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62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医药大学
完整专业题目
以安慰剂对照评价清脑宣窍滴丸治疗中风病恢复早期安全性和有效性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5-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山西省 · 阳泉市河北省 · 廊坊市河北省 · 保定市四川省 · 达州市山西省 · 大同市河南省 · 洛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南阳市山东省 · 潍坊市山西省 · 长治市浙江省 · 绍兴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保林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阳泉市 · 研究者:王会兵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研究者:孙志华
- 保定市第一中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王辉
- 达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达州市 · 研究者:黄华
- 达川区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达州市 · 研究者:李芳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大同市 · 研究者:王俊海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孙冰
-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黎洪展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王振焕
- 潍坊市中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姜林芳
- 长治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张丽芳
- 绍兴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绍兴市 · 研究者:马黎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淑青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孝博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医药大学
- 联系人姓名
- 金孝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07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保林,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 邮编
- 100700
- 单位名称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90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2019-07-BDY-06-V01;2019.03.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确证性评价清脑宣窍滴丸治疗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瘀血阻络合风火上扰证)恢复早期患者整体结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0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通过适当的神经学检查和足够的诊断程序,除了有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的要求 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影像学支持的证据。
2.须经影像学(CT 或 MRI)证实 OCSP 临床分型为完全前循环梗死(TACI)或部分前循环梗 死(PACI)。
3.首次中风(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复发性中风的患者于本次发病前已经完全或基 本恢复正常(mRS≤1 分)。
4.符合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中经络中医诊断标准,病程 15 天~30 天。
5.6 分≤NIHSS 评分≤20 分,其中肢体(上肢或/和下肢)功能缺损评分≥2 分。
6.中医辨证为瘀血阻络合风火上扰证,具备主症≥2 项,次症≥4 项。
7.年龄 40~75 岁。
8.自愿入组后即停用方案规定以外的治疗脑梗死中西药物。
9.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自愿受试,获得知情同意过程符合 GCP 规定。
2.须经影像学(CT 或 MRI)证实 OCSP 临床分型为完全前循环梗死(TACI)或部分前循环梗 死(PACI)。
3.首次中风(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复发性中风的患者于本次发病前已经完全或基 本恢复正常(mRS≤1 分)。
4.符合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中经络中医诊断标准,病程 15 天~30 天。
5.6 分≤NIHSS 评分≤20 分,其中肢体(上肢或/和下肢)功能缺损评分≥2 分。
6.中医辨证为瘀血阻络合风火上扰证,具备主症≥2 项,次症≥4 项。
7.年龄 40~75 岁。
8.自愿入组后即停用方案规定以外的治疗脑梗死中西药物。
9.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自愿受试,获得知情同意过程符合 GCP 规定。
排除标准
1.缺少明确的影像学诊断证据者或影像学诊断证据不充分,无法确定诊断者。
2. 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类型:腔隙性脑梗死、分水岭脑梗死、脑出血及蛛网膜 下腔出血者;脑干、小脑等后循环梗死或出血,脑室出血等;溶栓治疗后的脑梗死患者; 心源性脑梗死、其它明确病因型的脑梗死;脑栓塞、无症状性脑梗死者。
3. 病情较轻的患者:轻微脑中风或轻微神经功能缺损者;非致残或者症状迅速改 善的小中风患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可逆性脑缺血发作(RIND)等。
4. 病情较重的患者:出现昏迷者;有吞咽困难者;占位效应明显,有中线结构移 位的 CT 或 MRI 征象;CT 示大面积脑梗死者(涉及多于 1 个脑叶面积或超过大脑中动脉 1/3 供血区)。
5. 孕妇及哺乳妇女、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待定者。
6. 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残疾)。
7.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不能配合试验者(如吸毒者)。
8. 过敏体质者;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耐受及本药成分过敏者。
9. 本次发病前因为各种疾病和体质造成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者(如厕、穿衣、吃 饭、做饭等)。
10. 合并严重心、肺、肝、肾功能损害及造血、代谢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不适宜 本治疗或本治疗有加重基础疾病可能者;PLT<90×109 /L,ALT、AST>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Scr>正常值上限。
11. 合并高血压病:经抗高血压治疗,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的持 续性高血压病患者。
12. 合并糖尿病:合并糖尿病患者,使用降糖药后空腹血糖<2.78mmol/L 或> 16.67mmol/L 者;或糖尿病引发神经功能缺损、周围神经病变及糖尿病坏疽者。
13. 合并有冠心病心肌梗死病史、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房颤患者、心脏瓣膜病或心 脏瓣膜置换术后患者。
14. 合并有其他影响肢体活动功能病者,治疗前合并有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痛 风性关节炎等引起的肢体活动功能障碍者。
15. 并发症:影响药物评价的并发症:包括中风后抑郁、焦虑、痴呆、癫痫、肩周 炎,中风(缺血性脑卒中)后消化道出血,脑梗死后并发脑出血,脑出血后的梗死患者。
16. 相似病种:有非血管因素导致神经系统症状的 CT 或 MRI 证据;有颅内新生物 或动静脉畸形、动脉瘤、神经肿瘤病史或者目前仍患有者,或影像学可见的脑神经肿瘤者; 脑外伤、多发性硬化症、脑内寄生虫、癫痫发作、癔病性瘫痪、脑淀粉样血管病等患者。
17. 存在研究者认为该试验将会给患者带来重大危害情况者。
18. 近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2. 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类型:腔隙性脑梗死、分水岭脑梗死、脑出血及蛛网膜 下腔出血者;脑干、小脑等后循环梗死或出血,脑室出血等;溶栓治疗后的脑梗死患者; 心源性脑梗死、其它明确病因型的脑梗死;脑栓塞、无症状性脑梗死者。
3. 病情较轻的患者:轻微脑中风或轻微神经功能缺损者;非致残或者症状迅速改 善的小中风患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可逆性脑缺血发作(RIND)等。
4. 病情较重的患者:出现昏迷者;有吞咽困难者;占位效应明显,有中线结构移 位的 CT 或 MRI 征象;CT 示大面积脑梗死者(涉及多于 1 个脑叶面积或超过大脑中动脉 1/3 供血区)。
5. 孕妇及哺乳妇女、妊娠试验阳性或者待定者。
6. 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残疾)。
7.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不能配合试验者(如吸毒者)。
8. 过敏体质者;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耐受及本药成分过敏者。
9. 本次发病前因为各种疾病和体质造成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者(如厕、穿衣、吃 饭、做饭等)。
10. 合并严重心、肺、肝、肾功能损害及造血、代谢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不适宜 本治疗或本治疗有加重基础疾病可能者;PLT<90×109 /L,ALT、AST>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Scr>正常值上限。
11. 合并高血压病:经抗高血压治疗,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的持 续性高血压病患者。
12. 合并糖尿病:合并糖尿病患者,使用降糖药后空腹血糖<2.78mmol/L 或> 16.67mmol/L 者;或糖尿病引发神经功能缺损、周围神经病变及糖尿病坏疽者。
13. 合并有冠心病心肌梗死病史、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房颤患者、心脏瓣膜病或心 脏瓣膜置换术后患者。
14. 合并有其他影响肢体活动功能病者,治疗前合并有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痛 风性关节炎等引起的肢体活动功能障碍者。
15. 并发症:影响药物评价的并发症:包括中风后抑郁、焦虑、痴呆、癫痫、肩周 炎,中风(缺血性脑卒中)后消化道出血,脑梗死后并发脑出血,脑出血后的梗死患者。
16. 相似病种:有非血管因素导致神经系统症状的 CT 或 MRI 证据;有颅内新生物 或动静脉畸形、动脉瘤、神经肿瘤病史或者目前仍患有者,或影像学可见的脑神经肿瘤者; 脑外伤、多发性硬化症、脑内寄生虫、癫痫发作、癔病性瘫痪、脑淀粉样血管病等患者。
17. 存在研究者认为该试验将会给患者带来重大危害情况者。
18. 近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清脑宣窍滴丸:
用法用量:剂型:滴丸
规格:每丸重0.038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用药时程:用药12周
规格:每丸重0.038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用药时程:用药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清脑宣窍滴丸模拟剂
用法用量:剂型:滴丸
规格:每丸重0.038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用药时程:用药12周
规格:每丸重0.038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用药时程:用药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改良 Rankin 量表评价时间:用药12周末、发病90天末、发病6月(180天)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ADL 量表 BARTHEL 指数评价时间:用药12周末、发病90天末、发病6月(180天)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评价时间:用药12周末、发病90天末、发病6月(180天)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中医症状疗效评价时间:用药12周末、发病90天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凝血指标评价时间:用药12周末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病死率评价时间:发病6月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复发率评价时间:发病6月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62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孝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5-07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医药大学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62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902;
- 药物名称
- 清脑宣窍滴丸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中药/天然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风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以安慰剂对照评价清脑宣窍滴丸治疗中风病恢复早期安全性和有效性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清脑宣窍滴丸治疗中风病恢复早期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2019-07-BDY-06-V01;2019.03.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