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11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阿普斯特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自身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12-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7-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7-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1-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 · 南京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苏钰文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鲁翔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卜海涛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卜海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韩泰北路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30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苏钰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 邮编
- 230000
- 单位名称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鲁翔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
- 邮编
- 230000
- 单位名称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NJJN-2019-APST-013;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19-12-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阿普斯特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与CELGENE INTERNATIONAL生产的阿普斯特片(参比制剂,商品名:OTEZLA)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为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提供参考。同时观察受试制剂阿普斯特片和参比制剂阿普斯特片(商品名:OTEZLA)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包含18周岁)及以上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含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含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含19.0和26.0),BMI=体重(kg)/身高2(m2)
3.研究医生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部正位X射线、腹部B超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含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含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含19.0和26.0),BMI=体重(kg)/身高2(m2)
3.研究医生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部正位X射线、腹部B超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部正位X射线、腹部B超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等结果有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已知或疑似对试验用产品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3. 可能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减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肺、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并且研究者判断该疾病或症状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试验结果;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及凡接受过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性质的手术者;
5. 既往有大出血或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减少症,或有凝血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或其他出血倾向者;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丙肝抗体(HCV-Ab)中有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7.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8.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0. 有晕针、晕血史,或静脉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含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产品、中草药、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或长效注射剂、植入剂)或者保健品者;
17.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或试验期间不同意配合禁食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等)、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芒果、火龙果、石榴、杨桃、桔子等)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并由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者;
21.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23. 育龄女性受试者以及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有生育计划和/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完全禁欲,或使用研究者不认可的避孕方法。(不认可的避孕方法包括:i.周期禁欲<如根据日历推算、监测排卵、基础体温、排卵后安全期等方法>或体外射精等避孕措施;ii.药物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避孕针、避孕贴片、皮下埋植避孕法、子宫内荷尔蒙避孕器、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如依从性差、血管条件差等)。
2. 已知或疑似对试验用产品及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3. 可能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减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肺、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并且研究者判断该疾病或症状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试验结果;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及凡接受过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性质的手术者;
5. 既往有大出血或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减少症,或有凝血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或其他出血倾向者;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丙肝抗体(HCV-Ab)中有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7.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8.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0. 有晕针、晕血史,或静脉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含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产品、中草药、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或长效注射剂、植入剂)或者保健品者;
17.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或试验期间不同意配合禁食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等)、可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芒果、火龙果、石榴、杨桃、桔子等)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并由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者;
21.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2.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
23. 育龄女性受试者以及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有生育计划和/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完全禁欲,或使用研究者不认可的避孕方法。(不认可的避孕方法包括:i.周期禁欲<如根据日历推算、监测排卵、基础体温、排卵后安全期等方法>或体外射精等避孕措施;ii.药物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避孕针、避孕贴片、皮下埋植避孕法、子宫内荷尔蒙避孕器、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如依从性差、血管条件差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apremilast tablet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30mg,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apremilast tablet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30mg,用药时程:餐后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apremilast tablet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30mg,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斯特片(apremilast tablets)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30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30mg,用药时程:餐后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中采用WinNonlin6.4或以上版本对下列药动学参数进行测定或计算,主要终点指标:Cmax、AUC0-t、AUC0-∞;次要终点指标:Tmax、t1/2z、λz评价时间:第一周期及第二周期采血完成,收集血样测定后统计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指标: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第一周期试验前,第一周期试验后,第二周期试验前,第二周期试验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01-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0-11-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11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卜海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2-0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113
- 药物名称
- 阿普斯特片(apremilast tablets)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有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年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阿普斯特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自身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普斯特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NJJN-2019-APST-013;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19-12-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