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53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奥美拉唑对伏拉瑞韦胶囊与磷酸依米他韦胶囊合用药代动力学影响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甘肃 · 兰州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 · 兰州 · 研究者:王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兴安
- 申请人名称
- 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兴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368号
- 联系人邮编
- 52387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婷,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号
- 邮编
- 730000
- 单位名称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GDAG-C-5 ;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目的为评价奥美拉唑镁肠溶片、伏拉瑞韦胶囊与磷酸依米他韦胶囊合用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药代动力学影响以及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在18至45岁(含)之间;
2.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必须在19.0~26.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且男性体重≥ 50公斤,女性体重≥ 45公斤;
3.研究者根据病史、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判断为健康的受试者;
4.女性受试者需满足: 1. 无生育能力或已行手术绝育,或者 2. 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试验入组前的血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 b. 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 c. 非哺乳期;
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如完全禁欲、避孕套、女性伴侣使用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等。 注意: 输精管或输卵管结扎不视为无生育能力。
6.能遵守研究药物的给药说明、能够依照研究方案完成研究评估并且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必须在19.0~26.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且男性体重≥ 50公斤,女性体重≥ 45公斤;
3.研究者根据病史、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判断为健康的受试者;
4.女性受试者需满足: 1. 无生育能力或已行手术绝育,或者 2. 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试验入组前的血妊娠反应为阴性,而且 b. 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使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例如: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且同意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维持避孕,而且 c. 非哺乳期;
5.男性受试者必需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如完全禁欲、避孕套、女性伴侣使用杀精子剂和避孕套,或者宫内避孕器等。 注意: 输精管或输卵管结扎不视为无生育能力。
6.能遵守研究药物的给药说明、能够依照研究方案完成研究评估并且能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有任何心脏猝死、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充血性心脏衰竭、心电图QTc间期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心肌炎、运动性呼吸困难、脑血管伤害、静脉血栓栓塞等的个人史或目前有疾病者;
2. 需要使用治疗QTc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类或III类抗心律不整药)或需要使用药物治疗心脏相关异常疾病者;
3. 筛选或基线时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4. 筛选或基线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超过标准:PR>240ms、QRS>110ms、QTc>450ms、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5. 筛选时的胸片或腹部B超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6. 筛选时乙型肝炎(HBsAg呈阳性)、丙型肝炎(抗-HCV抗体呈阳性)病毒或梅毒血清学检测阳性者;
7. 筛选时超出实验室参考值(正常值±10%)的任何实验室检查值,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 筛选或基线时酒精呼气测试或尿液药物检测呈现阳性者;
9. 血液采集或是静脉穿刺有困难者;
10. 糖尿病、心血管、肝、肾病史或现病史者;
11. 有吞咽困难、吸收障碍综合症或其它会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或正在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
12. 癫痫发作病史,精神病病史,或有酒精或违禁药物滥用史;
13. 有任何已知的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的疾病,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感染史或现病史,或血液系统或实体器官的恶性肿瘤,或脾切除等;
14. 有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伏拉瑞韦、磷酸依米他韦、奥美拉唑或其配方赋形剂过敏者。
15.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6个月内曾有手术史及外伤史者;
16. 通过询问病史提示受试者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30天内使用了血液刺激剂或已知的肝酶诱导剂或肝酶抑制剂者(详见5.5节合并药物与禁用药物);
17.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其它试验用药品;
18.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9.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营养补给品者(包括含多价阳离子如钙、铝、镁、铁、锌的产品、营养补充剂、复合维他命和金属补充剂等);
20. 既往嗜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 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21. 既往长期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葡萄柚、黄嘌呤(包括茶碱、咖啡因、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者(平均每天8 杯以上,1 杯=200mL);或在服药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中断摄入任何含有酒精、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富含葡萄柚汁、柑橘汁的饮料或食物者。
2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
23. 给药之前3个月有400ml以上的献血或失血,或试验前4周内曾输血者;
24. 根据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存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或药代动力学评价的任何疾病或身体状况;
25.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2. 需要使用治疗QTc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类或III类抗心律不整药)或需要使用药物治疗心脏相关异常疾病者;
3. 筛选或基线时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4. 筛选或基线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超过标准:PR>240ms、QRS>110ms、QTc>450ms、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5. 筛选时的胸片或腹部B超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6. 筛选时乙型肝炎(HBsAg呈阳性)、丙型肝炎(抗-HCV抗体呈阳性)病毒或梅毒血清学检测阳性者;
7. 筛选时超出实验室参考值(正常值±10%)的任何实验室检查值,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 筛选或基线时酒精呼气测试或尿液药物检测呈现阳性者;
9. 血液采集或是静脉穿刺有困难者;
10. 糖尿病、心血管、肝、肾病史或现病史者;
11. 有吞咽困难、吸收障碍综合症或其它会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或正在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
12. 癫痫发作病史,精神病病史,或有酒精或违禁药物滥用史;
13. 有任何已知的严重影响免疫系统的疾病,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感染史或现病史,或血液系统或实体器官的恶性肿瘤,或脾切除等;
14. 有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伏拉瑞韦、磷酸依米他韦、奥美拉唑或其配方赋形剂过敏者。
15.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6个月内曾有手术史及外伤史者;
16. 通过询问病史提示受试者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30天内使用了血液刺激剂或已知的肝酶诱导剂或肝酶抑制剂者(详见5.5节合并药物与禁用药物);
17.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其它试验用药品;
18.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19. 接受本研究药物之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营养补给品者(包括含多价阳离子如钙、铝、镁、铁、锌的产品、营养补充剂、复合维他命和金属补充剂等);
20. 既往嗜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 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21. 既往长期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葡萄柚、黄嘌呤(包括茶碱、咖啡因、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者(平均每天8 杯以上,1 杯=200mL);或在服药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中断摄入任何含有酒精、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富含葡萄柚汁、柑橘汁的饮料或食物者。
2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
23. 给药之前3个月有400ml以上的献血或失血,或试验前4周内曾输血者;
24. 根据研究者判断,既往或现存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或药代动力学评价的任何疾病或身体状况;
25.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伏拉瑞韦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00mg;口服,一周期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2 周期,第一组和第三组间隔15天,第二组和第四组 间隔11天
中文通用名:磷酸依米他韦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00mg;口服,一周期一次,每次200mg,用药时程:2 周期,第一组和第三组间隔15天,第二组和第四组间隔11天
中文通用名: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 mg,连续服用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比较三药合用时奥美拉唑对伏拉瑞韦和依米他韦的药代动力学影响评价时间:所有受试者出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包含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安全性检测参数,如血生化、血常规及尿常规检查。评价时间:所有受试者出组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临床研究(药品、 器械)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53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兴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9-12-11
- 申请人名称
- 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530
- 药物名称
- 伏拉瑞韦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伏拉瑞韦与磷酸依米他韦并用,治疗成人患者(18岁及以上)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奥美拉唑对伏拉瑞韦胶囊与磷酸依米他韦胶囊合用药代动力学影响
- 试验通俗题目
- 伏拉瑞韦联用磷酸依米他韦与奥美拉唑的相互作用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GDAG-C-5 ;V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