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0051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 IIa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天津辛夷尚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晚期实体瘤和脑肿瘤患儿中评估ACT001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剂量递增I/I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9-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0-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赵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乔帝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辛夷尚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乔帝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丰泽道7号
- 联系人邮编
- 30038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赵强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
- 邮编
- 300060
- 单位名称
- 天津市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史业辉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
- 邮编
- 300060
- 单位名称
- 天津市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CT001-CN-030;版本号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版
- 版本日期
- 2021-08-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确定在中国晚期实体瘤和脑肿瘤患儿口服给予ACT001的安全性、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以及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和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
1.评估患儿在单次和多次给药后ACT001及其主要代谢产物,如含笑内酯(MCL)的药代动力学(PK)。实际检测代谢物见实验室手册。
2.初步评估ACT001的抗肿瘤作用。
1.确定在中国晚期实体瘤和脑肿瘤患儿口服给予ACT001的安全性、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以及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和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
1.评估患儿在单次和多次给药后ACT001及其主要代谢产物,如含笑内酯(MCL)的药代动力学(PK)。实际检测代谢物见实验室手册。
2.初步评估ACT001的抗肿瘤作用。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 IIa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5岁(最小年龄)至14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所有患者和/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自愿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在适当的情况下,与机构沟通确认获得知情同意相关要求。
2.在研究入组时年龄≥ 5周岁且< 15周岁。
3.患者ZPS评分< 2。
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患者的神经功能缺陷在研究入组前至少1周内必须相对稳定。就体能状态评分而言,需排除神经系统导致的活动障碍的患者。
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患者必须保持稳定的剂量,在研究入组前至少7天内未增加剂量。
4.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以弥散内生型脑桥胶质瘤DIPG为主)或非中枢神经系统晚期实体瘤。
5.对于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无特殊要求。
6.无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
7.在参加本研究之前,已经完全从所有既往接受的所有化学疗法、免疫疗法或放射疗法的急性治疗相关毒性效应中恢复(定义为≤ 1级)。
8.接受放射治疗后至少4周以上。
9.预期寿命大于等于 8 周。
10.血液学功能如下: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 1.0×10^9/L;
血小板计数≥ 75×10^9/L(可以接受血小板输血,定义为在入组前7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血);
血红蛋白(RBC)≥ 80 g/L(可以接受RBC输血,定义为在入组前7天内未接受过RBC输血);
凝血酶原时间(PT)或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PTT)< 1.5×正常上限(ULN)。
11.肌酐正常及不同年龄的血清肌酐值:
肌酸清除率或放射性同位素肾小球滤过率(GFR)≥ 70 ml/min/1.73 m^2;
或者
不同年龄的血清肌酐计算肌酐清除率公式如下:
肌酐清除率CrCl(ml/min/1.73 m^2)= [身高(cm) * k]*88.4 / Scr(μmol/L)。适用的患者人群: 1 周以上婴儿至青春期儿童(18 岁),血清肌酐单位换算:1mg/dL=88.4 umol/L。
常数k:
k = 0.45 (1-52周婴儿)
k = 0.55 (1-13岁儿童)
k = 0.55 (大于13-18岁的青春期女性)
k = 0.7 (大于13-18岁的青春期男性)
12.适当的肝功能定义为:
总胆红素≤ 1.5 × ULN
且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 2.5 × ULN(ULN由当地实验室值确定)
13.适当的心脏功能定义为: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14.女性患者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青春期前女性,接受伴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或双侧卵巢切除的全子宫切除术)
或者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时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愿意从筛选期到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15.男性患者
根据病史和检查处于青春期前的男性患者
或者
愿意从筛选期到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2.在研究入组时年龄≥ 5周岁且< 15周岁。
3.患者ZPS评分< 2。
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患者的神经功能缺陷在研究入组前至少1周内必须相对稳定。就体能状态评分而言,需排除神经系统导致的活动障碍的患者。
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患者必须保持稳定的剂量,在研究入组前至少7天内未增加剂量。
4.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以弥散内生型脑桥胶质瘤DIPG为主)或非中枢神经系统晚期实体瘤。
5.对于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无特殊要求。
6.无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
7.在参加本研究之前,已经完全从所有既往接受的所有化学疗法、免疫疗法或放射疗法的急性治疗相关毒性效应中恢复(定义为≤ 1级)。
8.接受放射治疗后至少4周以上。
9.预期寿命大于等于 8 周。
10.血液学功能如下: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 1.0×10^9/L;
血小板计数≥ 75×10^9/L(可以接受血小板输血,定义为在入组前7天内未接受过血小板输血);
血红蛋白(RBC)≥ 80 g/L(可以接受RBC输血,定义为在入组前7天内未接受过RBC输血);
凝血酶原时间(PT)或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PTT)< 1.5×正常上限(ULN)。
11.肌酐正常及不同年龄的血清肌酐值:
肌酸清除率或放射性同位素肾小球滤过率(GFR)≥ 70 ml/min/1.73 m^2;
或者
不同年龄的血清肌酐计算肌酐清除率公式如下:
肌酐清除率CrCl(ml/min/1.73 m^2)= [身高(cm) * k]*88.4 / Scr(μmol/L)。适用的患者人群: 1 周以上婴儿至青春期儿童(18 岁),血清肌酐单位换算:1mg/dL=88.4 umol/L。
常数k:
k = 0.45 (1-52周婴儿)
k = 0.55 (1-13岁儿童)
k = 0.55 (大于13-18岁的青春期女性)
k = 0.7 (大于13-18岁的青春期男性)
12.适当的肝功能定义为:
总胆红素≤ 1.5 × ULN
且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 2.5 × ULN(ULN由当地实验室值确定)
13.适当的心脏功能定义为: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14.女性患者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青春期前女性,接受伴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或双侧卵巢切除的全子宫切除术)
或者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时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愿意从筛选期到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15.男性患者
根据病史和检查处于青春期前的男性患者
或者
愿意从筛选期到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 患有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3. 可能影响其治疗承受能力的任何主要器官系统疾病。
4. 预先存在对ACT001或相关化合物的过敏反应。
5. 已知的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控制良好的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 [HBV] 脱氧核糖核酸 [DNA] 阴性)可考虑入选本试验,可以同时予以抗病毒治疗,入组后每3个月(3个周期)进行一次HBV DNA检查。
6. 同时或既往(入组前7天内)接受抗凝治疗,但低分子量肝素或低剂量阿司匹林除外。
7. 目前接受另外一种试验用药物的患者,或者获取本次试验知情同意书的时间与距离患者退出上一个临床试验的时间相距小于4周的患者。
8. 目前接受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患者。
9. 在第1天给药前30天内服用的(在适当情况下继续使用的)所有草药补充剂、维生素和营养补充剂必须由研究者审核并批准。
10.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放射标记间碘苄胍(MIBG)治疗的患者。
11. 筛选前12周内接受过干细胞移植或解救(包括自体细胞移植),或有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证据。
12. 骨髓抑制化疗:在本研究入组前(随机化前)28天内(如果入组之前接受的是亚硝基脲,则为6周)接受过骨髓抑制化疗。
13. 造血生长因子:最后一次给予长效生长因子(例如,PEG-CGSF)距离入组时间小于14天,或者最后一次给予短效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EPO)距离入组时间小于7天。如发生药物已知不良事件,由研究者判断是否需要更长的洗脱时间。
14. 生物制剂(抗肿瘤药物):最后一次给予生物制剂距离入组时间小于4周。如发生药物已知不良事件,由研究者判断是否需要更长的洗脱时间。
15. 单克隆抗体:最后一次给予单克隆抗体距离入组时间小于5个抗体半衰期。对于之前使用过贝伐单抗的受试者,其末次使用贝伐单抗的时间与首次给药时间应间隔28 天。
16.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患者/父母/监护人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和/或完成所有研究流程的任何疾病,以及可能会对患者安全性、研究评估及完成造成影响的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上述情况未提及到的)。
17.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2. 患有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3. 可能影响其治疗承受能力的任何主要器官系统疾病。
4. 预先存在对ACT001或相关化合物的过敏反应。
5. 已知的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控制良好的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 [HBV] 脱氧核糖核酸 [DNA] 阴性)可考虑入选本试验,可以同时予以抗病毒治疗,入组后每3个月(3个周期)进行一次HBV DNA检查。
6. 同时或既往(入组前7天内)接受抗凝治疗,但低分子量肝素或低剂量阿司匹林除外。
7. 目前接受另外一种试验用药物的患者,或者获取本次试验知情同意书的时间与距离患者退出上一个临床试验的时间相距小于4周的患者。
8. 目前接受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患者。
9. 在第1天给药前30天内服用的(在适当情况下继续使用的)所有草药补充剂、维生素和营养补充剂必须由研究者审核并批准。
10.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放射标记间碘苄胍(MIBG)治疗的患者。
11. 筛选前12周内接受过干细胞移植或解救(包括自体细胞移植),或有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证据。
12. 骨髓抑制化疗:在本研究入组前(随机化前)28天内(如果入组之前接受的是亚硝基脲,则为6周)接受过骨髓抑制化疗。
13. 造血生长因子:最后一次给予长效生长因子(例如,PEG-CGSF)距离入组时间小于14天,或者最后一次给予短效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EPO)距离入组时间小于7天。如发生药物已知不良事件,由研究者判断是否需要更长的洗脱时间。
14. 生物制剂(抗肿瘤药物):最后一次给予生物制剂距离入组时间小于4周。如发生药物已知不良事件,由研究者判断是否需要更长的洗脱时间。
15. 单克隆抗体:最后一次给予单克隆抗体距离入组时间小于5个抗体半衰期。对于之前使用过贝伐单抗的受试者,其末次使用贝伐单抗的时间与首次给药时间应间隔28 天。
16.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患者/父母/监护人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和/或完成所有研究流程的任何疾病,以及可能会对患者安全性、研究评估及完成造成影响的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上述情况未提及到的)。
17.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188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376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3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470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9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590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 英文通用名:ACT00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188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376 mg/m2/天剂量组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188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376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 英文通用名:ACT00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3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470 mg/m2/天剂量组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3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470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 英文通用名:ACT00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9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590 mg/m2/天剂量组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29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590 mg/m2/天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ACT00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三个剂量组分别服用188、235、29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将在进餐后的30分钟内完成服药,三个剂量组分别服用188、235、295 mg/m2/次,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
中文通用名:ACT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ACT00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根据每周期给药前受试者体重计算ACT001 的给药量,于餐后30 分钟内服药,5 分钟
内完成1 粒或多粒胶囊口服,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服用530、700、875 mg/m^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根据每周期给药前受试者体重计算ACT001 的给药量,于餐后30 分钟内服药,5 分钟
内完成1 粒或多粒胶囊口服,须使用适量饮用水送服。当计算出来的粒数含小数点时,需要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得出最后整数的胶囊数。服用530、700、875 mg/m^2/次。
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一天早上接受单次给药,之后每日2次给药,给药间隔为12 ± 2 h。连续服药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周期1为29天,后续周期均为28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第一周期(29天)结束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I期临床研究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指标评价时间:周期1第1天给药前30分钟内和给药后1、2、4和8小时(采血允许±15分的时间窗); 周期1第15天给药前30分钟内; 周期1第29天给药前30分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28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1-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51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乔帝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0-04-03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辛夷尚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00518
- 药物名称
- ACT001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以弥散内生型脑桥胶质瘤DIPG为主)、非中枢神经系统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晚期实体瘤和脑肿瘤患儿中评估ACT001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剂量递增I/I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CT001对晚期实体瘤和脑肿瘤患儿的安全性、耐受性和PK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CT001-CN-030;版本号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版
- 版本日期
- 2021-08-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