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60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Ⅰ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1-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苏省 · 南京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进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和王琳琳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美丽 温清
-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肿瘤研究所)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胜
- 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张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辰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蔡伦路780号4楼O座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310115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HL-Legubicin-101;第1.0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2.0版
- 版本日期
- 2023-04-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单药在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注射用莱古比星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初步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的抗肿瘤疗效。
3)探索注射用莱古比星的药效学指标。
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单药在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注射用莱古比星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初步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的抗肿瘤疗效。
3)探索注射用莱古比星的药效学指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4.ECOG体力评分0-1分。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心脏动能 12导联心电图 QTc间期 ≤480ms 超声心动图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HCC患者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评分 ≤7分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4.ECOG体力评分0-1分。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心脏动能 12导联心电图 QTc间期 ≤480ms 超声心动图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HCC患者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评分 ≤7分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曲妥珠单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
2. 既往曾接受过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8. 首次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不适用于肝炎病毒感染,参照第9条)。
9.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3拷贝/ml或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高于检测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对于HCC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4拷贝/ml或2000IU/ml方排除。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40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详见附录8)。
12.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4. 已知有酒精过敏史。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既往曾接受过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药物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8. 首次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不适用于肝炎病毒感染,参照第9条)。
9.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3拷贝/ml或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高于检测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对于HCC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4拷贝/ml或2000IU/ml方排除。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40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详见附录8)。
12.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4. 已知有酒精过敏史。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莱古比星: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0mg(以C53H67N7O19计);给药剂量:20mg/m2,40mg/m2,80mg/m2,133mg/m2,200mg/m2共计5个组别;采用静脉给药方式,暂定给药频率为每三周给药一次,试验过程当中,可能根据已获取的安全性数据及研究药物和相关代谢产物的PK数据,进行不同给药频率的探索;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MTD/RP2D评价时间:MTD是剂量递增满足同一剂量组中用药第一周期内发生DLT的比例小于1/3的最高剂量。RP2D是第二周期末,之后每两个周期末进行,出现1例PR或2例SD,该剂量组扩展入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DLT发生情况和例数评价时间:DLT评估时间是单次给药后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SAE发生情况和频率(根据NCI CTCAE 5.0)评价时间:AE和不良事件评估时间是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整个试验期间收集AE和SAE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于AUC、CL、Cmin、Cmax、T1/2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给药后30min或1h、结束即刻、给药结束后2h、4h、12h、24h、48h、72h和120h采集血样;首次给药前、给药后0-4h、给药后4-24h、给药后24-48h采集尿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疗效:根 据RECIST 1.1标准确定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受试者在第二周期末进行首次肿瘤影像学检查,之后每两个周期末进行,如果受试者非因肿瘤进展而退出试验,则应继续按原频率(每6周±7天)进行肿瘤评估,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死亡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CD3+、CD4+和CD8+ T细胞亚群百分比;癌痛程度(以数字分级法NRS评估);甲胎蛋白(AFP,仅HCC患者);β胶原降解产物(β-CTX)(仅肿瘤骨转移患者)评价时间:采集周期为C1、C2、C3、C6、C9、C12,采集时间为每次给药前30min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2-26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08
- 济南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19
- 湖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02
- 南京脑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60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24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60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莱古比星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莱古比星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莱古比星治疗晚期实体瘤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QHL-Legubicin-101;第1.0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2.0版
- 版本日期
- 2023-04-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