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47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HD CD19 CAR-T治疗难治或复发的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9-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8-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9-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0-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长海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杨建民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常春康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郝思国
-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宋献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琳
- 申请人名称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田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14幢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建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168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长海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47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DCP002;版本号2.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3
- 版本日期
- 2020-09-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HD CD19 CAR-T治疗r/r B-NHL患者的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及II期研究推荐剂量(RP2D),同时初步评估HD CD19 CAR-T细胞产品用于治疗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限制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而且能够遵守试验流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
案、实验室检查,及研究的其他要求;
2.年龄≥18岁,男女不限;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0~1分;
4.预期寿命≥3个月;
5.经确诊的CD19阳性的r/r B-NHL患者:
其中,复发性或难治性的定义:
a.经组织病理学诊断的DLBCL、PMBCL、TFL患者;
b.对标准治疗方案原发耐药,或
c.经至少二线标准治疗方案规范治疗后出现PD,或者末次治疗效果为SD且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或
d.CD20阳性患者经抗CD20单抗治疗无效或者复发,或
e.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出现PD或者12个月内经活检证实复发,或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进行挽救治疗的患者对末线治疗无缓解或治疗后复发。
6.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IWG反应标准Cheson 2014)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应长径≥1.5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化疗、手术、放疗或靶向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AE已经缓解到≤1级(脱发除外);
第8页 / 共 109 页
版本号:2.1 2019/11/15
a.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b. ALT/AST≤2.5 ULN;总胆红素≤1.5 ULN
c. 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d. 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50×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1.0×109
/L;
e. 需有最低的肺功能储备(呼吸困难不高于 1 级和室内条件情况下血
氧饱和度>91%);
8.重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a.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ALT/AST≤2.5 ULN;总胆红素≤1.5 ULN
c.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d.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5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e.需有最低的肺功能储备(呼吸困难不高于1级和室内条件情况下血氧饱和度>91%);
9.9. 患者外周血单个核免疫细胞的采集时间必须距离患者最近一次放疗或系统治疗至少2周以上;
10.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患者必须满足其一:
a.已手术绝育;
b.女性患者绝经≥2年或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c.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1年内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
案、实验室检查,及研究的其他要求;
2.年龄≥18岁,男女不限;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0~1分;
4.预期寿命≥3个月;
5.经确诊的CD19阳性的r/r B-NHL患者:
其中,复发性或难治性的定义:
a.经组织病理学诊断的DLBCL、PMBCL、TFL患者;
b.对标准治疗方案原发耐药,或
c.经至少二线标准治疗方案规范治疗后出现PD,或者末次治疗效果为SD且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或
d.CD20阳性患者经抗CD20单抗治疗无效或者复发,或
e.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出现PD或者12个月内经活检证实复发,或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进行挽救治疗的患者对末线治疗无缓解或治疗后复发。
6.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IWG反应标准Cheson 2014)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应长径≥1.5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化疗、手术、放疗或靶向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AE已经缓解到≤1级(脱发除外);
第8页 / 共 109 页
版本号:2.1 2019/11/15
a.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b. ALT/AST≤2.5 ULN;总胆红素≤1.5 ULN
c. 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d. 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50×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1.0×109
/L;
e. 需有最低的肺功能储备(呼吸困难不高于 1 级和室内条件情况下血
氧饱和度>91%);
8.重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a.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ALT/AST≤2.5 ULN;总胆红素≤1.5 ULN
c.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d.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5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e.需有最低的肺功能储备(呼吸困难不高于1级和室内条件情况下血氧饱和度>91%);
9.9. 患者外周血单个核免疫细胞的采集时间必须距离患者最近一次放疗或系统治疗至少2周以上;
10.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患者必须满足其一:
a.已手术绝育;
b.女性患者绝经≥2年或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c.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1年内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
排除标准
1.1.具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至少在筛选2年前已接受过根治治疗且无疾病复发的非黑素瘤皮肤癌或原位癌(如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患者除外;
患者除外;
2. 2.Richter综合征患者,以及诊断为白血病的患者;
3. 入组前6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4. 具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5. 曾接受过针对CD19的靶向治疗,CAR-T治疗,或者其他基因修饰的T细胞治疗的患者;
6.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抗体治疗(包括抗CD20抗体)、放疗或化疗的患者;
7.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者,或拟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8. 筛选时有活动性甲肝(HAV-IgM阳性)、活动性乙肝(HBeAb阳性且HBV-DNA拷贝数>105 copies/ml)、活动性丙肝(HCV-Ab阳性且HCV-RNA拷贝数>ULN)或HIV感染(HIV-Ab阳性)的患者;
9. 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或NHL发生脑转移,或脑脊液检测出恶性肿瘤细胞;
10. 10.患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纽约心脏协会分类(NYHA)3或4级充血性心衰;未控制的心绞痛或心律失常;任何未控制的高血压、低血压、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11. 筛选时有不能控制的全身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的患者;
12. 在筛选前的30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本研究期间拟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13. 患者正接受或在入组前28天内已经接受了高剂量(60mg地塞米松或相当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药物治疗(标准剂量的患有可能限制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严重基础疾病,依研究者判断而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严重的免疫系统抑制、未控制的糖尿病、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14. 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体表使用和吸入性使用,以及生理性替代治疗肾上腺功能不足者除外;
15. 已知过敏体质或对于HD CD19 CAR-T产品成分有高敏反应的病史者;
16. 任何可能干扰本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的其他医学状况;
17. 怀孕和哺乳期女性;
18. 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患者除外;
2. 2.Richter综合征患者,以及诊断为白血病的患者;
3. 入组前6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4. 具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5. 曾接受过针对CD19的靶向治疗,CAR-T治疗,或者其他基因修饰的T细胞治疗的患者;
6.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抗体治疗(包括抗CD20抗体)、放疗或化疗的患者;
7.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者,或拟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8. 筛选时有活动性甲肝(HAV-IgM阳性)、活动性乙肝(HBeAb阳性且HBV-DNA拷贝数>105 copies/ml)、活动性丙肝(HCV-Ab阳性且HCV-RNA拷贝数>ULN)或HIV感染(HIV-Ab阳性)的患者;
9. 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或NHL发生脑转移,或脑脊液检测出恶性肿瘤细胞;
10. 10.患有严重心脏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纽约心脏协会分类(NYHA)3或4级充血性心衰;未控制的心绞痛或心律失常;任何未控制的高血压、低血压、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11. 筛选时有不能控制的全身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的患者;
12. 在筛选前的30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本研究期间拟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13. 患者正接受或在入组前28天内已经接受了高剂量(60mg地塞米松或相当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药物治疗(标准剂量的患有可能限制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严重基础疾病,依研究者判断而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严重的免疫系统抑制、未控制的糖尿病、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14. 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体表使用和吸入性使用,以及生理性替代治疗肾上腺功能不足者除外;
15. 已知过敏体质或对于HD CD19 CAR-T产品成分有高敏反应的病史者;
16. 任何可能干扰本研究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的其他医学状况;
17. 怀孕和哺乳期女性;
18. 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D CD19 CAR-T细胞: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规格:50.0ml/袋,其中含CAR+细胞(0.1~8)×E8个/袋;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单次,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剂量:1.0×10^6个CAR+T细胞/kg,低剂量组;用药时程: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
中文通用名:HD CD19 CAR-T细胞: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规格:50.0ml/袋,其中含CAR+细胞(0.1~8)×E8个/袋;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单次,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剂量:4.0×10^6个CAR+T细胞/kg,低剂量组;用药时程: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
中文通用名:HD CD19 CAR-T细胞: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剂;规格:50.0ml/袋,其中含CAR+细胞(0.1~8)×E8个/袋;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单次,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剂量:8.0×10^6个CAR+T细胞/kg,低剂量组;用药时程: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需
用法用量:无需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细胞输注后28天DLT的发生率评价时间:入组至细胞输注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以及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异常的类型、频次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HD CD19 CAR的抗体检测)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外周血和骨髓中HD CD19 CAR-T细胞浓度及PK参数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最佳总体缓解(BOR)及总缓解率(ORR)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距缓解发生时间(TTR)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事件生存期(EFS)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入组至受试者接受HD CD19 CAR-T细胞输注后28天和3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8-10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2-10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6-17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意 · 2020-06-24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1-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47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2
- 申请人名称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47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479
- 药物名称
- HD CD19 CAR-T细胞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r/r B-NHL(难治或复发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HD CD19 CAR-T治疗难治或复发的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CAR-T治疗难治或复发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DCP002;版本号2.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3
- 版本日期
- 2020-09-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