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9272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动学/药效学和安全性的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9-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3-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3-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1-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 · 济南山东省 · 济南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温清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逄曙光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林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程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兴明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范兴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住邦2000(商务中心)2号楼21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温清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05号
- 邮编
- 250014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中心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逄曙光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05号
- 邮编
- 250014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中心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林阳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 邮编
- 10002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主要研究者 4
- 姓名
- 程虹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 邮编
- 10002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535,CTR20180427,CTR20181665,CTR20182084,CTR20182227,CTR20190347,CTR20190513,CTR2019269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5695-CPK-1008,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19-09-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评价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加格列净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次要目的:1、评价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效学特征;2、观察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75岁(含两端),男女均可(每组任一性别不少于1/3)
2.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且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2(含两端)
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颁布的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为2型糖尿病;
4.基线期前4周内未使用降糖药物,或正在使用稳定剂量的降糖药物(其中基线期前2周内胰岛素注射液日剂量变化应在± 20%范围内,基线期前4周内口服降糖药物和其他注射类降糖药物剂量应保持稳定)
5.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 10.0%,且空腹血浆/血清葡萄糖≤ 13.3 mmol/L;
6.伴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根据MDRD公式计算的eGFR符合以下标准:轻度肾功能损害:60~89 mL/min/1.73m2,中度肾功能损害:30~59 mL/min/1.73m2;
7.伴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基线期前3个月内导致肾功能损害的疾病状态稳定;
8.肾功能正常2型糖尿病患者:根据MDRD公式计算的eGFR ≥ 90 mL/min/1.73m2;
9.对其他合并疾病未用药,或基线期前4周内有稳定的用药方案;
10.能够理解并遵守试验流程,自愿参加试验并提供知情同意。
2.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且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2(含两端)
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9颁布的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为2型糖尿病;
4.基线期前4周内未使用降糖药物,或正在使用稳定剂量的降糖药物(其中基线期前2周内胰岛素注射液日剂量变化应在± 20%范围内,基线期前4周内口服降糖药物和其他注射类降糖药物剂量应保持稳定)
5.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 10.0%,且空腹血浆/血清葡萄糖≤ 13.3 mmol/L;
6.伴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根据MDRD公式计算的eGFR符合以下标准:轻度肾功能损害:60~89 mL/min/1.73m2,中度肾功能损害:30~59 mL/min/1.73m2;
7.伴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基线期前3个月内导致肾功能损害的疾病状态稳定;
8.肾功能正常2型糖尿病患者:根据MDRD公式计算的eGFR ≥ 90 mL/min/1.73m2;
9.对其他合并疾病未用药,或基线期前4周内有稳定的用药方案;
10.能够理解并遵守试验流程,自愿参加试验并提供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1型糖尿病、胰腺损伤所致的糖尿病或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
2. 已知对钠 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类药物或相关辅料过敏;
3. 接受以下药物或治疗: 基线期前4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任何其他SGLT2抑制剂类药物;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已知能够影响血肌酐清除的药物(如羟苯磺酸钙、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西咪替丁);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非甾体类抗炎药);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高血浆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如华法令、双香豆素、地西泮、保泰松、洋地黄毒苷);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药物(如CYP3A的强效/中效抑制剂);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局部外用除外)中药、中草药; 正在使用丙戊酸钠、正在规律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免疫抑制剂或激素;
4. 存在以下病史或情况: 基线期前6个月内存在以下心脏疾病的病史或情况: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为III级或IV级); 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发作、心肌梗死; 未控制的或严重的心律失常(如长QT间期综合征),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患有出血性脑卒中或缺血性脑卒中,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患有糖尿病相关的不稳定的或急性并发症(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需要治疗的黄斑病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非酮症昏迷),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具有严重低血糖发作史; 基线期前6个月内具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 筛选/基线期收缩压> 160或< 9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或< 60 mmHg; 伴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尿路感染或生殖系统感染; 伴有其他严重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多发性内分泌瘤); 伴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史,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伴有血液系统疾病,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5年内具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或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 目前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严重胃肠道疾病,或曾经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手术(如胃肠造口吻合术、肠道切除术);
5. 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任何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倍正常值上限;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2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 1.5倍正常值上限; 血红蛋白< 90 g/L; 血浆/血清白蛋白< 30 g/L; 空腹甘油三酯> 5.64 mmol/L(500 mg/dL);
6. 肾功能损害2型糖尿病患者:目前接受透析或具有肾移植史;
7. 基线期及基线期前2周内血肌酐变化超过25%(以基线期和距基线期时间最远的检查计,两次检查间隔应≥ 1周;根据研究者判断,可接受本院/外院的筛选前结果);
8. 筛选时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任意项阳性;
9. 基线期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
10. 基线期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14个单位(1个单位相当于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11. 具有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
12. 基线期前2周内摄入西柚或含西柚的饮料、含黄嘌呤类生物碱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
13. 基线期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
14. 基线期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曾参与(未接受干预治疗者除外)或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
15. 存在严重精神疾患或语言障碍,不愿意或不能够充分理解和合作;
1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7. 计划怀孕,或在知情同意至试验药物用药后4周内不愿意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2. 已知对钠 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类药物或相关辅料过敏;
3. 接受以下药物或治疗: 基线期前4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任何其他SGLT2抑制剂类药物;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已知能够影响血肌酐清除的药物(如羟苯磺酸钙、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西咪替丁);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非甾体类抗炎药);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高血浆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如华法令、双香豆素、地西泮、保泰松、洋地黄毒苷);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药物(如CYP3A的强效/中效抑制剂); 基线期前2周内至试验期间曾经使用或需要使用(局部外用除外)中药、中草药; 正在使用丙戊酸钠、正在规律使用(吸入性或局部外用除外)免疫抑制剂或激素;
4. 存在以下病史或情况: 基线期前6个月内存在以下心脏疾病的病史或情况: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为III级或IV级); 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发作、心肌梗死; 未控制的或严重的心律失常(如长QT间期综合征),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患有出血性脑卒中或缺血性脑卒中,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患有糖尿病相关的不稳定的或急性并发症(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需要治疗的黄斑病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非酮症昏迷),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6个月内具有严重低血糖发作史; 基线期前6个月内具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 筛选/基线期收缩压> 160或< 9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或< 60 mmHg; 伴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尿路感染或生殖系统感染; 伴有其他严重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多发性内分泌瘤); 伴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史,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伴有血液系统疾病,并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基线期前5年内具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或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 目前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严重胃肠道疾病,或曾经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手术(如胃肠造口吻合术、肠道切除术);
5. 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任何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倍正常值上限;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2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 1.5倍正常值上限; 血红蛋白< 90 g/L; 血浆/血清白蛋白< 30 g/L; 空腹甘油三酯> 5.64 mmol/L(500 mg/dL);
6. 肾功能损害2型糖尿病患者:目前接受透析或具有肾移植史;
7. 基线期及基线期前2周内血肌酐变化超过25%(以基线期和距基线期时间最远的检查计,两次检查间隔应≥ 1周;根据研究者判断,可接受本院/外院的筛选前结果);
8. 筛选时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任意项阳性;
9. 基线期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在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
10. 基线期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14个单位(1个单位相当于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11. 具有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
12. 基线期前2周内摄入西柚或含西柚的饮料、含黄嘌呤类生物碱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
13. 基线期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
14. 基线期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曾参与(未接受干预治疗者除外)或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
15. 存在严重精神疾患或语言障碍,不愿意或不能够充分理解和合作;
1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7. 计划怀孕,或在知情同意至试验药物用药后4周内不愿意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加格列净:
用法用量:受试者于D1清晨空腹(至少10小时无食物摄入,饮水除外)单次口服加格列净片50 mg,以240 mL饮水送服。除服药用水及服药后1小时统一补充200 mL饮水外,服药前1小时至服药后2小时内禁止其他饮水。研究者应指导受试者不要咀嚼药片,而是应整片吞服。服药当日无早餐,服药后约4小时和10小时分别进食午餐和晚餐。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对加格列净及其代谢产物(如需要)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相关参数进行分析,主要参数如下:从时间零点到末次可测量浓度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从时间零点到无穷大时间点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外推面积百分比(AUC_%Extrap)、表观清除率(CL/F)、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消除半衰期(t1/2)、表观分布容积(Vz/F)、消除速率常数(λz)、游离药物百分比、游离药物暴露量(AUC0-t,AUC0-∞,Cmax)、累积尿液排出量、累积尿液排出率、肾清除率(CLR)。评价时间:给药后168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尿排糖量评价时间:给药后168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蛋白结合率评价时间:给药后4h、16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不良事件;低血糖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济南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18
- 北京安贞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0-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1-09-2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72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兴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12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9272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535,CTR20180427,CTR20181665,CTR20182084,CTR20182227,CTR20190347,CTR20190513,CTR20192691,
- 药物名称
- 加格列净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动学/药效学和安全性的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加格列净片在肾功能正常及损害中国2型糖尿病患者PK/PD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5695-CPK-1008,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19-09-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