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0621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利伐沙班片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药物
利伐沙班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0-04-10
登记地点
湖南省 · 长沙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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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00621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申请人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完整专业题目
两制剂、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设计评估餐后状态下利伐沙班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0-05-18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4-10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6-1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6-18;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0-07-24;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6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6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柳于介
申请人名称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柳于介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99号
联系人邮编
210046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昕
学位
药学博士
职称
主任药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176号
邮编
410015
单位名称
长沙市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LFSBP2019-I01Fed;V 1.0
方案最新版本号
V 1.2
版本日期
2020-05-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利伐沙班片(规格:15 mg)为受试制剂(T),Bayer AG生产的利伐沙班片(商品名:拜瑞妥,规格:15 mg)为参比制剂(R),研究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餐后条件下单剂量给药时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评价。评估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利伐沙班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中国志愿者,男女兼可;
2.男性志愿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志愿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
2.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心血管系统(如血栓栓塞、高血压等)、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如头晕、晕厥、脑出血等)、血液学(如贫血或血友病等)、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试验前6个月内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眼内出血、痔疮、血肿、直肠出血、呕血、血尿症、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等或伴有任何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或有出血性疾病病史者;
5. 试验前14天内出现牙龈出血、鼻出血,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6.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有过敏疾病史(如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等),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8.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进行过活检或有大创伤且研究者判断不宜进入试验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本试验出组后4周内进行手术者;
9.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10.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CYP3A4或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决奈达隆、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维拉帕米、地尔硫?、胺碘酮、环孢素、他克莫司等),或CYP3A4或P-gp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或CYP3A4或P-gp底物(咪达唑仑、地高辛、阿托伐他汀、奥美拉唑、奎尼丁等)者;
11.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抗凝血药物,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地西卢定等),溶栓药物、维生素K拮抗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或抗血小板聚集药如GPⅡb/Ⅲa受体拮抗剂、噻氯匹定、双嘧达莫、普拉格雷、替格瑞洛、右旋糖苷、磺吡酮、乙酰水杨酸(ASA)、氯吡格雷等,或纤维蛋白溶解剂者;
12.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抗癫痫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选择性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者;
13.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这些疫苗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5.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6.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7.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8.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橙子、番茄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1. 志愿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22. 尿毒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试验阳性者;
23. 烟检结果阳性者;
24.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25. 血小板(PLT)、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检查值超过正常值范围者;
26. 肌酐清除率<80 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μmol/L)],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27. 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8. 女性志愿者在试验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9. 女性志愿者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3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31. 女性志愿者月经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等,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2. 女性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5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5mg;用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英文名:Rivaroxaban Tablets;商品名:拜瑞妥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5mg;口服,每周期1次,每次15mg;用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Tmax、λz、t1/2z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生命体征测量结果、体格检查结果、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结果。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11-28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13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7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0-09-0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0621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柳于介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4-10
申请人名称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00621
药物名称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试验专业题目
两制剂、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设计评估餐后状态下利伐沙班片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伐沙班片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LFSBP2019-I01Fed;V 1.0
方案最新版本号
V 1.2
版本日期
2020-05-1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