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50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 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4-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5-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洒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肖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力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97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B001/CC-E/H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6
- 版本日期
- 2021-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Ia期(拟入组20~32例,根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观察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恶性肿瘤(肺鳞癌、肺腺癌、肺淋巴瘤样上皮癌、头颈鳞癌、鼻咽癌等)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SI-B0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并评估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Ib期(拟入组60~90例,实际入组人数可以根据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调整):
进一步观察SI-B001在Ia期推荐剂量下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II期RP2D。并评估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肺鳞癌、肺腺癌、鼻咽癌、梨状窝癌、结肠癌、纵隔鳞癌等)患者中的初步疗效,进一步评估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观察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恶性肿瘤(肺鳞癌、肺腺癌、肺淋巴瘤样上皮癌、头颈鳞癌、鼻咽癌等)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SI-B0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并评估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Ib期(拟入组60~90例,实际入组人数可以根据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调整):
进一步观察SI-B001在Ia期推荐剂量下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II期RP2D。并评估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肺鳞癌、肺腺癌、鼻咽癌、梨状窝癌、结肠癌、纵隔鳞癌等)患者中的初步疗效,进一步评估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岁且≤75岁(Ia期);≥18岁(Ib 期);
4.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对于Ia期的患者: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治愈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恶性肿瘤;
对于Ib期的患者:
a.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PD-1/PD-L1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NSCLC患者,且经基因测序提示为EGFR与ALK野生型,或EGFR的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或NRG1融合,若受试者无法提供六个月内基因测序报告,则需排除腺癌组织亚型的患者,并需在出组前完善ctDNA检测;
b.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后失败的或不耐受的,且经基因测序提示为RAS野生型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若受试者无法提供一年内基因测序报告,则需排除右半组织亚型的患者,并需在出组前完善ctDNA检测;
c.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免疫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非鼻咽癌)患者;
d.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或标准治疗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
6.同意提供原发灶或转移灶 6 个月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组织样本;在 Ⅰa 期,若受试者无法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在符合其他入排标准情况下,经研究者评估后可以入组
7.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8.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或1分;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脱发除外);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超敏)肌钙蛋白 T<ULN;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
b)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 ULN),无肝转移者 AST 和ALT 均≤2.5 ULN,有肝转移时 AST 和ALT 均≤5.0 ULN;
c) 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12.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3.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14.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或尿妊娠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管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周期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岁且≤75岁(Ia期);≥18岁(Ib 期);
4.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对于Ia期的患者: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治愈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恶性肿瘤;
对于Ib期的患者:
a.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PD-1/PD-L1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NSCLC患者,且经基因测序提示为EGFR与ALK野生型,或EGFR的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或NRG1融合,若受试者无法提供六个月内基因测序报告,则需排除腺癌组织亚型的患者,并需在出组前完善ctDNA检测;
b.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后失败的或不耐受的,且经基因测序提示为RAS野生型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若受试者无法提供一年内基因测序报告,则需排除右半组织亚型的患者,并需在出组前完善ctDNA检测;
c.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免疫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非鼻咽癌)患者;
d.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或标准治疗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
6.同意提供原发灶或转移灶 6 个月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组织样本;在 Ⅰa 期,若受试者无法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在符合其他入排标准情况下,经研究者评估后可以入组
7.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8.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或1分;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脱发除外);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超敏)肌钙蛋白 T<ULN;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
b)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 ULN),无肝转移者 AST 和ALT 均≤2.5 ULN,有肝转移时 AST 和ALT 均≤5.0 ULN;
c) 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12.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3.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14.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或尿妊娠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管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周期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给药前 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更短的为准)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根治性放疗、大手术、靶向治疗(包括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等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首次给药前 6周内;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或姑息性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 3个月内有疫苗接种史,允许首次给药前 30天内接受流感的灭活疫苗,不允许使用减毒活疫苗;
3. 筛选前半年内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2级的心力衰竭、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不稳定型心绞痛等;
4.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 QTc>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5.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 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6. 在首次给药前 5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例外: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
7.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根据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史的患者;
9.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但稳定的脑实质转移患者可以入组,是否稳定由研究者判断;
10.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或人鼠嵌合抗体有过敏史或对SI-B001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11.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2. 既往蒽环类(新)辅助治疗中,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360 mg/m2 ;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10^4)或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ULN);
14.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采用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1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2. 首次给药前 3个月内有疫苗接种史,允许首次给药前 30天内接受流感的灭活疫苗,不允许使用减毒活疫苗;
3. 筛选前半年内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2级的心力衰竭、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不稳定型心绞痛等;
4.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 QTc>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5.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 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6. 在首次给药前 5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例外: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
7.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根据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史的患者;
9.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但稳定的脑实质转移患者可以入组,是否稳定由研究者判断;
10.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或人鼠嵌合抗体有过敏史或对SI-B001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11.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2. 既往蒽环类(新)辅助治疗中,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360 mg/m2 ;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10^4)或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ULN);
14.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1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采用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1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I-B00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la期: 静脉滴注,0.4-28.0 mg/kg。
用药时程:QW,完成4次研究药物的给药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如撤回知情同意书或死亡。
用药时程:QW,完成4次研究药物的给药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如撤回知情同意书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SI-B00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20ml/瓶
用法用量:Ib期:静脉滴注,计划按体重给药(如12mg/kg, QW)或冲击剂量+维持剂量(如12mg/kg+9mg/kg, QW)。
用药时程:QW,完成4次研究药物的给药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如撤回知情同意书或死亡。
规格:100mg:20ml/瓶
用法用量:Ib期:静脉滴注,计划按体重给药(如12mg/kg, QW)或冲击剂量+维持剂量(如12mg/kg+9mg/kg, QW)。
用药时程:QW,完成4次研究药物的给药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如撤回知情同意书或死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阶段(Ia):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扩大入组阶段(Ib):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类型、频率、严重程度;体格检查异常;实验室检查异常;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PK)参数:Cmax、Tmax、T1/2、AUC0-t、CL、Ctrough;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 SI-B001抗体及中和抗体;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2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3-2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2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6-0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0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50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3-26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50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979
- 药物名称
- SI-B00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的治疗,包括食管鳞癌、肺鳞癌、三阴乳腺癌、头颈鳞癌、结直肠癌等。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I-B001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 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I-B00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上皮肿瘤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I-B001/CC-E/H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6
- 版本日期
- 2021-09-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