补骨脂素、利塞膦酸或他莫昔芬等;
12. 对荧光素钠及吲哚青绿有过敏反应或过敏史,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以及对≥两种药物和/或非药物因素过敏,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者;
13. 筛选前 1 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和/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溃疡、骨折等;
14. 现患需口服、肌注或静脉给药的感染性疾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和/或脑梗塞病史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17. 全身性免疫性疾病患者;
18.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血压仍≥140/90 mmHg);
19. 血糖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7.0mmol/L);
20. 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
21. 肝、肾功能异常者(本试验规定ALT或AST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Cr或Urea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
22.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23. 有以下任意情况的育龄期患者: 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 妊娠、哺乳期女性(本试验中妊娠定义为血清试验为阳性);
24. 筛选前3个月(若试验用药物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 > 3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需要排除者。
2. 筛选前2个月内有任何玻璃体出血史;
3. 目标眼中心凹下有瘢痕、纤维化或萎缩;
4. 任意眼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针对CNV的药物治疗(例如:阿柏西普[Eylea]、雷珠单抗[诺适得]、贝伐珠单抗[阿瓦斯丁]、康柏西普[朗沐]、乙酸阿克奈克、曲安奈德、傲迪适、类固醇等;
5. 目标眼3个月内曾接受以下眼科手术,如:PDT、黄斑转位术、青光眼滤过术、中心凹下光凝术、玻璃体切割术及经瞳孔温热疗法,以及其他黄斑下手术或其他用于治疗AMD的手术;
6. 目标眼的CNV继发于AMD以外的其他疾病,如:病理性近视、外伤等;
7. 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治疗后眼内压仍>21mmHg),或者严重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视凹/视神经盘比率>0.8,或目标眼接受过青光眼滤过术;
8. 目标眼视网膜下出血,且出血面积≥病灶总面积的50%,或中心凹下出血面积≥1个视盘面积;
9. 目标眼有孔源性视网膜脱离或黄斑裂孔性视网膜脱离(3期或4期)的病史,有视网膜脱落、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或黄斑区视网膜牵拉及黄斑区视网膜前膜,以及确诊为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的患者;
10. 目标眼无晶体(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破裂(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11.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可能需要使用会引起晶体毒性的全身用药,比如补骨脂素、利塞膦酸或他莫昔芬等;
12. 对荧光素钠及吲哚青绿有过敏反应或过敏史,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以及对≥两种药物和/或非药物因素过敏,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者;
13. 筛选前 1 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和/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溃疡、骨折等;
14. 现患需口服、肌注或静脉给药的感染性疾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和/或脑梗塞病史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17. 全身性免疫性疾病患者;
18.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血压仍≥140/90 mmHg);
19. 血糖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7.0mmol/L);
20. 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
21. 肝、肾功能异常者(本试验规定ALT或AST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Cr或Urea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
22.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23. 有以下任意情况的育龄期患者: 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 妊娠、哺乳期女性(本试验中妊娠定义为血清试验为阳性);
24. 筛选前3个月(若试验用药物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 > 3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需要排除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1.5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给药1次;剂量:0.375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安全性观察28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3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给药1次;剂量:0.75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安全性观察28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5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给药1次;剂量:1.25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安全性观察28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10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给药1次;剂量:2.5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安全性观察28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5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3次;剂量:1.25mg;用药时程: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3次,首次给药后安全性观察84天。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 规格:0.2ml:10mg; 给药途径:玻璃体注射; 给药频次: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3次;剂量:2.5mg;用药时程: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3次,首次给药后安全性观察8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评价时间:单次给药:D0-D56 多次给药:D0-D364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单次给药:D0-D56 多次给药:D0-D112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价生物活性和初步有效性评价时间:单次给药:D0-D56 多次给药:D0-D112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时间:单次给药:D0-D56 多次给药:D0-D364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6-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31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1-22
- 申请人名称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31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1196,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试验专业题目
- 多中心、开放式、单/多次剂量递增的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湿性AMD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3SGJ601-AMD;V 1.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3
- 版本日期
- 2019-04-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