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48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评估JNJ-54767414(Daratumumab)皮下给药的I期、开放性、多中心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7-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3-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5-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4-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苏省 · 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景红梅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竞;阳国平
- 南京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娟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冯茹;许重远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葛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娟娟
- 申请人名称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娟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 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19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录贵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3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1900053
- 试验方案编号
- 54767414MMY101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2
- 版本日期
- 2021-07-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Daratumumab皮下给药在中国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根据IMWG诊断标准,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
2.受试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的分泌性疾病,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血清M蛋白水平≥1.0 g/dL或IgA、IgD、IgE或IgM型MM≥0.5 g/dL;或 尿液M蛋白水平≥200 mg/24小时;或 血清Ig游离轻链(FLC)≥10 mg/dL且血清Ig κ/λ FLC比异常(如果受试者血清和尿液中没有可测量的M蛋白)
3.对至少1种既往治疗方案产生缓解(基于研究者判定的缓解为PR或更佳)。
4.基于研究者对缓解情况的判定,末次治疗疾病进展。
5.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0或1。
6.既往接受过至少2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定义参见附件11)。
a) 在治疗过程中以任何顺序接受过一种PI(≥2个周期或2个月治疗)和一种IMiD(≥2个周期或2个月治疗)(除了在前2个周期/月内由于严重过敏反应而终止这些治疗的受试者)。
b) “治疗线数”是指为期一个或多个治疗周期的计划治疗方案,参见附件1。放疗、二磷酸盐治疗、或一次类固醇短期治疗(即在首次给药后21天内少于或等于相当于160 mg地塞米松的积累剂量)将不被认为是一个既往治疗线。
2.受试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的分泌性疾病,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血清M蛋白水平≥1.0 g/dL或IgA、IgD、IgE或IgM型MM≥0.5 g/dL;或 尿液M蛋白水平≥200 mg/24小时;或 血清Ig游离轻链(FLC)≥10 mg/dL且血清Ig κ/λ FLC比异常(如果受试者血清和尿液中没有可测量的M蛋白)
3.对至少1种既往治疗方案产生缓解(基于研究者判定的缓解为PR或更佳)。
4.基于研究者对缓解情况的判定,末次治疗疾病进展。
5.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0或1。
6.既往接受过至少2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定义参见附件11)。
a) 在治疗过程中以任何顺序接受过一种PI(≥2个周期或2个月治疗)和一种IMiD(≥2个周期或2个月治疗)(除了在前2个周期/月内由于严重过敏反应而终止这些治疗的受试者)。
b) “治疗线数”是指为期一个或多个治疗周期的计划治疗方案,参见附件1。放疗、二磷酸盐治疗、或一次类固醇短期治疗(即在首次给药后21天内少于或等于相当于160 mg地塞米松的积累剂量)将不被认为是一个既往治疗线。
排除标准
1.先前接受过daratumumab或其他抗CD38治疗的受试者。
2.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接受过以下抗肿瘤治疗:在21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治疗、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21天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在21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 在14天内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 在7天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治疗; 在21天内接受过放射疗法。但如果放射野覆盖≤5%的骨髓储备,则无论放疗结束日期是哪天,受试者都有资格参加研究。
3. 受试者在第1周期第1天前28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疗法。
4. 受试者已知有脑膜或中枢神经系统MM受累
5. 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或者经研究者判定会对参加本研究带来一定风险的合并医疗状况或疾病(例如活动性全身感染)。
2.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接受过以下抗肿瘤治疗:在21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治疗、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21天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在21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 在14天内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 在7天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治疗; 在21天内接受过放射疗法。但如果放射野覆盖≤5%的骨髓储备,则无论放疗结束日期是哪天,受试者都有资格参加研究。
3. 受试者在第1周期第1天前28天内接受过血浆置换疗法。
4. 受试者已知有脑膜或中枢神经系统MM受累
5. 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或者经研究者判定会对参加本研究带来一定风险的合并医疗状况或疾病(例如活动性全身感染)。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aratumumab: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20mg/ml,16.6ml/支,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连续给药,直到受试者疾病进展、受试者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受试者撤回接受研究药物的知情同意或开始接受禁用药物等方案规定的终止治疗相关要求。
中文通用名:达雷妥尤单抗皮下注射剂: 英文通用名:Daratum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中文通用名:达雷妥尤单抗皮下注射剂: 英文通用名:Daratum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中文通用名:达雷妥尤单抗皮下注射剂: 英文通用名:Daratum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规格:120mg/ml,16.6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5 mL/1800mg/次;第1和2周期,每周一次给药,第3至6周期,每两周一次给药,第7周期及以后,每四周一次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到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章节10.2所列的其他原因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受试者发生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数量及频率评价时间:从收到署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起,至受试者完成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Daratumumab的血药浓度最大值评价时间:C1D1给药前,给药后2小时,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Daratumumab每周一次给药结束时的谷浓度(即第3周期第1天给药前的浓度)评价时间:C3D1给药前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总缓解率(ORR)评价时间:从第1周期第1天开始,每28天(±7天)开展一次疾病评估,使用IMWG一致推荐的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缓解标准,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从第1周期第1天开始,每28天(±7天)开展一次疾病评估,使用IMWG一致推荐的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缓解标准,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从第1周期第1天开始,每28天(±7天)开展一次疾病评估,使用IMWG一致推荐的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缓解标准,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Daratumumab抗体和抗rHuPH20抗体的发生率评价时间:C1D1给药前;C1D15给药前;C5D1给药前;C7D1给药前;治疗后第4周;治疗后第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临床试验伦理申请递交函同意 · 2019-08-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9-09-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同意 · 2020-11-0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同意 · 2020-11-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同意 · 2021-03-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9-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48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娟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04
- 申请人名称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481
- 药物名称
- Daratumumab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1900053
- 适应症
- 多发性骨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评估JNJ-54767414(Daratumumab)皮下给药的I期、开放性、多中心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中国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中评估Daratumumab皮下给药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54767414MMY101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2
- 版本日期
- 2021-07-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