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45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LY01610(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疗效和安全性的I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11-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9-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9-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3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9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江苏省 · 徐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汕头市四川省 · 宜宾市安徽省 · 合肥市重庆市 · 重庆市四川省 · 广元市河北省 · 邢台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石远凯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刘勇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毕明宏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卫东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肖可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汪善兵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希成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璞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任必勇
- 广元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广元市 · 研究者:曾茄
- 邢台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研究者:郭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灿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吴灿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0号航天精密大厦A座3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8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08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Y01610/CT-CHN-202; 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0-1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LY01610的疗效,确定后续临床试验推荐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LY01610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LY01610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18≤年龄≤75岁,男女不限;
2.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
3.以往经1种系统抗肿瘤治疗方案(包括一线含铂方案化疗、一线化疗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免疫治疗及免疫治疗维持等;无论是否行放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
5.预期生存时间≥ 3个月者;
6.ECOG 评分<2分者;
7.筛选时器官功能满足下列标准: a.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若有肝转移灶,则AST和ALT≤5×ULN; c.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d.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率(PT-INR) < 1.5
8.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知情同意书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9.育龄女性受试者、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输注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禁欲、绝育手术、避孕药、注射避孕药甲孕酮或皮下埋植避孕等)。
2.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
3.以往经1种系统抗肿瘤治疗方案(包括一线含铂方案化疗、一线化疗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免疫治疗及免疫治疗维持等;无论是否行放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
5.预期生存时间≥ 3个月者;
6.ECOG 评分<2分者;
7.筛选时器官功能满足下列标准: a.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若有肝转移灶,则AST和ALT≤5×ULN; c.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d.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率(PT-INR) < 1.5
8.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知情同意书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9.育龄女性受试者、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输注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禁欲、绝育手术、避孕药、注射避孕药甲孕酮或皮下埋植避孕等)。
排除标准
1.合并有症状的脑转移、脑膜转移、脊髓肿瘤侵犯、脊髓压迫症;有局部症状,可能需要放疗/外科/内镜下治疗/介入治疗等非内科治疗的上腔静脉综合征、阻塞性肺不张、骨转移;
2. 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I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除外);
3. 无法控制的大量胸水、腹水及心包积液;
4.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5. 具有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持续或活动性感染者;
6. 6个月内有以下病史者: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冠脉血运重建术病史,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II级心功能不全、严重不稳定室性心律失常;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者;
7.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 1 × 103 拷贝数/mL或200 IU/ml;若HBsAg 阳性,且外周血HBV DNA 滴度检测 < 1 x 103 拷贝数/mL或200 IU/ml,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则受试者有资格入选]、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者,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8. 筛选时存在严重胃肠功能紊乱(如消化道出血、感染、慢性肠炎、梗阻或CTCAE 1级以上的腹泻);
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病变或者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0. 既往6个月内患有支气管哮喘、间质性肺疾病或活动性咯血者;
11. 患有其他重要脏器原发性疾病(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或代谢内分泌系统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或因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
12. 既往接受过伊立替康治疗;
13. 已知对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或其辅料、结构相似化合物(如喜树碱类化合物)、其他脂质体类药物过敏者;
14. 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
15. 首次给予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治疗);
16. 筛选前一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7.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强诱导剂(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巴比妥类药物、利福平、利福布汀或利福喷汀、贯叶连翘等);
18.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克拉霉素、酮康唑或伊曲康唑、茚地那韦、洛匹那韦、萘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等);
19.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UGT1A1强抑制剂(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
20. 正在应用或试验期间可能使用降低胆碱酯酶活性或胆碱类药物者(如新斯的明、利斯的明、乙酰胆碱等);
21. 试验期间可能应用骨骼肌松弛药物者(如琥珀胆碱);
22. 有药物滥用、吸毒和/或酗酒;
23.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4. 试验期间不采取避孕措施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2. 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I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除外);
3. 无法控制的大量胸水、腹水及心包积液;
4.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5. 具有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持续或活动性感染者;
6. 6个月内有以下病史者: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冠脉血运重建术病史,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II级心功能不全、严重不稳定室性心律失常;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者;
7.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 1 × 103 拷贝数/mL或200 IU/ml;若HBsAg 阳性,且外周血HBV DNA 滴度检测 < 1 x 103 拷贝数/mL或200 IU/ml,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则受试者有资格入选]、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者,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8. 筛选时存在严重胃肠功能紊乱(如消化道出血、感染、慢性肠炎、梗阻或CTCAE 1级以上的腹泻);
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病变或者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0. 既往6个月内患有支气管哮喘、间质性肺疾病或活动性咯血者;
11. 患有其他重要脏器原发性疾病(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或代谢内分泌系统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或因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
12. 既往接受过伊立替康治疗;
13. 已知对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或其辅料、结构相似化合物(如喜树碱类化合物)、其他脂质体类药物过敏者;
14. 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
15. 首次给予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治疗);
16. 筛选前一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7.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强诱导剂(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巴比妥类药物、利福平、利福布汀或利福喷汀、贯叶连翘等);
18.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克拉霉素、酮康唑或伊曲康唑、茚地那韦、洛匹那韦、萘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等);
19. 伴随用药中有或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使用过UGT1A1强抑制剂(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
20. 正在应用或试验期间可能使用降低胆碱酯酶活性或胆碱类药物者(如新斯的明、利斯的明、乙酰胆碱等);
21. 试验期间可能应用骨骼肌松弛药物者(如琥珀胆碱);
22. 有药物滥用、吸毒和/或酗酒;
23.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4. 试验期间不采取避孕措施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60 mg/m2剂量组:剂型:注射剂。规格:20ml:40mg。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两周给药一次。给药时程: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给药时间窗为±3天,直至出现疾病进展(PD)、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开始其他抗肿瘤治疗或研究终止,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2 年,本研究结束定义为最后1例受试者随机之后的12个月。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80 mg/m2剂量组:剂型:注射剂。规格:20ml:40mg。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两周给药一次。给药时程: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给药时间窗为±3天,直至出现疾病进展(PD)、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开始其他抗肿瘤治疗或研究终止,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2 年,本研究结束定义为最后1例受试者随机之后的12个月。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90 mg/m2剂量组:剂型:注射剂。规格:20ml:40mg。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两周给药一次。给药时程: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给药时间窗为±3天,直至出现疾病进展(PD)、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开始其他抗肿瘤治疗或研究终止,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2 年,本研究结束定义为最后1例受试者随机之后的12个月。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100 mg/m2剂量组:剂型:注射剂。规格:20ml:40mg。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用药频次:两周给药一次。给药时程: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给药时间窗为±3天,直至出现疾病进展(PD)、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开始其他抗肿瘤治疗或研究终止,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2 年,本研究结束定义为最后1例受试者随机之后的12个月。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6周(±7天)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时间(Do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6周(±7天)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6周(±7天)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6周(±7天)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随访期每2个月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1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1-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1-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45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灿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27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45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083,
- 药物名称
- 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LY01610(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在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疗效和安全性的I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LY01610(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的I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Y01610/CT-CHN-202; V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0-11-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