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92380 快照:已完成 I期

Belantamab mafodotin对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的影响研究

研究药物
belantamab mafodotin
适应症
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9-11-21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江苏省 · 苏州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查看数据边界
建议查看顺序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92380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中进行的belantamab mafodotin I期剂量递增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1-10-26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11-21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9-12-0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4-02;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1-12-30;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6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江苏省 · 苏州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景红梅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路瑾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傅琤琤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邓雅如
申请人名称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邓雅如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A座9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景红梅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教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邮编
100191
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SL1900055
试验方案编号
208465;2018N359597_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修正案3
版本日期
2021-10-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确定belantamab mafodotin在RRMM中国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在RRMM中国受试者中PK特征;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belantamab mafodotin疗效的临床指标;评估belantamab mafodotin IV单次及反复给药后抗药抗体(ADA)的形成;通过受试者自我报告症状的不良反应,评估belantamab mafodotin的耐受性。
其他目的:若数据允许,探索belantamab mafodotin浓度/暴露量与药效学(PD)、安全性和临床活性之间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提供签名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包括对同意书中所列要求及限制条件的依从。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或以上(获取同意时)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
4.根据IMWG、2014标准定义的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MM诊断,并且 a. 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被本地评估为移植不可行; b. 在既往至少两线抗骨髓瘤治疗失败,治疗包含以下所有类型的药物:烷化剂、IMiD和PI; c. 且根据IMWG定义,合格受试者需对IMiD(即来那度胺或泊马度胺)及蛋白酶体抑制剂(即硼替佐米、伊沙佐米或卡非佐米)表现为难治; d. 对于在既往临床试验中接受CD38抗体(如达雷木单抗)治疗失败的受试者,若其符合本研究方案的其余入选标准,则也可考虑纳入本研究中。难治性骨髓瘤定义为对主要治疗或挽救治疗无反应,或者在最后一次治疗的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疾病。无反应疾病定义为治疗时未能达到至少微小缓解,或者出现疾病进展(PD)。
5.符合以下至少一项可测量的疾病指标:a. 血清M-蛋白≥0.5 g/dL (5 g/L) ;b. 尿M-蛋白≥200 mg/24h ;c. 血清游离轻链(FLC)检测:受累FLC水平≥10 mg/dL (≥100 mg/L)且血清游离轻链比异常(<0.26或>1.65)
6.有自体干细胞移植病史的受试者,只要符合如下合格性标准,有资格参与本研究:a. 移植是在研究入选前>100天 ; b. 无活动性感染 ; c. 受试者符合本方案所列的其他合格性标准。
7.足够的器官系统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 X 109/L,血红蛋白≥8.0 g/dL ,血小板≥50 X 109/L ,总胆红素≤1.5X ULN (孤立性胆红素≥1.5xULN也可接受[若胆红素被分类]且直接胆红素<35%) ,ALT≤2.5 X ULN ,eGFR1 ≥30 mL/min/ 1.73 m1;随机尿(白蛋白/肌酐比率) <500 mg/g (56 mg/mmoL) ,LVEF(超声心动图)≥25%2 )。1.根据MDRD公式计算 ; 2.如果是在筛选3个月内进行的,可以接受使用现有的ECHO结果。对于LVEF异常的患者 (根据研究机构标准),将由心内科医生对其进行随访。对于LVEF异常的患者 (根据研究机构标准),考虑根据当地标准治疗进行心内科医生会诊。 注:必须使用筛选期内获得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判断受试者是否符合入排标准。在实验室检查结果超出允许范围的情况下,研究者可重新检测该受试者,并且可能使用后续获得的范围内筛选结果来确认受试者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8.女性受试者:男性或女性使用的避孕方法,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人员的避孕方法的规定。 女性受试者如果未怀孕或未哺乳,并符合以下至少一条者,合格参与本研究:不是育龄妇女(WOCBP) 或者 是WOCBP,在干预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后8个月,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最好是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避孕方法,并同意在此期间不出于生育目的而捐卵(卵子、卵细胞)。研究者应评估避孕方法的有效性与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的关系。 WOCBP必须在C1D1日给药前的72小时内获得高敏感性血清妊娠试验的阴性结果 (根据当地法规规定) ,并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给药后的8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研究者负责审阅病史、月经史及最近的性生活,降低纳入未早期检出妊娠妇女的风险。
9.男性受试者:男性或女性使用的避孕方法,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人员的避孕方法的规定。 如果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首次给药至末次研究治疗给药后的5个月期间遵循以下要求,以允许清除任何发生改变的精子,则该参与者具备研究参与资格:禁止捐精,并且 按照他们的意愿及通常的生活方式,禁止异性性交(长期、持续地禁欲),并同意保持禁欲。或 必须同意使用以下说明的避孕/屏障方法:同意采用男性避孕套,即使输精管切除术成功,并且与当前未妊娠的育龄妇女性交时,女性伴侣采用额外的高效避孕方法——失败率<1%/年。
10.所有既往治疗相关毒性反应(按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毒性反应标准(NCI-CTCAE)第5.0版的定义)在入选时,都必须≤1级,除脱发和2级外周神经病外。
排除标准
1.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骨髓瘤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术。
2. 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骨髓瘤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术。
3. 筛选时存在有症状的淀粉样变性、活动性POEMS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病、脏器肿大、内分泌疾病、骨髓瘤蛋白及皮肤改变)、活动性浆细胞白血病。
4. 当前存在角膜上皮疾病,轻度点状角膜病除外
5. 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短者为准),使用了某种研究药物。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既往接受过BCMA靶向治疗。
6. 有活动性粘膜或内脏出血的证据。
7. 过去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
8. 有活动性肾脏疾病(感染、需要透析治疗,或者可能会影响到受试者安全性的其他疾病)。因MM而产生孤立性蛋白尿的受试者,如果他们符合标准,是合格参与本研究的。
9. 可能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性、知情同意书的获取或研究程序的依从性的任何严重的和/或不稳定的既有医疗状况、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
10. 当前不稳定的肝脏或胆道疾病,按照研究者的评估,定义为有腹水、脑病、凝血疾病、低蛋白血症、食道或胃静脉曲张、持续性黄疸或肝硬化。注:稳定的慢性肝脏疾病(包括吉尔伯特综合征或无症状的胆囊结石)或者恶性肿瘤的肝胆累及,如果受试者在其他方面都符合入选标准,则是可接受的。
11. 除本研究疾病外的其他恶性肿瘤需要排除,例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受试者处于无疾病状态2年以上,且按照主要研究者及GSK医学监查员的意见,该肿瘤不影响本临床研究治疗对当前靶向恶性肿瘤的作用评估。
12. 有证据证明存在心血管风险,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QTcF间期≥480毫秒(QT间期必须用Fridericia公式做心率校正[QTcF]) ; b. 有证据证明当前有临床意义的未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如2度(Mobitz II型)或3度房室传导(AV)阻滞。 c. 筛选前3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或旁路移植术等病史。 d. III或IV级心力衰竭——按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系统定义 ; e. 无法控制的重度高血压,例如170/110
13. 对化学上与belantamab mafodotin相关的药物,或本研究治疗治疗的任何成分有已知的速发性或迟发性超敏反应或特异体质。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 需要抗菌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6. 已知HIV感染。
17. 筛选时或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 阳性
18. 筛选时或第一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或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阳性。 注:只要丙型肝炎RNA试验确认阴性,既往疾病已痊愈的丙型肝炎抗体阳性受试者也可以入选。 注:肝炎RNA检测是选择性的,不要求丙型肝炎抗体试验阴性的受试者也进行丙型肝炎RNA检测。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elantamab mafodotin:

用法用量:注射用belantamab mafodotin;100 mg/支;静脉输液;21天一次,每次2.5 mg/kg或3.4 mg/kg ,用药时程:每个受试者最多接受16个周期的治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不良事件(AE),即发生DLT的受试者百分数(%);发生AE的受试者百分数(%)评价时间:DLT:首次给药后21天内; AE: 15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1. IV单次及剂量递增期间反复给药后ADC、总抗体和cys-mcMMAF的药代动力学(如AUC、Cmax、tmax)评价时间:15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临床体征和实验室参数的变化、眼科检查中的眼部检查结果评价时间:15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3. ORR——根据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疗效标准,定义为发生经确认的部分缓解(PR)或更佳疗效(即VGPR、CR和严格完全缓解[sCR]) 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15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belantamab mafodotin ADA的发生率及滴度评价时间:15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5. 通过OSDI测量的症状性不良反应及相关影响评价时间:15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9-08-20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2-09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2-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CT04177823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9238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邓雅如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9-11-21
申请人名称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92380
药物名称
belantamab mafodotin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JXSL1900055
适应症
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试验专业题目
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中进行的belantamab mafodotin I期剂量递增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Belantamab mafodotin对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受试者的影响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208465;2018N359597_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修正案3
版本日期
2021-10-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