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282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开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4-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7-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7-14;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04-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2-8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策略布局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云南省 · 昆明市重庆市 · 重庆市北京市 · 北京市陕西省 · 西安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安徽省 · 合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洛阳市天津市 · 天津市河南省 · 新乡市河北省 · 保定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周清华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黄云超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东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汉萍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子平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付军科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娟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马锐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闵旭红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忠良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张治业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潘战宇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路平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臧爱民
- 天津市胸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月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夏雪芳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夏雪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西金大厦
- 联系人邮编
- 10003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清华
- 学位
- 外科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三段363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42,CTR20160346,CTR20182225,CTR20182224,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60369,CTR20192637,CTR20200171,CTR20200091,CTR2019252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E071-CSP-010; 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0
- 版本日期
- 2021-04-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观察和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不同给药间隔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初步疗效
观察和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不同给药间隔二线治疗SCLC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观察和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不同给药间隔二线治疗SCLC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周岁(含18周岁及75周岁),性别不限
3.ECOG体力状况(PS)评分0~2
4.经组织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除外混合其它病理类型的小细胞肺癌)
5.仅接受系统性一线治疗,一线治疗最后一次给药(不含维持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系统性一线治疗:受试者必须接受过至少4个周期的一线治疗方案;若少于4个给药周期,治疗最佳总体反应必须是PR或CR)。
6.至少存在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7.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值需要满足如下要求:白细胞计数≥3.0×10^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G-CSF升白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 ^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G-CSF升白治疗);血红蛋白≥90g/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输注红细胞或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血小板≥90×10^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输注血小板、促血小板生成素、白介素-11或其他升高血小板的药物治疗);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如合并肝转移,则AST和ALT≤5倍ULN可接受);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白蛋白≥30g/L;血清肌酐≤1.5倍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50ml/mi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者;接受抗凝治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且INR、APTT在可接受范围内);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且QTc间期≤480毫秒(ms)
8.育龄期女性,包括处于绝经期但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自然闭经连续12个月)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卵巢和/或子宫切除)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阴性,并愿意从研究开始至停用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9.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停用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或提供成功进行输精管结扎的证据;无生育能力的性伴侣,或女性伴侣使用含杀精剂的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女用安全套,含杀精剂的避孕海绵,阴道内避孕,含杀精剂的隔膜,含杀精剂的宫颈帽,或口服/植入/经皮或注射用避孕药)
2.年龄18~75周岁(含18周岁及75周岁),性别不限
3.ECOG体力状况(PS)评分0~2
4.经组织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除外混合其它病理类型的小细胞肺癌)
5.仅接受系统性一线治疗,一线治疗最后一次给药(不含维持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系统性一线治疗:受试者必须接受过至少4个周期的一线治疗方案;若少于4个给药周期,治疗最佳总体反应必须是PR或CR)。
6.至少存在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7.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值需要满足如下要求:白细胞计数≥3.0×10^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G-CSF升白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 ^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G-CSF升白治疗);血红蛋白≥90g/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输注红细胞或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血小板≥90×10^9/L(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输注血小板、促血小板生成素、白介素-11或其他升高血小板的药物治疗);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如合并肝转移,则AST和ALT≤5倍ULN可接受);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白蛋白≥30g/L;血清肌酐≤1.5倍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50ml/mi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者;接受抗凝治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且INR、APTT在可接受范围内);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且QTc间期≤480毫秒(ms)
8.育龄期女性,包括处于绝经期但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自然闭经连续12个月)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卵巢和/或子宫切除)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阴性,并愿意从研究开始至停用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9.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停用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或提供成功进行输精管结扎的证据;无生育能力的性伴侣,或女性伴侣使用含杀精剂的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女用安全套,含杀精剂的避孕海绵,阴道内避孕,含杀精剂的隔膜,含杀精剂的宫颈帽,或口服/植入/经皮或注射用避孕药)
排除标准
1.针对小细胞肺癌原发灶曾行根治性手术治疗
2. 预计生存期<12周
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洗脱期为2周;缓解骨转移疼痛的局部姑息性放疗洗脱期为2周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
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之内接种过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活疫苗
6.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之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7.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治疗后且症状稳定的大脑和小脑转移):脑干(中脑、脑桥、延髓)及脊髓转移;脑膜转移;需用于脑部疾病的持续的皮质类固醇治疗;在脑部放疗结束后至首次给药前影像学检查,脑部病灶发现进展
8. 控制不佳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
9. 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炎、药物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已稳定的放射性肺炎除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0. 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仅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等
11.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
12.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白癜风、血糖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入选本研究
1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包括乙型肝炎病毒(HB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BV DNA的检测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才能入选本研究; 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的检测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才能入选本研究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5. 活动性结核
16. 有脂质体类药物过敏史或米托蒽醌过敏史
17. 曾接受过阿霉素或其他蒽环类治疗,且阿霉素累积剂量超过 350 mg/m^2(蒽环类等效剂量计算:1 mg阿霉素 = 2 mg表柔比星 = 2 mg柔红霉素 = 0.5 mg去甲氧柔红霉素 = 0.45mg米托蒽醌)
18.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19.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的不良事件(脱发,色素沉着除外,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20.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21.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2. 哺乳期女性
23. 根据研究者判断,其他任何可妨碍患者安全参与和完成该临床试验的严重医学疾病和/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依从性不佳,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2. 预计生存期<12周
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洗脱期为2周;缓解骨转移疼痛的局部姑息性放疗洗脱期为2周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曾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
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之内接种过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活疫苗
6.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之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7.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治疗后且症状稳定的大脑和小脑转移):脑干(中脑、脑桥、延髓)及脊髓转移;脑膜转移;需用于脑部疾病的持续的皮质类固醇治疗;在脑部放疗结束后至首次给药前影像学检查,脑部病灶发现进展
8. 控制不佳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
9. 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炎、药物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已稳定的放射性肺炎除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0. 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仅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等
11.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
12.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白癜风、血糖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入选本研究
13.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包括乙型肝炎病毒(HB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BV DNA的检测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才能入选本研究; 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的检测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才能入选本研究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5. 活动性结核
16. 有脂质体类药物过敏史或米托蒽醌过敏史
17. 曾接受过阿霉素或其他蒽环类治疗,且阿霉素累积剂量超过 350 mg/m^2(蒽环类等效剂量计算:1 mg阿霉素 = 2 mg表柔比星 = 2 mg柔红霉素 = 0.5 mg去甲氧柔红霉素 = 0.45mg米托蒽醌)
18.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19.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的不良事件(脱发,色素沉着除外,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20.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21.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2. 哺乳期女性
23. 根据研究者判断,其他任何可妨碍患者安全参与和完成该临床试验的严重医学疾病和/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依从性不佳,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A 组: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20mg/m2 d1 q4w,静脉注射
B 组: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15mg/m2 d1 q3w,静脉注射
B 组: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15mg/m2 d1 q3w,静脉注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A组每8周评价一次;B组每6周评价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评价时间:A组每8周评价一次;B组每6周评价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实验室指标、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指标:Tmax,Cmax,AUC0-t,AUC0-∞,t1/2,CL,Vz等评价时间:第1、3、4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0-03-27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0-12-22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5-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282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夏雪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29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28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42,CTR20160346,CTR20182225,CTR20182224,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90831,CTR20160369,CTR20192637,CTR20200171,CTR20200091,CTR20192529,
- 药物名称
-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开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二线治疗SCLC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E071-CSP-010; 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4.0
- 版本日期
- 2021-04-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